十行采集:
1.以赛亚•伯林把思想家分为两种:狐狸与刺猬。刺猬之道,一以贯之,是为一元论;而狐狸则圆滑狡诈,可谓多元论。
“狐狸观天下事,刺猬以一事观天下。”
2.我们要警惕绝对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怀疑的目的是修正,而不是彻底地破坏,从而陷入虚无。怀疑主义的根本错谬在于,对其怀疑本身是不怀疑的。
如果持相对主义的价值观,人类一切的道德秩序都可能崩溃,我们也就失去了谴责罪恶的能力。
3.在法律中,我们相信良善和正义是客观存在的。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但是人又无法在现世中画出那个完美的圆,实现彻底的正义。
法治的前提既是一元又是多元:公平和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否则法律不过只是一种工具。同时,我们必须接受,有限的人不可能拥有绝对的正义。
4.承认自己的无知,是开启智慧的大门。
智慧是从你经历的一切中获得理解。
智力的反义词是迟钝,智慧的反义词是愚昧,愚昧比迟钝会带来更大的危险。
5.法家只是专制的工具,民众没有任何自由可言;而法治的一个重要命题是为了约束权力,让民众拥有自由的便利。
法律的规则对每一个人都具有约束力,所有幻想跳出法律规则的强人,即便怀揣着善良的愿望,也可能给世界带来一种更大的不确定。
6.不能因为诱惑的存在,就改变或削弱犯罪的法律定义,为了公正审理,我们常常被迫建立起自己都无法达到的标准,制定我们都难以企及的规则。
7.在紧急避险中,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利弊权衡,但这种利益的比较必须接受道德主义的指导,否则根本无法得出答案。
同样,如果功利主义不接受道义的指导,法律就可能沦为纯粹的工具。
8.任何时代都有必须坚守的基本价值,所谓“天变地变,道义不变”。
“你希望别人怎么对你,你也要怎么对待别人”,这是普世的道德金律。
9.有偏见的价值观并不可耻,可耻的是不愿意倾听他人的观点,也拒绝通过他人的观点来修正自己的价值观。
10.危难来临之时,为了保全别人的生命而牺牲自己,只是个人的一种道德义务。
你不能把它演变为,我可以牺牲他人来保全自己的生命,因为道德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
一行精华:
法治的前提既是一元又是多元:公平和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否则法律不过只是一种工具。同时,我们必须接受,有限的人不可能拥有绝对的正义。
道德是一种自律,而不是他决。
触动,反思,改变:
制度之于组织管理,其实非常类似于法律之于国家治理,都必须在一元化与多元化中求的平衡。
组织制度的一元化,就是要符合组织愿景与价值观的最高宗旨,就像法律的一元化是追求公平正义的客观标准。放弃这一点,制度和法律都会变成强权者的工具。
另外,普遍遵守原则也应该是一种必须遵守的一元化,所有人都必须受到监督。
而组织制度的多元化,就是要在不断的管理实践中进行改善和优化,组织生存环境也充满不确定性,组织愿景不可能一蹴而就,追求终极目标的过程应该是螺旋式上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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