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年九月廿五 周二 晴
疲惫不堪的倒在了沙发上,仍然有心来一会手指舞。不是兴之所至,而是希望留下生活的痕迹。
早晨那会儿思虑着所里的大事,自己和自己在那谈心。记着人家的嘱托,和易工的女儿联系她现在正忙什么,可惜她重感冒,嗓子哑的连说话也困难。连声问了几句,听不清楚说什么,也就作罢。说等她嗓子好了再联系便挂了电话。当会计的就数她业务好一些,再找谁呢?把其他人搜寻了一遍,没有结果。
呂主任一心推荐当市检察院系统的人民监督员,又要填表,又要照片,还有简历的,真有点麻烦的让人后悔答应了这件差事。没办法吩咐填表的填表,弄照片的弄照片。好在小梁弄这些事利索,很快就把电子版填好了。贴了照片一扫描发了过去就算交差了。这期间突然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了咸阳市兴平县一个十五岁的中学生被六个同学活埋致死的新闻。看到他父亲的诉说,心头既震惊又愤怒,写了比较长一点的评论,又与各位律师共同慨叹一番。难免又老调重弹,议论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该法在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站在律师的角度观察到,这个法律对未成年人触犯刑律的保护有点过分,而对未成年人的被害人却保护不够。记得那一年耀州区一个未成年人被十多个未成年人活活折磨死的案子自己代理,虽然当时争取到的民事赔偿数额比较高,但对十几个未成年人的量刑却过分低。近十名被告皆判处缓刑,令人愤怒。这些娃走出看守所没有一年半载又因故意伤害坐在被告席上。实践证明,对他们的宽容和保护所起到的作用终归是负面的,既让他们吃了苦头,又危害了社会。难道这些孩子是蛇蝎心肠吗,怎么如此的歹毒!
所里的事未了,家里人又需要住院。去青岗岭医院又是拍片子,又是做核磁共振,检查完毕说立即住院,先挂吊瓶,再敷中药。右腿膝盖里面既有骨损伤,还有积液,半月扳后角变性。怪不得痛的连路都走不成了。医生说得住一个星期。当妈的不准告诉儿女,只能自己来回跑了。但此时一个专案人员的电话打来,更令人不爽。说家属正在住院,人家说下午再晚也得见。公安人员叫去做笔录,你能不去吗?那怕是证人,也不能不去。没办法,硬着头皮去了。一张登记表让人不悦,但是进门就要填,出门倒是没人管。一谈就是两个小时,问的是十几年前的事情,还让仔细回想。我说很健忘,昨天发生的碎事都记不清,奈何十几年前的事。但是自己签的名倒是认得清,这个不能否认,也没必要否认。当时双方合作办企业的协议,知道是他们双方真实自愿的,便签了名,所谓见证人。此后十几年来,双方从没有人提话过此事,或有什么纠纷。自己也没参与过任何事情,有什么证人的意义。问双方是干什么的,说是企业家搞企业的,两个年轻人中的一个竟大怒,质问作为法律工作者怎么能这样说,我亦不悦,他们就是搞企业的呀,至于涉及犯罪并不能改变他们的职业属性呀!其实我明白,他们希望我说什么。而我说了就有意义吗?一切犯罪必须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这是起码的法律常识。唉,把人累的,气的。真他娘的,跟着贼日的受累害。
当我再一次从那里回所,又从所里到医院,再回到家里的时候,泡了一壶茶喝着,就写下这么多。
心里稍微舒畅的是,房子没有那么冷清,摸摸暖气片,原来今天真的供暖了。煽忽了好多天,今晚算是落在了实处。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