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母;所谓有师,就有恩。
大一时修民法一,只记得每次都早早到教室占座,一个学期里,离老师最近的位置都是属于我的。不觉间,慢慢喜欢上了这位老师,因为她温文尔雅,她风趣幽默,她博学多识……频频的互动,让听课效果非常好,也让老师记住了我的名字。
还记得有一次上课,我的笔掉到地上骨碌到讲台边,我不好意思去捡,又没带多余的笔,尴尬又无奈让我坐立不安,是您边讲课边走过去帮我捡起来,然后像没发生过一样轻轻地放在我手旁边。当时紧张到只有眼神交流,都没有大胆地说一声谢谢!
那个学期过得很快,因为每周都在期待老师的课。但有些遗憾的是,到考试前,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那块仍闹不清,抱着侥幸的心理没有去问老师,也没有问同学,结果期末考试最后一道大题就考这个,当时泪都要流下来了。本来期待考好成绩的科目,就这样因为一时的侥幸破灭了,出来成绩算了一下,大概也就这道题扣了分。自此,在学习上遇到的任何问题,一定是第一时间闹明白,直到现在,不再侥幸,不再得过且过,不再苟且。
后来老师又给我们上过一学期的课,依旧是离老师最近的位置,只不过我的头发短了又长。老师的声音依旧,授课方式依旧,我们的互动也依旧……
一直有考研的想法,两个学期下来,考研的心更坚决,导师和研究方向也明晰了,就选民商、就选我喜欢的这位老师。
各种阴差阳错之下,稀里糊涂地选了经济法,有无奈、有遗憾,就这样我没能成为老师的亲学生,老师也不是我的亲导师,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老师的喜爱,也不影响我去上老师的课。
研二时,老师去美国做访问学者,后来我去工作,就这样总感觉和老师少了一个拥抱、一个正式地告别!
16年初任法官培训,翻看课表发现了老师的名字,便开始期待老师的课,终于见到了,也只能先按捺心情听课,课间迫不及待地冲上讲台,和老师相见。时隔两年,我们没有陌生感,老师照旧和蔼可亲,我也照旧是老师的学生。不禁寒暄几年的变化,并且深深感激这位属于我的法学启蒙老师。赶紧抱一抱想念的老师,因为一个拥抱弥补了太多太多……
貌似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互加了微信,问候和联系都增加了好多,不时地老师把国际庄的美放到朋友圈,看了除了亲切还是亲切,于是我告诉老师,感谢她把她眼里的美分享与我们,就好像我还没有离开那个待了六年,最后只是匆匆告别的国际庄。
后来我到了家事审判庭,疑难的案子和老师交流,讲解依然透彻,无论多晚都会回消息,感动多到数不清。推荐书目专业又有水平,一步一步领我走进婚姻家事法。
当然,这还没有结束,老师对我的教诲没有停止,老师对我的照顾依旧,老师对我的提携还在继续……一切的一切,只让我感觉无以为报,唯有将老师的教诲记在心上,不停的学习、不断的努力。
老师,学法的路上有幸遇到您,今后还请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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