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知的定义:系统排列里的良知有三个层次,分别称为个人良知、集体良知、灵性良知。{灵性良知,祂没有“善”与“恶”,或者“归属”与“排除”之区分,因此能超越个人良知与集体良知的限制。}系统排列中的良知,不是中国人所讲的道德良知。
良知的冲突:海灵格在《谁在我家》第一章提出了“良知”,这是系统排列的核心部分,可以解释很多现象,我们内心的冲突、家庭的冲突、学校的冲突、公司的冲突,再扩展到社会各层面的冲突,再放大到国家民族的冲突都可以用一套最根本的概念去看,海灵格把这种冲突提炼为——良知的冲突,这是海灵格最独特的贡献。系统排列所提到的“良知”跟上帝没有关系,它既不是神学概念,也不是道德概念,而是服从于某一群体标准所产生的感受。我们借由感觉的好坏,来体验个人良知的体验。通过观察发现,所谓负向的良知,跟我们的想法、感受或行为不符合某些人的要求与期待有关,而这些人通常来自我们所希望归属甚至赖以生存的群体。如果你的各种表现符合群体标准,就产生所谓的“归属感”。这个群体可以是一个家庭、一所学校、一家企业、一个组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种文化、一种宗教、一群拥有共同思想的人等。个人良知可以定义为归属于某个群体的“潜意识规则”。当人的表现符合其归属的群体潜意识规则时,就会感受到“心安理得”,觉得自己是某个群体的成员。当人的表现不符合其归属的群体潜意识规则时,就会感受到“内疚”“罪恶感”,觉得自己“背叛”了自己的群体,自己成为该群体成员的资格就可能被取消,被驱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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