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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读了三遍还想再读三遍的书,是这几本

让我读了三遍还想再读三遍的书,是这几本

作者: 书生梦话 | 来源:发表于2017-01-06 11:58 被阅读533次

    每个人读书都是有偏向的,每次看到别人晒书单,就能发现这种差别。对于我来说,我喜欢的书基本上集中于文学,哲学类的只是出于一种对理论的向往而偶尔去钻研一下而已。岁末年终,人们都在大批大批地晒书单,我其实也不止一次地在分享我读过的书。一方面是一种显摆,毕竟一年里能抽出那么多时间读书的人还是少数,另一方面也确实是一种分享,将自己读书所得写出来,也许可以获得些许共鸣。就像我的公众号,粉丝数极其少,但总归还是在增加的,虽然极其缓慢。

    从7岁开始读学前班到现在当了四年的老师,读书的时间占据了人生的一大块时间,但也就是最近十年才慢慢读自己喜欢的书。小学和中学有很多学业压力,再加上并不是特别好的家庭条件,能够读到的书还是很少的。虽然有各种条件的限制,在二十几年里,自认为还是读过不少好书的。其中还有几本是我读过一遍以上的,甚至读了三遍以上。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讲述有那么几部电影是我每年必定会刷一遍的。读书未必如此频繁,但还是有那么几本书,让我找机会就会重读。让我看了三遍,甚至我还想再读三遍。姑且分享出来,交流讨论。

    一、《基督山伯爵》

    让我读了三遍还想再读三遍的书,是这几本

    第一个就列出这本书来,似乎不太恰当。但这确实是影响深远的一本书。我一直津津乐道的就是当年英语考试时,别人都在复习,而我津津有味地阅读这本书而罔顾其他,那次的分数只有67分,班上大部分人都在80甚至90分以上,你就知道当时我考得多糟多么不应该了。但我从来没有后悔过,相反,每次提到这件事我都觉得这很长脸,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德性,我也是够了。

    《基督山伯爵》是个完美的复仇故事,爱德蒙·唐泰司被无故蒙冤入狱,父亲孤独死去,女友嫁做他人妇,而他在监狱里一呆就是十几年,幸亏他与一位神父不期而遇。在法里亚神父的指导下,他学会了很多知识,甚至还意外得到了一笔财富,这笔财富足够支持他将来出去复仇。在一次成功的越狱之后,他转身一变,成了所谓的“基督山伯爵”,基督山伯爵曾经跟友人说,如果上帝不能赏善罚恶的话,那就让我来吧。于是他走上了一条复仇之路,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有恩报恩。

    他得到了所有满意的结果,但唯有一件事是他没有想到的,就是报仇快感消失之后的更加绝望的空虚。他就像是电影《宾虚》里Judah穷尽所有力气去报仇,却怎么也得不到真正的平安和喜乐。故事的最后,爱情救了他,他的养女仰慕他,他们在一起了。我觉得这是作者大仲马的一厢情愿,甚至说他说出了真相,将痛苦毫不留情地展现了出来,但却没有任何能力去解决。他只是希望爱情能够弥补所有的伤痛,包括快意恩仇过后的空洞与虚无。法国国宝级演员德帕迪约曾经拍出了最忠实于原著的四集短剧,但最后导演却让基督山伯爵和自己年轻时的恋人重修于好,这绝对是一大败笔。

    让我读了三遍还想再读三遍的书,是这几本

    《基督山伯爵》影响了之后几乎所有的越狱片和复仇片。最典型的就是《肖申克的救赎》,这部作品就是典型的基督山伯爵式的越狱片,“逃离,财富,复仇”,绝对是基督山伯爵的现代版。《基督山伯爵》的结尾相当出名:“人类所有的智慧,都包含在这两个词里了:希望和等待。”《肖申克的救赎》主题就是“希望”,甚至安迪申请到了图书之后,还调侃说《基督山伯爵》是一部关于越狱的小说。另一部电影《V字仇杀队》一看就知道是向《基督山伯爵》致敬的电影,V一再地给女主人公播放《基督山伯爵》电影的经典片段,足够说明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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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巴黎圣母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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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看《巴黎圣母院》是在高三的时候,那是我同学借来的,她知道我想读,就拿给我。但因为要尽快还给别人,所以留给我阅读的时间也不多。我记得那是一个雨天,大家都要去吃晚饭了,我为了能够尽快看完,晚饭也顾不得吃了。就那么囫囵吞枣地看完了一遍,故事的梗概老师讲过了,我做的就是稍微丰富了一下我已经知道的简略的情节。

    直到上了大学,我才认真地读完了第二遍。那真的是一种非常愉快的享受,或者说是一次极为酣畅的灵魂之旅。我的整个人都随着雨果的描述跌宕起伏着,尤其是读到埃斯梅拉达的母亲即麻袋女时,简直就要哭出来了。那是一个母亲对自己女儿的深深愧疚,也是一个女人对自己一生罪恶的彻底忏悔。

    大三上外国文学课时,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5000字的文学评论,可以是看过的任何一本外国文学名著。我看着同学在电脑上搜了一些论文,然后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整理,5000字的作业就完成了。我写别的东西也是这样,但对文学,我却是认真了。我突然想写《巴黎圣母院》,这是我大学时代最吸引我的书。当我怀着一颗交作业的心看第三遍时,我还是被麻袋女深深触动了。于是,我决定以她为主题。谁知,全天下的读书人都把目光聚焦于加西魔多和埃斯梅拉达,对于这个所谓的麻袋女都是一笔带过,甚至有些人提都不会提。这5000字的书评,让我怎么写?

    那真是一种煎熬,除了小说本身,我几乎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利用。我记得写这篇书评时,我几乎就是写几行字,看一下字数统计,直到我确定已经有5000字了,我毫不犹豫地结了尾。我总觉得写得很不好,但也没办法,谁让我选了这么个题目呢。结果,那次书评我的成绩是A。大部分人都是抄来的,我这篇一看就是自己写的,估计老师看在原创的份儿上,也会多给我点安慰分的。不过,现在我自己再看那篇文章,连自己都惊讶于当时的眼光。明显感到自己退步了,那种对一本书里精彩的小人物的捕捉能力,现在几乎找不到了。

    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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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知道这本书,是来自语文老师的推荐。说推荐其实有点牵强,只是提到而已。高三上语文课,提到了关于轻松未必是好事时,她突然提到了有一本书就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那么一句话,我就记住了。没几天,我在上厕所时,看到一位同学抱着一本书在看,就是这本书。高中毕业后,我还在一个小书摊上买到一本盗版书,但没看几页就放弃了,翻译质量太差,不忍卒读。

    大二的时候正式读到这本书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是我开始网购以来,最先买的基本书之一。开头便是关于尼采的轮回学说,接着讲了托马斯和特蕾莎的荒谬而纠结的爱情故事。托马斯深爱着特蕾莎,但他就是管不住自己,总是在寻花问柳。他的理由很简单,每个女人都有异于其他女人的百万分之一之处,他就是想体验到这一丁点的不同。特蕾莎受不了,只能不断地逃跑,托马斯没办法只能一次次地把她找回来。后来,托马斯和特蕾莎决定去到乡下生活,在一次车祸事故中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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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小说的时候,我正在了解哲学,尤其是笛卡尔的身心二元论。从某种角度说,这个时候接触笛卡尔,或者这个时候接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简直恰到好处。可以更好地去理解笛卡尔,又可以更好地去理解这本书,相得益彰。这本书本身就是哲理性很强的作品,里面有丰富的哲学式的思索和探究,无论是故事本身还是哲理探究,都是非常深刻的。

    大二的时候,我拥有了人生当中第一部彩屏手机,所谓彩屏手机,就是那种能上手机网络的手机。但那部手机真的慢得要死,想翻翻QQ空间都很费劲。我就是在那部手机上重读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想重读,是因为我们系主任在批判《布拉格之恋》,挺好的一部小说,被拍成了一部爱情电影。我还记得有一部分是在河北老家读的,剩下一部分到了杭州才继续读,有一幕就是我坐在公交车上,费劲地翻着每页只有100字左右的屏幕。但就是每页只有100字,竟然让我把这本书看完了。第二第三遍之后,就开始对此书的历史背景产生了兴趣,稍微了解了一些“布拉格之春”,甚至还一度充满了对布拉格这座城市的向往。

    四、《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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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我应该看了不止三遍了。2014年马尔克斯去世时,我才知道之前看过的版本基本上都是盗版的。据说马尔克斯的盗版启发了中国很多的作家,至少我在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里面确实多多少少可以看得见马尔克斯的影响。

    《百年孤独》最吸引我的地方可能就是书名了。“孤独”这个词从我14岁左右开始,就成了我人格的代名词了。当我看到这本书时,我就很想了解一下这所谓的“百年孤独”究竟为何。那还是在高中的时候,学校图书馆的图书借阅就只有几个小时的时间,我看了个开头就没机会看下去了,只记得一个人带领大家重新开疆拓土,建立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城市。整本书读完已经是2007年了,那年五一我们放了十天假,我就是利用那几天的假期,读完了这本书。读到最后一部分时,已经是凌晨三点了。那可能是我人生第一次因为一本书而熬夜,但肯定不会是最后一次。比如说最近,我总是在熬夜读书,总觉得时间不够用。

    让我读了三遍还想再读三遍的书,是这几本

    前两天一个朋友问到了《百年孤独》,她想听听我对这本书的理解。这本书的大意应该是被说滥了,反映了拉美人民一百年的历史。我也想从这个角度说的,但实际上我说不出来。因为我好像不是那么看的。一本书出版之后,被很多人读,它的含义就已经不是作者能够掌控的了。拉美人民的历史没办法跟我产生共鸣,但这本书里描述的故事却极其吸引人,让我读了差不多有五遍了。

    我记得我们系主任在上课时跟我们说,听《蓝色多瑙河》你不一定非要去想象多瑙河的美景,其实你可以想像家乡的麦浪滚滚,这样才能更有共鸣。我想,《百年孤独》给我最大的享受就来源于他对我个人的触动。

    其中给我的最大触动,就是作者对孤独的理解。我也深深地被书中的孤独氛围所吸引。人们因为孤独可以做出很多的事情来,孤独本身并非等于意志消沉。我相信孤独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丰富一个人的灵魂内核,让他能够在深层次上与自己对话,甚至说,只有在孤独时,一个人才能用最自然的方式来面对上帝。

    前面说过我在手机上读完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其实重读《百年孤独》好几次,其中就有一次在手机上读的,在坐公交车时,拿出手机来,一点一点地读完。其实有很多书都是这样读完的,2010年有三个月的时间我在一家教育机构上课,差不多一百天的时间里,我基本上没有任何休息,每天都要去上班。就是在公交车上,我用手机读完了《平凡的世界》《白鹿原》还有《全球通史》。

    五、《罗密欧与朱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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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莎士比亚的悲剧,我是认认真真地看过几遍的,甚至有段时间我还把英文原版找出来,一句一句地比对过。其中最喜欢的肯定是《罗密欧与朱丽叶》,这部戏剧是我进入大学之后,最先阅读的几本书之一。朱生豪的翻译版我看了好几遍,英文也对照着读了,甚至还把能找得到的所有的同名电影拿过来,一一观看。《泰坦尼克号》是我看过遍数最多的一部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是我看过的改编版本最多的电影。当然,我最喜欢的版本是奥莉维亚主演的,奥莉维亚还在1971年的《拿撒勒人耶稣》里饰演耶稣的母亲马利亚,我敢说,这是我看过的最美的马利亚。

    他们刚认识就私定终身,第二天就结婚了,当天下午回来的时候罗密欧杀死了朱丽叶的哥哥,不得不被流放。当天晚上一夜春宵,罗密欧就不得不离开维罗纳。离开之后不久,朱丽叶就因不想被迫嫁给他人而服毒,接着罗密欧赶回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服毒自尽。整个故事如果仔细推算,估计也就是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几天的时间而已,竟然能让两个人双双殉情。我在想,倘若他们都没死,以后的生活会不会真的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呢?倒也未必。我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罗密欧与朱丽叶》这么被大家欢迎,但它就是比不上四大悲剧来得更有价值。

    书是读不完的,好书也值得重读。以上几本书其实只是重读次数比较多的几本而已,还有很多书读过至少两遍的。经典就是这样,离开学校之后,你不是要去读它,而是要去重读它。在做学生的时候读经典是为了启蒙,等到离开学校进入社会,重读经典是为了更好地理解人,理解自己,理解身处的这个世界。

    新的一年还会有更多的书值得去读,那就继续努力吧。

    生命不息,阅读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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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行者林烨:全是经典,不过百年孤独看了一点就放弃了,人名把我绕晕了。巴黎圣母院高中看了一点,有印象的是,大段的对话。罗密欧与朱丽叶没看其余几本就没看一点,这算是遗憾。在大学里唯一看过能让自己安静下来考虑一些事情的居然是花了两个星期才看完的黄易作品覆雨翻云,另外多次看的事笑傲江湖。另外还有一本不得不提的就是浓情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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