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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被掏空的身体,被剥离的灵魂

许三观卖血记:被掏空的身体,被剥离的灵魂

作者: 书生梦话 | 来源:发表于2017-03-23 12:38 被阅读284次

    (一)

    第一次知道“卖血”这回事,还是在高中的时候。那个时候特别想长高,各种各样的增高广告看得人痒痒的,总想撺掇母亲给我买来试试。一方面因为家里穷,另一方面也确实不相信,母亲大人一向拒绝。后来在一些小报上看到有人为了买增高产品卖血,我看到了生路一般跃跃欲试。我记得高二那年的一个下午,走出校门,到了县医院,想去问问哪里可以卖血。到了医院之后,突然我就害怕了,楼也不敢上了,赶紧逃了出去。后来我才了解到卖血这条道根本就不可能走通的,因为是非法的,估计医院里是不会接受的。

    卖血没成,献血倒是有的。目前为止,我的生命中唯一一次献血是在三年前,我的一位同事想要去献血,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大学时代从来对献血不上心的我,突然就来了劲,我几乎没有做任何考虑就答应了。我还记得那是一个主日的下午,聚会结束之后,我们一行三人就到了浙江省血液中心。我是陪同事去的,结果她因为例假而被迫放弃献血,而我喧宾夺主,成为那天献血的主力。

    说不清那是一种什么感觉,献血的过程其实并不神秘,我想很多人在大学时候就已经经历过了的。献血结束之后,他们还送了我一个小本本和小礼物。自诩身强体壮的我,当时觉得并没有特别的感觉,还想着跟两个同事一起游西湖。但就是在走去西湖的过程中,我越发感到了一种难言的疲惫,似乎体力还很充沛,但精神却越来越萎靡。无奈之下,我提出打道回府。经过一番周折回到住所,倒头便睡,一觉就到了天亮。

    (二)

    在经过那次卖血经历后,重读《许三观卖血记》就有了完全不一样的感受。大学的《现代文学史》课程中余华的这篇作品是老师重点讲过的,当年的期末考试还有个与之有关的论述题。而我当时看完,也深感震撼。尤其是前言里余华讲到一些真实的卖血的案例之后,如五雷轰顶。原来这个世界上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讲的就是许三观靠着一次又一次的卖血来度过艰难的故事。年轻时每次家庭有大的危机,都希望通过卖血来解决。实际上,卖血换来的钱也确实解决了很多问题。直到老年,许三观再也买不出血。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其实只是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卖过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虚弱的。介绍对象时,如果听说男方从来没有卖过血,女方家庭就不太愿意让女儿嫁过去,怕男的身体太弱,女儿跟着吃苦。半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半是为了有钱娶媳妇儿,他跟着两个朋友一起去了医院。他用卖血的钱打败了情敌,娶上了媳妇儿。幸福地生活了十年以后,他想起来卖血,原因也很简单,他的大儿子打伤了邻居家的孩子,没钱赔偿,只能去卖血。后来为了能得到年轻时的梦中情人,他卖过血。因为饥荒难熬,全家人饿着肚子吃了两个月的玉米粥之后,他不得已卖血。儿子参加工作了,为了能够让儿子在单位里被优待,他卖过血。最惨的一次是大儿子一乐生了重病,需要一笔巨款带孩子去上海看病。许三观在借钱无果的情况下,从他所在的镇子上一路卖血去上海。他设计好了路线,在沿途六个地方卖过血,甚至有一次在卖血的时候突然昏倒,被迫又输了血,心疼坏了许三观。就在这种连命都不要的挣扎之后,许三观终于到了上海,孩子也有钱看病去了。

    这个故事其实是分两段的,前半段能让你开怀大笑,从他说动岳父要他把女儿嫁给他,到后来因为大儿子到底是谁的儿子的长时间的争论,甚至到饥荒时期许三观面对饥饿难耐的孩子,不得已用嘴巴“做菜”,令人捧腹。越到后面越揪心,直到笑中含泪,悲愤交加。读到最后,想哭都哭不出来,我真的说不出那究竟是一种什么状态。从某种程度上说,到了老年的许三观经历了“仪式感”的破裂。

    现在的人干什么都讲究个“仪式感”,似乎没有仪式感就没有正经的生活。在许三观的世界里,有他们自己的“仪式感”。每次卖血前必须要喝八大碗水,而且要一直憋着不能上厕所,一直到卖血拿到钱之后,才能跑去厕所,痛痛快快地撒尿。从医院出来之后,一定要去饭馆点一份炒猪肝,温二两黄酒,卖了血,赔上了自己的“精力”,自然是需要吃点好的补一下的。

    书中第一次描写到许三观跟两个常年卖血的朋友到餐馆时,气氛是热情洋溢的。其中不仅仅有卖血换到钱的兴奋和满足,也有着对炒猪肝这种“人间美味”的珍视和享受。许三观从两人的表情读到了很多,他知道献血之后需要吃炒猪肝,而且一定要温二两黄酒,连吆喝都要跟他们二人分毫不差,什么时候该“温”,什么时候可以不“温”,他都记得清清楚楚。于是,只要是环境允许,他总是要在每次卖血之后去餐馆要一盘炒猪肝温二两黄酒。而且只要有机会,他就一定会向陌生人大肆讲述卖血的好处,似乎这是天下第一好买卖。

    卖了一辈子血的许三观终于老了,生活水平也有了明显的提高,他再也不需要靠卖血来维持家庭生活了,他也可以随心所欲地吃他想吃的炒猪肝了。有一天,许三观还真想吃炒猪肝了。他第一想到的就是:卖血,然后去吃炒猪肝,温二两黄酒。等他到了医院,发现针头无论如何也扎不进已经腐朽衰残的胳膊里,许三观哭了,卖不了血,炒猪肝还怎么吃?卖不了血,以后家里再有什么灾祸,那该怎么办?伴随着这种“仪式感”的崩溃,许三观也彻底走向了精神崩塌的深渊。

    我们很难想象那一盘炒猪肝究竟对一位老人意味着什么,只是读到最后,那种心酸无处抒发,只能长长叹一口气,聊作安慰。读过这本书多少年后,每次吃到猪肝,我总会想起年老无力的许三观,因为卖不出血来而感到从此与猪肝无缘的撕心裂肺。

    这也是我为什么不喜欢电影结尾的原因,大团圆的结局,一家人围在餐馆里吃上了热腾腾的包子和美味的烧鲫鱼,这样温馨的场景是大多数人所希望的,却冲淡了故事本身的批判性,收起了原本需要展露的锋芒。

    (三)

    余华擅长于写惨,这种“惨”里还包含着捧腹的幽默,其中蕴涵着的是对普通百姓生活的同情。不过,我很清楚,余华在写许三观的时候是非常客气的,尤其是相对于《活着》中富贵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已经把灾难降到了最低。

    重读《许三观卖血记》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几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最爱》。这同样是一则讲述卖血的故事,不同于《许三观》,《最爱》展现出了卖血的另一种后果:艾滋病的泛滥。读完《许三观》,我找来了电影《最爱》,甚至还在淘宝上买了一本盗版的原著,阎连科的《丁庄梦》——一本出版仅三天便被迫下架的好(禁)书。

    这样的故事,我在《许三观》的作者自序中读到过,一些血贩子组织一村子一村子的人出去卖血,从中牟利。非常不幸的是,那些卖血的人很多都感染了艾滋病毒,最终成为一群被血贩子,被街坊邻居,被自己亲人嫌弃的一群人。他们无处可去,只能聚集一处,远离人群,搭伙做饭,共度余生。未死之人眼看着身边的这些病友一个个死去。

    琴琴(章子怡饰)向赵得意(郭富城饰)讲述自己为何卖血,她的理由非常简单,她就是想卖了钱去买一瓶洗发水,像城里人一样能够打理自己的头发。就是这么简单的理由,却让她付上了生命的代价。其他人染上艾滋病也不会有天大的理由,大抵是因为物资的匮乏,渴望能够通过卖血换得一阵相对舒适的生活,谁曾想命运弄人,钱到手了,命也就到头了。

    在这群被抛弃的人里,有着琴琴和赵得意,这两个被亲人和丈夫抛弃的人,因为共同的绝症走在了一起。这样的爱情,得不到任何祝福,换不来任何长久。故事的最后,赵得意病发高烧不退,在寒冷的冬天,琴琴脱光衣服全身浸在冷水当中,然后用自己的身体给得意降温。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直到赵得意的体温降下来。第二天,从鬼门关挺过来的赵得意看到了赤条条一丝不挂的琴琴,躺在地上纹丝不动。他一下子就明白了,他用菜刀向琴琴的尸体砍去,血液直流,琴琴却再也感受不到任何痛苦了。

    (四)

    从此之后,我就更不敢吃血了。作为一名基督徒,不吃血本就是从小就遵守的诫命。不过,从《许三观卖血记》之后,尤其是从《最爱》之后,我更加对“血”充满了恐惧,其中还夹杂着敬畏。作为“生命之源”,血液在我们身体中的作用不言而喻。随着血液被当作商品来进行买卖,我们的生命也在被践踏被贱卖,直至最后身体被掏空了精力,灵魂也被剥离剩不下一丝生气。身体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灵魂也并不是源源不断地可以提供勃勃生机。伴随着身体的衰残,许三观的灵魂也行将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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