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看了本书,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非常有趣。 这本书写的是农场里面有个小男孩叫尼尔斯。他不爱学习、淘气调皮、还欺负小动物。有一天,爸爸去了教堂,尼尔斯看见了一个森林里的小精灵。他欺负了小精灵,结果小精灵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变成小人后的他能听慬动物的语言了。但他经常捉弄小动物,小动物们也很讨厌他。正在这时,一群大雁在空中飞过,家中的一个雄鹅也想在空中遨翔,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地抱住鹅的脖子,结果不但鹅飞走了,还把尼尔斯带上了天空。从此尼尔斯就开始了自己的骑鹅旅行,他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方的拉普兰省,历时两年才返回家乡。尼尔斯在旅行过程中,逐惭把坏毛病改掉了。变得非常勇敢,乐于助人。他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许多诡计,还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了小松鼠……克服了重重困难。经过两年的旅行。尼尔斯又回到了家乡,回到了爸爸妈妈身边。变回了原来的样子。他不再是从前那个淘气、顽皮、爱捉弄小动物的尼尔斯了,而是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有责任心的尼尔斯。但是最使他遗憾的是再也找不到莫卡和大雁群了,也听不懂动物语言了。 看了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个小男孩。他能勇于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在漫游中,尼尔斯培养了机智勇敢、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而且成了一个尊重他人,乐于助人且勤劳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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