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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上帝而活的自由新生命就是真自由

为上帝而活的自由新生命就是真自由

作者: 因救主而归回生命光中的江宁 | 来源:发表于2018-12-01 21:18 被阅读138次

    ——《罗马书》第七、第八章读经笔记

    为上帝而活的自由新生命就是真自由

    一 、保罗所说,“受律法辖制” 是什么意思

    这可能跟人的本性有关。本性堕落,被罪玷污 ,没有不犯罪的可能,因犯罪,死路一条。

    “老我”就是个罪人,律法是我们的官长,不被基督救赎的话,老我罪人一辈子都只能受制约于律法之下,就像妇女只要活着就受丈夫(律法)管辖一样。除非丈夫(律法)死去。

    基督的十字架的救恩,实质是基督以他自己的身体代替我们在律法上被处死了。此时,那“只能犯罪,没有不犯罪的自由,因而只能死路一条”的老我,不存在了。也就是说这里发生了一个存有论(being, ontology )事件,这里要从存在论的维度去理解“老我”的死亡。救恩

    使得一个新的主体诞生,这个主体的样式是自由的,原因是他归属基督,而基督是自由的。 这个新的主体,就像那死了丈夫的妇人一样 ,可以自由地归向别人,而不被算为不义。

    正是在这个“自由”的角度去理解,保罗才说,“丈夫”——律法—死了一样,律法死了,丈夫死了,是用来说明“妇人(教会)”的“自由”的状态的。 “丈夫的死”是“妇人自由”的题中之义。并不是丈夫被谋杀了,《圣经》在这里希望读者体会的是,要我们定睛那个被基督的宝血救恩创造出来的新我,新的主体。怎么来理解 ,怎么来说明这个自由的新主体呢?她就好像丈夫已经去世的已婚妇女 ,可以自由改嫁一样自由。律法的辖制,强制性的力量,以及罪咎感的控告……这些对着老我天天发生的事实,对这个新主体来说,不复存在了。

    “她”凭什么能这样自由呢? 凭这个“妇女”(——受死亡控制的,全然堕落,良心被玷污的怀着原罪的老我)归属的新丈夫是基督。凭基督用自己的宝血造出的乃是一个存有论上的新物种:基督徒(以及他们的共同体,教会)。

    我们只有在存有论(ontology)的意义上,才能明白保罗所说的,“丈夫/律法”为什么是“死的”,在什么意义上死的;只有在存有论的层面上,我们才能明白新主体拥有的是如何的一个新生命,这生命所得到的自由,是何等大的自由 !否则,我们就守着金山讨口,就活得灵性贫瘠,就必然活出律法主义 ,道德主义等等不自由的样式。不自由——那是老我的样式。不是基督新妇的样式。

    为上帝而活的自由新生命就是真自由

    说到自由的事 ,不能不提前段时间上映的喜剧电影《西虹市首富》 。

    影片讲述了一个从失散亲属那里意外继承几十亿财产的年轻人,因为知道自己的财富的限量,所以无论说话做事,追女朋友,做生意……他的态度全都变了。他活出了一个完全的自己,观众都会觉得,他活得太自由了!因为他的底气变了!虽然他的底气只是财富中的一种——作为货币的金钱,他尚未拥有其他的财富,比如非常健康的身体,家庭,爱情,灵魂的归宿,真智慧的开端,一生正确的信仰……等 。

    虽然只是拥有受造界中的诸多财富的一种,《西虹市首富》的男主角就可以活得逆天一样自由 ,这实在是对我刺激很大。我要说刺激很小,这绝对不是真话。没想到,主,你使用一个不信的人拍的外邦人的电影 ,却像一篇讲道一样深深扎痛了我的心!(——到现在还在扎!)我汗颜。我也觉得我亏了。我就问自己 ——

    作为基督徒,我咋活得这么亏呢?我徒然拥有耶和华公主的身份 ,与基督耶稣神的独生爱子同为后嗣,我们的父创造天地万物,整个宇宙都是祂的;但我却活得好像个穷人 ,我觉得自己真的很穷——无论从物质,身体,还是精神,心灵——都那么贫瘠。我觉得我完全没有把与自己的身份相称的自由,富有,喜乐,平安,和帮助他人的能力活出来。所以我不能不汗颜 。 ,不能不承认我把主的恩典活得“亏了” 。

    于是我想起,当我慕道的时候 ,大概是读福音班的时候,有传道人曾经告诉我 ,一个人终极的自由,是服侍上帝的自由。用什么方式服侍上帝,服侍的领域,服侍的方向,状态,这些方面的自由,是一个人最大的自由。自由自在地服侍上帝,这是人能够想象的,宇宙中最大的自由。超过金钱的富足带来的自由,超过能力、体力带来的自由,超过权力、低位、名声带来的自由,超过……一切给你带来的自由。

    愿读者都能像这节经文所说的那样,体会“用圣灵所给的新样式,而不用仪文旧样式来服侍主”的自由 。

    为上帝而活的自由新生命就是真自由

    二、认识“罪”——通过上帝的律法

    如果没有上帝永恒信实的公义,这世上就不需要有律法。如果没有上帝的律法,人们就永远不知道什么是“罪”。例如,如果不是律法说,“不可贪心” ,我就不知道什么是贪心;如果不是律法说,“不可为自己制作偶像”,我就不知道原来那个就是“偶像” 。

    律法的作用是为了让人知罪。但律法无法胜过罪。因为人心是悖逆的,堕落的,被玷污了的——这就是”我们从前属肉体的时候 【罗7:5】的意思。因为属肉体(——除非被拣选和救赎 ),人只有犯罪的自由,没有不犯罪的自由,所以律法反而,如约翰班杨所言 ,起到刺激罪,使罪活跃的效果。“”“那本来使人活的诫命,反而使我死了。 罪性利用诫命趁机欺骗我,而且借着诫命杀死了我。”( 【罗7:10-11】当代译本)

    保罗在这里做了很精确地分辨:不要误认为,是 良善的诫命叫我死,不是; 而是罪藉着那圣洁良善公义的,达到了使我死的效果。这显出所谓的“罪性”就是邪恶至极的。【罗7:12-13】

    我们可能一时之间不明白何为“罪性”,但知道“罪”是一种极其狠毒的存在就是了——

    ““死亡啊!你得胜的权势在哪里?死亡啊!你的毒钩在哪里?”死亡的毒钩就是罪,罪借着律法施展它的权势。

    但感谢上帝,祂使我们靠着主耶稣基督得胜。(哥林多前书 15:55-57 当代译本)

    三、认识罪——通过内心的争战

    保罗在这一章中细致,坦诚地说出了自己内心的争战,和自己在争战之中的疲惫,困惑与痛苦 。我相信保罗说出的是全人类的共同 感受,区别只是,基督徒在这种自我矛盾斗争之中,知道有盼望,知道依靠谁,知道向谁呼求,也知道正是因为被圣灵重生才会发生这种属灵的拉锯战;而不认识主的人,他们发生内心矛盾纠结争战的时候,不知道出路,也不知道怎么排解,无法释放,只能逃避,或麻醉自己。

    保罗说的内心争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当代译本):

    1 ,意志和能力的矛盾:

    “我想做的,我做不到; ”【7:15】

    “我想行善,但不能行。” 【7:19】

    “我有行善的心愿,但没有行善的力量” 【7:18】

    ——这也许就是汉语所谓的“心有余而力不足”,“力不从心”。这令保罗痛苦。

    2、为无法阻止自己做恶而痛苦:

    “ 我所憎恶的恶事,我偏偏去做!”【7:15】

    “我不想做的,我反倒去做……” 【7:16】

    “我想行善的时候,恶,就不放过我。”【7:21】

    3、身体里面两个律相争:

    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喜爱上帝律法;然而,我发现在我身体里有另外一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作战,将我俘虏,使我服从了身体里那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 !……” 【7: 22-24

    保罗从自己有心行善却无力,和无心做恶却作成这正反的两方面,看到自己的可怜。感谢主,保罗有着自我认知方面强大过人的天赋,这也是神给他的恩赐 ,如果不是这恩赐,保罗根本无法作众多争战中痛苦者的舌头和口 ,说出他们无法清晰表述的本质。

    这本质就是,每个人内心都有上帝的律和犯罪的律的争斗 ,即使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不例外——区别只是后者有基督可以盼望和依靠,并且靠着基督最终得胜 ;但前者则无望 ——这种“二律相悖”的争战状态 ,当然是消耗主体极大的属灵能量的,但却是成圣过程中的必然。

    如果没有被拣选,那么人反而不会有这么激烈的争战,因为在人没有救恩的时候他诚然是魔鬼的后裔,得死亡作为犯罪的工价,他的里面充满的就是强暴、邪恶、自私、嫉妒、怀疑、欺诈、诡辩、自我崇拜等 ,就像雾霾下方就是一片阴暗,虽然不是全黑,但光透不进来 。虽然魔鬼的后裔也会内心泛出偶尔一点亮光, 一丝犹豫 ,可是,这种亮光很快被掐断了。

    如果没有基督为我们死,洁净我们,赎回我们,黑暗大有权势、根本不会亮暗相争的状态,就是每个人的状态 。一心一意作恶,偶尔良心发现,但很快黑云笼罩全部心空的状态 ,就是每个人的状态 !

    为上帝而活的自由新生命就是真自由

    四、人性状态的四个阶段

    在奥古斯丁那里,人性的状态曾经被划分成四个阶段,与《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第13-15问 ,《人的堕落》遥相呼应。奥古斯丁指出,人性的第一个状态,是亚当夏娃起初被造,尚未犯罪的时候,他们处于可以犯罪也可以不犯罪的中间状态 ;第二阶段,亚当犯罪之后,全人类跟着堕落,人性被全然玷污,不复再有完全的良知良能,此时 ,人不再是上帝的孩子,而是魔鬼的孩子(属灵后裔),只有犯罪的自由 ,没有不犯罪的自由。人承担犯罪的后果,就是死。

    可以说,这个阶段,是死亡控制了生命的阶段,是人性在黑暗权势之下的阶段 。任何不认识上帝,不悔改信主的人 ,生命都是这个阶段 。

    第三阶段,当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成全了救恩之后,那些被拣选得救的人 ,就脱离了“ 只能犯罪,然后好死在地狱里”的可悲命运,拥有了不再犯罪的可能,拥有了永生的应许 。但是,在地面上操练成圣的时候,魔鬼来诱惑,人依然还是可能会受试探跌倒,犯罪得罪神。保罗在7:14-25 里陈述的,就是这第三阶段的事。“感谢上帝 ,t祂借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拯救了我 !” 【7 :25 】

    争战,正是因为罪人心里住进了圣灵,正是因为基督住在我们的里:

    “如果基督住在你们里面,你们的身体虽然因罪恶而死亡,你们的灵魂却因上帝所赐的义而活着……”【罗8:10】

    这因上帝所赐的义——并不是靠自己——而成为了义人的人的常态,就是争战。就是“善恶相争”。

    其实 ,如果不是被救,争战也就不成为“主要事件”了.——那心灵就继续全黑下去,保持罪之中的平稳。你是要平稳地驶向死亡呢,还是要争战中朝向生命的光呢?

    保罗在下一章,罗马书第八章里,一开头,就指出了处于第三阶段的人,基督徒,安稳的保障在于 : 如今在耶稣基督里的人,不被定罪【罗8:1】。因为在救恩中,基督赐予了人生命,在基督里基督徒得到自由——就是我们此文最开头说到的自由。新主体,新自由 。

    律法因为人性的软弱而想让人得活却没有做成的事,上帝他自己亲自成就了 。祂拆迁自己的儿子,成为和罪人一样的血肉之躯,做了赎罪祭,废掉了罪的权势。” 【罗8:3】——所以,在罗马书第七章压抑和担忧的心 ,在第八章才算放下来 。

    人性的第四个状态和阶段,是耶稣基督再来的时候,那时候,义人复活得生,在新天新地与耶稣一同掌权,不义的人复活判死,被永刑处置。在天国里的圣徒,拥有复活的身体,这时候的人性 ,

    拥有永远不再犯罪的自由,罪恶被完全胜过和除去 ,他们所思所想的尽皆美善 !

    这时候的人性 ,不再像地面上那时候,是一种“危机中的存在” ——不受圣灵的影响就受邪灵的诱惑 ,没有中间道路 。这时候的人性 ,不再有任何瑕疵,尽都纯全,尽都圣洁。这就是永恒里的生命 。这就是基督徒所盼望的 ,更美的家乡。荣耀颂赞归给永生,圣洁的主,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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