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春节清明假期是公车私用的高发期,单位用公车接送回家的领导。甚至平常工作时间也越发倡狂。工商所长开公车前往超市购物,城管驾驶执法车接送女儿上学。这些违规“享用”专车之事令人气愤。
经过公车改革后,“车轮上的腐败”有所收敛。以前领导一句话说上哪就去哪,现在公车去哪儿都要登记报批,还要有人审核。可以说公车私用现象慢慢减少了,同样也没人敢私用了。
虽然公车私用被严查,但是又有了新的变形:私车公用。
公车私用的人少了,但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司机没有少啊!他们成为主要领导的专职代驾,开的是领导的私家车,领的却是国家的工资。
变形可不仅仅如此,领导的私家车在外出时,油费、维修费、过路费、审验费、罚款等支出都由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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