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讲讲私车公用那些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私车公用认定的要点
1. “私”是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个人;“公”指该职工对应的用人单位。
2. 私车的产权人与实施“公用”的行为人是同一人。
3. “公用”的目的,是履行职工本人所肩负的职务或者为了完成自己所在单位指派的临时任务。即“公用”的受益人是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4. 私车公用只能出现在履行职务或者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职工在规定时间驾车上,下班的行为,不属于私车公用的情形。
二,私车公用费用扣除标准
1. 如果私车公用签订租赁合同,只约定租赁费用,没有其他费用,则合理的租赁费凭个人代开的租赁费发票可以税前扣除。
2. 如果合同中约定,除了租赁费之外,还可以报销其他费用,或者不支付租赁费,只报销有关费用。
这种情况下,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包括: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变动费用。
不允许扣除的费用包括: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年检费,保险费,折旧费等与车辆所有权有关的费用。
三,私车公用的三种具体处理方法
1. 公司与员工签订租赁合同
处理要点:
a.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使用个人汽车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b.租赁支出和承担的费用均能取得发票。
c.费用支出属于使用汽车发生的,对应由该员工负担的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2. 以交通补贴的形式处理
按照级别,给不同级别的人发放不同金额的车辆补贴。
一方面不需要发票报销,单位人人有份,统一发放的补贴计入工资计税也没有税务风险。另一方面,标准固定,方便核算和管理。
3. 建立报销制度,据实报销
(1)制定报销依据制度
可以单独制度一个私车公用报销制度,也可以在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下加入私车公用的规定。制度主要规定报销流程和报销相关单据。
制度建立好后,按照制度执行,报销后费用可以直接计入差旅费。
(2)涉税问题分析
a.关于发票。制度应该规定都凭票报销,这样避免做假行为,保证税务检查对合理性的要求。
b.关于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企业所得税规定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合理费用都可以扣除,如何界定合理。
c.关于个人所得税方面。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来报销不属于国税函2006年245号文中规定的取得的补贴收入,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