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读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在此之前我最喜欢的作家是三毛,现在又多了一个余华。这本书中余华用一种冷眼旁观的姿态,诉说着那个颠沛流离年代,生动地将许三观塑造成了一个粗俗而又温情的大男人形象,许三观坎坷的一生批露了那个年代的困苦和无知。
许三观一共卖了11次血。第一次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强壮,于是跟随同村的龙根和阿方一同进城卖血,卖血后在胜利饭店的那一句“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成为了许三观卖血的征途中最重要的一句话,这一次卖血充分体现了那个年代最底层人民的无知愚昧。但最终卖血的钱娶了老婆许玉兰,虽然许玉兰背叛许三观与徐小勇有了孩子一乐,被骂乌龟,但他们的婚姻生活却也过的平淡朴实,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徐玉兰被别人诬告为妓女,每天站在大街上公示,但许三观还是给她送饭按摩,在那个充满讽刺的年代,许三观算得上一个有责任、有良心的丈夫。
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许一乐偿还方铁匠的医药费,许三观对一乐可谓是又爱又恨,虽然许三观对于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心有余悸,但一乐毕竟是自己最喜欢的儿子,出于与一乐十几年的父子感情,许三观卖血为儿子犯下的错误买单。
第三次卖血是为了补偿年轻时暗暗喜欢过的林芬芬,他卖血为林芬芬买肉骨头、黄豆、绿豆和菊花,但也因此被留下了“渣男”的形象。
第四次卖血是闹饥荒为了让家人吃上一顿面条;人民公社运动后,每家每户都吃不饱饭,为了不那么快饿肚子,吃完饭之后就躺在床上,也不能在外面乱喊乱叫,生怕把肚子里仅存的一点点流食消耗了。这一次卖了血后,许三观让不是自己亲生儿子的一乐去买红薯,自己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饭馆吃面条,能看得出这个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还是有些芥蒂。一乐因为没人要离家出走后,许三观还是着急找一乐,还是带一乐去吃了一碗面条,直至后来一乐的亲生父亲徐小勇将要死的时候,一乐依然坚持许三观是自己的父亲,许三观终于对一乐打开了心门,接受了一乐,许三观还算是一个有心胸宽广善良的男人。
第五次卖血是为了大儿子一乐和二儿子二乐插队下乡能有钱花,许三观送一乐的途中去医院卖血,将钱给两个儿子,希望两个儿子过的更好。果然世上所有的父亲都是伟大的,苦了自己也不能苦了孩子。
第六次卖血是为了请二乐的队长吃饭,让二乐能早点从乡下调回城里;知青年代,没钱没势,许三观只能卖血让儿子能够早点脱离乡下艰苦的生活,许三观不顾自己刚卖完血虚弱的身体,即使牺牲了自己也要讨好二乐的队长,许三观的被逼无奈,深深体现出对现实的无奈和恐惧。
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卖血都是为了治一乐的肝炎;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病,四处借钱,方铁匠的儿子之前被一乐砸破脑袋,还是二话没说给许三观借了10元钱;何小勇一家之前跟许三观一家有矛盾,却还是将全部积蓄借给了许三观。人间自有真情在,善良并不意味着“傻”,善良不是任人欺负,是能够拥有原谅和关怀他人的能力。许三观在去上海的路上一共卖了三次血,在第8次卖血时休克,许三观知道这样频繁的卖血会让自己丢掉性命,但是他知道他不卖的话自己的儿子一乐就会丢掉性。读到最后我悬着的心终于沉了下来,幸运的是两个人都没有丢掉性命。虽然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却为一乐付出的最多。
最后一次卖血是为了自己,许多年后,许三观已经年过六十,现在的他不需要再负担三个儿子的生活,他们不在有缺钱的时候,许三观逢人就说“我身体很好”,他很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他就想再去卖一次血,但是年轻的血头说:"没人会要你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你的血"。许三观一辈子都在为了别人卖血,到头来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却没人要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很感动,许三观卖血经历了人民公社,文革,知青,处处体现着那个年代的酸甜苦辣。深处那样混沌的年代,许三观善良,坚韧,责任,有血有肉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世态炎凉,但是人们的温情像一抹烛光,有限而短暂,却能给予人们温暖与希望。
随着社会的进步,不再是“卖血”而是“无偿献血”,血不再是利益交换的物品,血是救助他人的一线希望。在此呼吁每个人能够支持无偿献血的公益事业,用爱心重铸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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