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6-2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4-03-12 18:59 被阅读0次

    1讲理是遵从绝对原理,后者是非实在或不满足的东西。不是实在的对经验负责的绝对真理。而是,有根据地判断。具体的条件和相应特定结论之间的条件关系,无论什么条件和结论。就此而言讲理指的是一种方法论,一种基于求真的运思的原则。
    弗雷格的主观思维对于思维规律的遵守而达成客观思想,其中也有类似的东西,在一种统一性就其作为诉求和作为怎么做到的方法论之间的相同。
    一切的起点在于心灵或灵魂中固然的统一的诉求或冲动。离开这冲动,整个辩证法都是无的之矢,没有意义的规则约束了。而一个情绪化或为欲望奴役的人,或者心理完整性缺失的人,在一种完全的整体统一诉求的无能后,基于某种经验中的伤害在能力上使它放弃这种整体的统一的要求而非意愿上如此,基于一种务实在具体事务上会放弃某些东西纳入理性中来,但还是会要求一点残存东西的统一。但是这样就不是理性本身而是某种理智了。理性要求眼之所及无界弗远的任何给出东西的统一。它归于先天的生命冲动。而基于经验规定了某些东西划入统一的要求的作用的范围之外,这里存在一个经验规定对于统一的逻辑机能的在先,因而这里本质上只是某种理智的作用而非理性了。理性要求先天的或先于任何具体东西,或灵魂的。灵魂在此是本体论。本体的灵魂和要求统一的经验之间,类比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关系。

    讲理不是基于绝对真理 居高临下地审判经验。不是宗教中教条地裁判对错。而是衔接经验可以基于经验条件来判断一个关乎经验的判断的真假。

    2苏格拉底的向上的路,从偶然的善者谈起,推进到正义。偶然的善者,譬如欠债还钱,或者对朋友好。但是何为正义?这并非基于偶然的是者或善者可以定义。正义应该具有这样的特征:其结果总是好的。而偶然的善者并不能提供这种必然性。究其原因,偶然的善者都是一些实在的理念,和城邦的正义同类的东西。苏格拉底在以大见小的用法里引入正义的城邦,就是引入一个实在的理念。实在的理念,在于作为一种目的在先的理智的运用。基于目的的变化,相应的理智的内容就会变化。对于一个目的好的方法,对于相反的目的必然是坏的。而正义的定义作为其结果总是为善者,这里的好,在于结果的东西对于目的的符合。由于正义的定义之中目的的东西和结果的东西作为经验或偶然的东西,都仅仅指出它们之间的关系,而搁置其内容的讨论。正义仅仅讨论一种目的对于行为的规范。这个方法论恰好在灵魂这个场景里具有恰如其分的运用。这就是理性对于激情和欲望的统辖。在这里,理性 激情和欲望都作为一种相对关系中的形式概念,而非实质实在的东西。
    苏格拉底为什么通过从实在的正义,到正义的定义,然后才指出辩证法呢?为什么并不直接基于对结果总是为善的要求,直接指出一种辩证法的知识及其在运思中作为绝对原理的践行作为本体?如果不考虑对于政治学本身的讨论,而是把城邦的正义看作为了引出正义的定义的考虑的工具,需要这么细致地讨论正义地城邦么?并且,其理想国落到了实践中的乌托邦,苏格拉底自己在地府之行里就充分认知到了这个风险,从他都是在被逼问时不得不开启几次地府之行可以看出来,他有必要开启这地府之行么?从善的指出而言,他只要指出存在地府之行,对于一个理念的确保落到实处能够做出来,它是必要的。但是只需要指出这地府之行的存在和需要就够了,并不需要展开一场实在的地府之行作为分析的条件。我不确定是不是和柏拉图的理念论的立场有关。
    如果做一个简写,整个正义的城邦的展开,所有翔实具体的地府之行都可以省略。或者并不要求论证地府之行的真,而只要指出地府之行的展开仅仅基于一种目的的决定而展开,并且它们落实到某种实然的东西上,人性固然的东西。至于中间的衔接是经验判断,是否出错都无损于以大见小的用法中通过正义的城邦基于分析给出关于正义的同一个定义。
    或者,这里是一个局限于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中的推进,就足以从结果总是好的要求推进到本体上或有意识地践行辩证法的要求。要求是一个恒真命题,这要求作为其条件的是一个分析命题的真理。这就是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中作为绝对原理的辩证法。对于辩证法的践行,并指出它落到经验的实在的目的上,产生出来基于理智的运用而得到的具体的方法,使得结果总是为真。
    辩证法是什么?是基于统一的诉求而规范的方法论。它是一套不可能出错的分析命题,属于思辨的性质。可以把所有不可能出错的分析命题都归于辩证法的范畴之下。只是要指出,作为分析命题的辩证法,它并不对于任何经验负责。它对于实在的真理是必要而不充分条件。

    结果哈和自身好。什么是好?就实践而言,就是结果对于目的的符合。自身好的东西,置于实践的背景,指一种基于目的的指出对于手段的规范性。这里,目的的东西和手段的东西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说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东西。这使得两者之间不再是完全不同的多之间的关系,而存在一种自身的关联或内在的关系。用数学中的函数来表示的话,一个可以归于含有另一个东西的表达式。
    z=f(x,y)。
    这里z表示结果,f()表示某种因果关系,x表示经验条件,y表示对经验的某种处理,它也是经验的。y又可以表示为g(x)。这个表达式可以改写为
    z=f(g(x))。
    自身好,就是基于自身就具有一种统一性。这里存在一种先天的统一,总是统一的。其基础在于多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从而保证这些多就这种内联系作为那个轴心的一之下的统一而言,它总是真的。自身好就是指出多之间的这种具有内在联系的情况。而辩证法在于从概念到概念的思辨关系,使得一个概念作为另一些概念的产物,这就使得辩证法作为那个因果相继的关系的基底,保证因和果之间总是基于它而为真。从而把这造就恒真命题的原因的东西,这个因果关系的统一,称为善。

    苏: 因此, 当 那些 不配 学习 哲 学的 人, 不相称 地 和 哲学 结合 起来 的 时候, 我们 该 说 他们 会“ 生出” 什么样 的 思想 和 意见 来 呢? 他们 不会“ 生出” 确实 可以 被 恰当 地 叫做 诡辩 的, 其中 没有 任何 真实 的, 配得上 或 接近 于 真知 的 东西 来 吗?
    阿: 的 确。
    苏: 因此, 阿 得 曼 托 斯, 剩下 来 配得上 研究 哲 学的 人 就 只有 其中 微乎其微 的 一部分 了: 他们 或是 出身 高贵 又 受过 良好 教育 的 人 处于 流放 之中, 因而 没受 到 腐蚀, 依然 在 真正 地 从事 哲学; 或是 一个 伟大 的 灵魂 生于 一个狭小 的 城邦, 他不 屑于 关注 这个 小国 的 事务; 少数人 或许 由于 天赋 优秀, 脱离 了 他所 正当 藐视 的 其他 技艺, 改 学了 哲学; 还有 一些人, 也许 是 我们 的 朋友 塞 亚 格 斯[ 16] 的 缺陷 束缚 了 他们, 须知 就 塞 亚 格 斯 而言, 背离 哲学 的 所有 其他 条件 都是 具备 的, 但是 他 病弱 的 身体 使他 脱离 了 政治, 没能 背离 哲学。 至于 我自己 的 情况 则 完全 是 例外, 那是 神 迹, 是以 前 很少 有别 人 遇 到过 的, 或者 压根儿 就从 来不 曾有 任何人 碰 到过 的。 已经 属于 这 极少数 的 道 中 之人, 他们 尝到 了 拥有 哲学 的 甜头 和 幸福, 已经 充分 地 看到 了 群众 的 疯狂, 知道 在 当前 的 城邦 事务 中 没有 什么 可以 说是 健康 的, 也没 有 一个人 可以 做 正义 战士 的 盟友, 援助 他们, 使他 们 免于 毁灭 的。 这 极少数 的 真 哲学家 全 像 一个人 落入 了 野 兽群 中 一样, 既不 愿意 参与 作恶, 又不能 单枪匹马 地 对抗 所有 野兽, 因此, 大概 只好 在 能够 对 城邦 或 朋友 有所 帮助 之前 就 对 己 对人 都无 贡献 地 早死 了。—— 由于 所有这些 缘故, 所以 哲学家 都 保持 沉默, 只 注意 自己的 事情。 他们 就 像 一个 在 暴风 卷起 尘土 或 雨雪 时 避 于 一堵 墙下 的 人 一样, 看 别人 干 尽 不法, 但 求 自己 得 能 终生 不沾 上 不 正义 和 罪恶, 最后 怀着 善良 的 愿望 和 美好 的 期待 而 逝世, 也就 心满意足 了。

    从虚幻的影子 烟雾,逐渐凝实起来的意象
    沉睡的莲子的意象

    讲道理,不局限于遵从人为指定下来的规则,还是规则设定的自身参与的要求,以及任何规则制定下来需要基于根据、某种目的的指出,还是某个东西设为目的这件事情始终要基于自身的选择和判断或同意,还要给出它可以作为目的来诉求的根据。最后这就是伦理命题的要求了。
    但是伦理命题在这里还是作为结果的东西,它还可以具有自身的原因。这就是灵魂审视的自身统一的先天诉求。以及无论什么实在的东西作为理念,总是要求基于这种自身审视的统一的方法落到辩证法上的方法论产生出来从而确保它能够作为整体统一的轴心的一。就算说,任何伦理命题,都需要对它提出统一的能力的要求。基于这要求提出它要作为辩证法的产物。讲理,在这开始的地方,指的是一种总体审视的协调统一的审慎权衡,作为任何理念的产生的原因或来源,它作为运思的绝对原理被确立下来。这可以看作基于对变化的东西总是存在原因的信念,这原因的存在的信念就是本体论。它使得唤起人的一种有意识或自觉作为存在方式。有别于仅仅作为客体地东西,风中滚石那样如此这般却浑然无知不觉。并且这种自觉并非仅仅平行而不交涉的多,而是它进一步作为主动的东西作为主体作为现象的东西的变化的轴心,主体的自觉和作为客体的行动之间处于因果关系之中。这也就是苏格拉底的日喻 线喻所阐述的东西。而洞喻则指出了一步步石阶而上的诸要素,具体要做的东西。

    苏格拉底在卷6里多次使用“神”作为形容词。哲学是神物。前面他说他自己的情况是神迹。这里大体可以把神看作一种非实在的善作为绝对原理起作用的情况。区别于理智之以具体目的的给出为运思的根据或作为运思的轴心。而理性,在于突出一种产生或造就目的的根据的东西,它也是任何伦理命题的先天根据:作为分析命题的非实在的善。其起到作用在于存在绝对原理并以此做先天的运思。凭着生命冲动或to be的机能,而总是走在求真的路上:无论是经验之中求真,还是伦理命题的求真,或任何真命题之为真本身的求真,得到的就是同一个对于根据的要求。只是相应不同东西的真,要求相应具有逻辑上区别的根据。
    神圣的秩序。指的是本体上变化的东西其不变的轴心,本体世界中不变的秩序。
    本体 真理 在于作为变化世界的不变的原因。因而,关于真理的知识使得人能够具有一种预见,基于本体的认知而预见可见世界的变化的结果,并,基于同一个能力,通过自身好的东西的践行论来确保或可预期达成结果好。神作为本体之于变化世界而言的神奇,本体的存在对于变化现象而言本身就是神奇的,或者说可思的东西作为可见的东西的本质,前者之于后者就是神奇的。这里的神奇在于一种不可思议,在于可思的东西作为逻辑上有别于可见的东西,就可见的东西本身的考虑而言,可思的东西是不可思议的。而人能够考虑可思的东西,在于自身的生命冲动,存在的冲动,本身就是善,是实践所造就的可思的世界中非实在的部分,并且是其中最开始的那个,它作为第一因。
    从这里来看后面线喻的划分中不同的东西,它们都是作为人造就的东西而言的。物体看似在我之外,但它基于我的信念被认识到。世界并不包含不可见也不可思的东西。而是或者作为我的表象,或者我的信念,或者基于理念而认识到的可见的东西在定义上的本体,定义是可思的,比如三角形这个概念,或者作为生活形式中置于某种用法之下的概念,比如苹果,比如语言游戏,或者伦理判断的践行所做出来的东西,或者最后认识到的作为任何真理和知识的原因的善。这个世界都是作为我参与其中而产生出来的东西。撇开我,线喻划分下的世界就不存在了。世界和我之间是逻辑配置的联系。或者说这是关于“世界”和“我”的语法句子。语法,逻辑,关乎定义,而非推断。

    四分的世界,本体上存在,指的是生命冲动虽然人皆有之,但是认识到想到和做到的区别,并且基于方法有意识地去做出来或做到,却不是天赋,而是要基于人的理性才能顾认识到的。人皆有理智,但是并非人人都有理性。苏格拉底的以大见小通过的是一种对于理智的分析的方法,而指出一个作为分析命题的非实在的理念。把逻辑从日用而不知的中揭示出来。并且进一步做向下的运用,自觉地运用其理性,在无限的东西的考虑,或者在概念的思辨的领域里比如关于灵魂的审视里。灵魂其实就是关乎无限的东西的考虑,它是任何东西的存在之间世界作为总体上同一个东西的不独立部分的划分,在一个总体中受到考虑时的情况。谈论灵魂就是谈论整个世界。类比罗素的含有代词的句子的解释,代词是关于宇宙的谈论。
    在目的作为在先设定的条件下,运思在于理智的运用。而灵魂问题在于何者目的为善的判断和标准,运思在于原则或绝对原理的运用,也就是理性的运用。理性是先于目的作为善者的目的的认知的标准或方法。

    俗话说 得对: 好事多磨 嘛。
    阿: 还是 让我 们 把这 个 问题 弄清楚 了, 以 结束 这一 解释 工作 吧。
    苏: 不是 我 缺少 愿望, 如果 说 缺少 什么 的 话, 是 缺少 能力—— 只有 这一点 可能 妨碍 我。 但是 你会 亲眼 看到 我的 热忱 的。 还要 请你 注意到, 我将 多么 热忱 和 勇敢 地 宣称, 这个 城邦 应该 用 和 当前 完全 相反 的 做法 来 从事 哲学 研究。
    阿: 怎么 做法?
    苏: 当前, 人们 研究 哲学 时 还是 少年, 他们 在 童年 和 成家立业 之间 这个 阶段 学习 哲学。 他们 在 刚刚 开始 接触 到 它的 最 困难 部分( 我 指的 是 推理 论证) 时 放弃 了 学习, 他们 这就 被认为 是一 个 完全 的 哲学家 了。 以后, 如果 他们 有机 会 应邀 去 听 一次 别人 的 哲学 辩论, 就 认为 这是 件 大事 了。 他们 认为 这种 事 是 应该 在 业余 的 时 间做 的。 到了 老年, 他们 很少 例 外地 比 赫 拉 克 利 特 的 太阳 熄灭 得 更 彻底[ 17], 以致 再也 不能 重新 亮 起来 了。

    这里提到愿望和能力的区分。并且愿望从不缺少,缺少的是能力。对于善也是作为意愿和能力上相应的情况。意愿的存在是先天的,其产生善者所依据的能力,却非先天赋予,而是作为先天的分析命题需要基于分析的方法才能在认识论上产生出来得到的。

    苏: 我们 不是 很有 理由 用 如下 的 话 为他 辩护 吗: 追求 真实 存在 是真 正 爱 知者 的 天性; 他不 会 停留在 意见 所能 达到 的 多样 的 个别 事物 上 的, 他 会 继续 追求, 爱的 锋芒 不 会变 钝, 爱的 热情 不会 降低, 直至 他 心灵 中的 那个 能把 握 真实 的, 即 与 真实 相亲 近的 部分 接触 到了 每一 事物 真正 的 实体, 并且 通过 心灵 的 这个 部分 与 事物 真实 的 接近, 交合, 生出 了 理性 和 真理, 他 才有 了 真知, 才 真实 地 活着 成 长着; 到 那时, 也 只有 到 那时, 他 才 停止 自己 艰苦 的 追求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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