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某医院医生江凤林起诉当地公安机关等政府机构“行政不作为”的行政诉讼,引起媒体关注。
官司源于一桩不起眼的医患纠纷。2017年4月,江凤林因无法满足患者王某及其家属立即住院的要求,而与患者家属刘某发生冲突,诊室因此一片狼藉,7位已经挂号的患者也因此被迫退号,门诊秩序受到严重干扰。江凤林认定自己遭到殴打,刘某白则认为“跟江医生推搡了几下,但是并没有打他”。 经当地区公安分局两次处罚、市人民政府两次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当时刘某白存在殴打江凤林的行为,只能证实刘某白存在推搡、拉扯江凤林的行为”。
江凤林坚持认为予以刘某的行政处罚“过轻”,转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和政府部门对簿公堂。这和既往同道们“相信医院会妥善处理”的做法大相径庭。这种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做法,也引发了医界的共鸣和支持,被称作医生的“自我维权”。
医疗场所暴力事件具有极强的负外部性,妨害医务人员的工作、生活,干扰医疗秩序,甚至危及公共安全(如攻击急诊科医务人员可致不特定的病患错过黄金抢救时间)。严格依法惩处,方能威慑潜在的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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