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我在北餐厅勉强吃下了一碗羊杂汤。然后就想到了, 除了一些特别的原因以外,大部分人不喜欢吃一样东西是没有遇到好的做法。就比如这一碗羊杂汤,被餐厅算是糟蹋了。
其实,羊杂汤是入不了老饕的眼的,只有我这等容易满足的普通人才会挂念着那一口汤。羊杂汤是随意的。羊杂羊杂,本来就不是什么金贵东西。吃得就是那份随意洒脱。
记得小时候,住家旁边有一家全羊馆,那里的羊杂汤简直是一绝。浓白的汤里翻滚着泛白的羊杂碎,不用再加什么了。不要辣椒,不要醋,就这么吃就好。 在我看来,美食总是昂贵的:要么贵在原材料上,要么贵在手艺上,要么贵在时间上。大骨熬汤,那滋味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溢到汤里,喝得出。家长也省事,不爱做饭了就下班顺带一份羊杂汤回家。两个脑袋趴在汤碗上,稀里呼噜地就喝下去了。
这味道飨了五六年,后来那家店搬走了就再也没有遇到那么好喝的羊杂汤了。曾经跟申先森特地开车去海边一家店喝羊汤,好喝但是还不够。不知道是原来那家店真的是一绝,还是回忆让那种味道发酵了又发酵成为“只应天上有”。
羊杂汤分两种:外边的,和家里的。家里的羊杂汤是完全不同的一个存在。买来处理好的羊杂碎,就那么清水下锅煮一煮就好,典型的懒人汤。浓汤有浓汤的滋味,薄淡有薄淡的滋味。既无骨汤、鸡汤的油腻浓厚,又无菜汤的寡淡。 撇去了汤的遮掩,反而能更好地去尝不同部分的滋味。(本人最喜欢肚,最不喜欢肺)
呜呼哀哉。试问岭南应不好?此胃安处是吾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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