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思索的问题是,读与写,究竟哪一项对文学水平有所提高带来的助益更多些。
我始终认为,读书必有进益,无论读的是哪一本,是名著还是杂文,是漫画抑或小说。这观点大概还与我的大学老师有着分不开的关系,准确来说我是受他启发。
小的时候总是看一些类似于《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的书,我印象很深刻还有一本超级厚的叫《听妈妈讲故事》,里面的科学知识譬如鳄鱼与牙签鸟的关系这些,对我之后的学习和生活产生了无比深远的影响。
所以我总把语文成绩还不错的原因归结于,之前看过的书比较多。尽管很多只是偶像言情小说。哈哈。可是长大后渐渐发现,有些人虽如我一般看过很多小说,甚至比我看过的还要多,可等到了该动笔的时候她们却写不出来。还是平平无奇的白话文笔。这又是为什么呢?
难道阅读于我,反而不及初中高中那几年坚持写日记的习惯重要?这时不禁又想到了那句“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也许真正去写、去积累才能锻炼文笔这件事,才最该引起重视。抑或两者皆重,只有相互结合才能实现效果最大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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