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有个韩国小跟班,姓金,一年四季爱穿T恤、戴个套头帽。
唱歌嗓子一流,不知怎么开公司的父母没有让他去当歌星。我原来和他妈妈是朋友,一来二去我去哪里他都跟着。那时我年轻,特别喜欢逛街。小金又非常时尚,我们就成了一拍即合的逛街健身黄金二人组。
没出三个月,我把吃喝拉撒的韩国话学的倍儿好。这时小金不干了,他觉得他和我玩吃亏了,偏要我教他中文。
教就教,只是小金压根不知道我其实是个文艺青年。
除了唱K他买单外,我教他第一堂课是背诵徐志摩的《再别康桥》,着重第一段: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小金很信任我,认认真真地学。我暗地里笑得肚子抽筋,每一天都过得很快乐。
等他把第一段背的滚瓜烂熟时,我带他去参加朋友聚会,酒酣耳热之际,我开始敲酒杯:小金的中文其实不错,他连徐志摩的诗都会念。
大家都要小金露一手,结果这个长着一对纯真大眼睛的韩国小伙子不亢不卑地站了起来:
轻轻的我、肘了(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从那以后几个月,小金简直成了小太阳,散发着无数光芒。也是在这个聚会里,他结识了他美丽的妻子。
N年过去了,小金仍然能把《再别康桥》倒背如流,应了那句老话:从小学的武艺精。
乖乖,他念的那个《再别康桥》简直是魔音,绕梁N年经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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