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总以为爱护一个人就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的自由,尽量满足他(她)的一些愿望和要求,不要给他(她)太多的设限,否则就是对这个人的不爱或摧残。
今天听闻一个同事的丈夫由于酒后驾车,被罚款和暂扣驾驶证半年。我这位同事倒是爱憎分明,并没有抱怨交警的严苛,而是认为不守法的丈夫就该受到应有的惩罚。办公室的同事们也同样认为该罚,甚至有个同事说要把罚单图片和真相发至酒后驾车存在侥幸心理的老公,以示警戒。看来,大家的交通法律意识挺强的,真乃一大幸事。
其实,交通法规对驾驶人的种种限制并非有意给驾驶人添麻烦,而是出于对驾驶人的爱护和其他路人的爱护,我们听过太多由于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惨痛案例了。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由不得半点大意。
于是,我想到在对孩子的教育过程中,做父母和做老师的总有很多对孩子的种种“不许”,不许玩游戏,不许进网吧,不许私自下河游泳,不许吃垃圾食品,不许对人没礼貌,不许……。在孩子看来,是父母限制的太多。而事实上何尝不是父母和老师对孩子倾注的一片爱心呢!相反,有些做父母的则尽量满足孩子,让孩子成了家里的小皇帝。事实上,给孩子适当的设限,在限制范围内给孩子以自由就是对孩子的最大爱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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