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god-blesse
第一章
简. 查尔德小姐一定是一个天才。
她虽没有艳色惊人, 但多看两眼还是有一小点可爱的,实际上她别的什么都很漂亮,就是那对兔牙,以及那双与本人性格上的温婉极不相近的、鹰一样的眼睛—— 她是位作者伟大嘛,眼睛锐利点儿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报纸上、图书馆里甚至在朋友的书架上,我都曾看到她的名字。我也曾看见她的小说,摆在全珀斯最有名的书店里,与莎士比亚、泰戈尔和简奥斯丁的书放在一起。总之,只要是由她的钢笔画过纸面,每个字就会像珠宝一样发光。自然,我对这位只能在报纸上看到的天才少女怀有极大的敬意。
2019年12月29日,我的朋友维拉丁斯,那位满书架都是查尔德的书的富家小姐,忽然想让我陪她一起去一个作家图书会, 并专门提到了查尔德小姐也会出现。
“你一定要陪我去,玛莲,不然查尔德小姐撇都不会撇我一眼的。”她急切地跟我说,眼珠都快要挤出来。
“不,她会瞥你一眼的,毕竟你那么喜欢她。”我背着心说。若不是因为我们情谊深厚,我真的很想告诉她她有多丑。
“我是说,玛莲,你也是个作者不是吗?你们作者之间一定有什么特殊联系,对吗?”
她这话有点浮夸我了,我,玛莲托莉娅•汀•维拉察,只是个三流作者,给一个毫无名气的小报纸写段子,靠笑话、美貌和朋友生活,跟查尔德自然没法比,我只好尴尬的笑了,说:“我与她并没有什么特殊关系,维拉,但我会与你一起去的。”
“你保证?”
“我保证。”
维拉丁斯看起来松了口气,好像有人把她胸口的巨石拿走了。她轻松地笑了笑,缺少睫毛的眼睛眨了眨,虽无法弥补相貌上的缺陷,却有了几分活泼。“读书会在下午3点开始,如果我没记错,查尔德小姐会先在城里的coffee club等别人,你知道,伦敦街边的那家。”
“十分清楚。”
Coffee club是当时很流行的咖啡厅,也是很多见面会开始的地方。人多了些,微微挤,但东西并不贵。透过窗子,城中男少男少女打扮俊俏,也有成群的小姑娘和衣衫褴褛的流浪汉。但那在报纸上看到过的面孔却迟迟没有出现。维拉丁斯有点着急的,用叉子摆弄着蛋糕。她戴了一顶棕色帽子,以此来掩盖自己不郑重的绿头发。昂贵的妆容掩盖了她先天的不足。现代白色紧裙把她收得极为纤细。我只穿了条灰色宽裙。这场戏的主角毕竟是维拉和查尔德小姐,我不过是个配角罢了。
门开了,出现了一个常在报纸上见到的身影。简查尔德小姐并不瘦,却比在场的每一位女士都高出一个头。她衣着复古,且不像万圣节的孩子那么简单,而是地道得好像就是从19世纪穿越过来的。她还戴了顶深色圆顶帽,帽子上插了根孔雀羽毛。那羽毛又长又鲜艳,几乎碰到了天花板。人们都诧异的看着她,使她显出了一种作家特有的自豪。
查尔斯查尔德,及这位尊贵小姐的侄子,立刻站起来迎接自己的姑姑。虽然他比她大三个月,但他辈分仍很小。
简查尔德向我们走来。她并没有大作家的傲慢或大方,而是把手小心地交叉在裙子上,眼睛警觉得像黑暗中的兔子。而那写在她微红的脸颊上,虽然让人不敢相信,却有一种少女的羞涩。
维拉丁斯火热的表情忽然不见了,母鸡般的急切也不见了。随着她看清查尔德小姐的真实相貌,她失望她对我说:“她永不及她写的女主角那么迷人。”
查尔德小姐也对她现代化的装束感到不满。她皱了皱眉头,显得也很失望。查尔斯介绍完大家,见我们都不说话,也不知该怎么办。
看起来这场戏有了点问题,我想,这时就需要我这个配角了。我微微提了提嘴角,露出一个文静可爱的笑容说:“玛莲托莉娅维拉察,您可好?”
“你也好?”她笑着说。深黑色眼睛与黑头发显出一种恬静、端庄的气质,“就知道您了,嗯,绝色才女,玛莲托莉娅。”
我配不上才女这个词。
您还是很有自己的风范的,这不难从你之前的行为中看出来。
也许我们可以用你。
但我仍不敢替换才女这一词。
那就这么叫我吧。
那么,才女玛莲托莉娅,你。。。
我渐渐感觉撑不住了,好像一个没台词的小角色忽然被拽到了舞台正中央。我摆出了一个耐心的笑容,勉强地与她回答着。维拉丁斯已经和查尔斯查尔德谈起天来。简查尔德又忽然聊到了我完全不熟悉的古埃及文学。
嗯,对的,他们真的很可爱。
是啊,在古埃及文学中,他们曾经把文学作品写在草纸上。虽然大部分作品如今已经失传,从人们发现的作品中,我们还是找出了很多语言的起源。一种作品就算已经失去了一大半,但仍能传承出来无尽的光彩。过一些发现之后,很多古代的欧洲语言都受到了这种语言的影响。我认为这实在是文学界的一个重大发现。为人类的起源提供了一定的证据,我是说,人类应该是从非洲发源的吧。
嗯,对,也许是吧。
不只是也许是,而是肯定是。最古老骨头标本都是在非洲发现的。虽然在别的地方也发现了更古老的人类头骨,但是数量并不多,不足以证明。
接着她又就着人类起源这个主题说了一大段话,词汇的高深,以至于现在我都没有听懂。我笑着对她说,她可以就此写一篇论文了。
是的,我已经写过很多次了。她用一种很清脆的声音说,我的大部分论文都是在聊天的时候写出来的。
这。。。写论文,一定得到图书馆,能借着那些图书才能写出来,至少我是这样的。
的确,也许你是那样的,但我不是。很抱歉,问一下您是从哪个学校毕业的?
这个,我并没有大学毕业。我相信您一定是从很高深的学府出来的吧。
不,我并没有读大学。对我来说大学的知识太简单了。初中上完之后我就被推荐到一所大学读研究生,然后在一年的时间内考完了硕士和博士,接着又去另一所学校做了五年教授, 并在同时开始写作。如果我没记错,当时我20岁。
好吧,情况和我并不太相同。我高中的成绩乱的一团糟,根本不能考大学。
等等是谁为了转移话题,忽然聊到了大学。我们不是应该聊物种起源吗?说句实话,我一点也不喜欢聊学历啊,这种东西。我认为物种起源这种话题才是我的兴趣所在。或者我们来聊几本书吧。
接着查尔德小姐又开始聊有关于莎士比亚所有戏剧的话。可我除了一本《李尔王》以外,什么都没看过。
什么你竟然没看过《亨利五世》?那可是我在沙翁的所有戏剧里最喜欢的一部,你真的很值得看一看。我有一本纪念版,一本珍藏版和一本手稿版。。
可是我并没有读过这类书。
那你读的应该是小说吧,我读的小说虽然不读,但《羊脂球》《茶花女》这种我还是读过的。要不我们聊一聊这些名著。我不得不说,聊小说还是非常好玩。不如我们先从最喜欢的人物开始,然后再聊到那些人的性格以及习惯性动作。
可我并没有读过《羊脂球》或者《茶花女》。我读过的只有《简爱》。
那可真是你的不幸,我觉得《简爱》架子摆的有点大,特别是开头。好吧,也许我们不可以就着《简爱》来聊天。但如果你读过简奥斯丁的小说,那是一件很幸运的事,因为我读过她的所有小说,包括《劝导》和《苏珊夫人》。
哦,那你可真厉害。
于是简查尔德小姐把简奥斯丁的每一本小说都进行了分析,并在他们中按着人物复杂度给了一个排序,最后还说她最喜欢的小说就是奥斯丁的《理智与情感》。 她确实很天才,但又有点话痨。我只能说他是一个非常奇特的人。
门又开了,可这次进来的不是一个人。几位大作家,几位编辑,还有一堆粉丝都拥进了咖啡店。其中有几位是我认识的,比如说我经常投稿的那个杂志社编辑。
“哦,简查尔德小姐,真不知道既然能在这里看见你。”一位戴着眼镜,神情严肃的女士说。后来我知道她是查尔德小姐的竞争对手,他们正在进行一场文学比赛。
有几位粉丝急切地探过头来。他们伸长了脖子,好看一看简查尔德。那位女士无疑差点被这种目光羞死。她的脸混上了紫色与红色,像搅得极不匀称的冰激淋。简又有了一种只有世界顶级作家才会有的骄傲,露出了一种好像全天下只有她一个人优秀的骄傲。当然,这并没有发展为嘲讽。她仍有那种兔子般的警觉,好像世间一切都会忽然想她发起攻击似的。
“尊敬的查尔德小姐,”一个五官精致,声音悦耳的女士对她说,“您在‘文学报’上发的那篇文章可以说达到了全西澳大利亚最高的水平,请问可以和我说一下那篇文章是怎么写出来的吗?”
希尔先生和维茨女士站在她的两侧,提出许多问题,请求她发稿。实际上那两位都是编辑界的大人物,他们是很少催稿的,更别说像这样直接求稿。戴尔女士,一位出版社总理,正在问她要不要向他们出版下一本书。更准确的来说,是恳求她出下一本书。就连汤姆伍德,我经常投稿的那位编辑,也开出了一个以他那个水平的杂志来说非常高的价格。但我怀疑查尔德小姐根本就没听见他的请求。在场的人太多了,大部分都请求他出书,并且开的价都比那位编辑高。这场读书会仿佛已经不是一场读书会了,而是属于她的独秀。墙脚边上站着一列作家,能看得出来他们是现在比较有名气的。可在查尔德小姐面前,他们已经没有一点吸引力了。他们有的低着头,仿佛有点惭愧,有的漠然的呆视着查尔德小姐,还有的正怒气冲冲,脸上泛着可怕的红色。我虽然不是比较有名气的作家,甚至说不上一个作家,但是我也漠然地呆视着查尔德小姐。
这时我才想起朋友维拉丁斯。她正站在一旁,仿佛跟查尔斯查尔德聊得很开心。很明显,她已经忘了来图书会是为了给简查尔德小姐留一个好印象,并希望日后可以成为朋友。看查尔斯查尔德和她聊天时的表情,就像他俩在恋爱一样。好吧,我只能说,等维拉丁斯把妆卸下来,然后露出自己的一头绿发后,他脸上梦幻般的表情一定会灰飞烟灭。不过作为她的好朋友,我一定不可以拆穿她。她已经二十六岁了,却因为相貌丑陋,再加上自生那以貌取人的脾气,没有恋爱过一次。我知道,如果查尔斯查尔德没有那么鲜亮的一头金发,或是那优雅的举止,维拉丁斯是一定不会理他的。
忽然,有一双手拍了一下我,原来是爱德华.琴,我的一位朋友。我立刻报以一个调皮的微笑,摆动着我的耳环,让自己看上去活泼可爱。我知道,在这种大型社交场合中,有必要让自己看上去迷人一点。
“下午好,爱德华。”我用一种甜蜜的声音说,就像小孩子见到有人给她发糖一样。
“维拉察小姐,想不到你也会来这种读书会呀。”
“可不是吗,我是查尔德小姐的书迷。你也是吗?”我一时撒了一个谎。来这里的人大部分都是查尔德小姐的书迷,投其所好也许会更好一点。
“不,我不是。”他皱了皱眉头。看上去我是对付不了他了,于是我把头转了回去,继续看着查尔德小姐。
简站起身来了,向门口走去。她的步子极为稳重,好像她是一座山。后面的编辑们忙跟过去,就好像她是一只肥美的羊羔。我看到查尔斯查尔德挽着维拉丁斯走了过去,他们脸上仍有着恋人般梦幻的表情。我也站了起来。一双手挽住了我。
“同行吧,维拉察小姐。”爱德华低沉的声音像一架大提琴。我露出一个玫瑰花一样艳丽的笑容,点头许可了。也许,在他那如痴如迷的表情掩护下,我还可以得到更多人的注意力。毕竟他也是琴家族的财产继承人,一位很有影响力的点评家,跟他一起进入读书会还是很具有利益的。
当时的我是一个文学界的小偷,一个投机主义者,连我自己都知道自己的作品实际上差得已经配不上被人用眼睛看。但我靠着自己的社交特长得到了许多重要的朋友,并得以以四年级的文笔活下去。这固然无耻,但当时我认为,既然可以这样,那我又何苦离开文学界,去找一个费力的工作,然后为一个我根本不感兴趣的行业奋斗呢?不过,就算到了现在,我还是没有离开虽然一点也不爱我,但却受到我的热爱与尊敬的文学。
我这时才发现别人已经迈开步子了,急忙把手搭到爱德华的手臂上。他那高贵的黑天鹅绒礼服显示出他那殷实的家底,文雅的举止让别人一看就是一个受到过高等教育的人。可他的眉毛总是拧在一起,虽不失教养,可仍旧怪诡异的。
“维拉查小姐,我很奇怪你今天为什么穿了灰色裙子,我印象中你比较喜欢穿蓝色的衣服。”他忽然问我。我一点也不喜欢别人在我没穿最漂亮的裙子时讨论有关衣着的话题,而他却十分惹人讨厌,喜欢问这种问题。但我并没有显出生气的样子,而是微微皱起了眉头,装出一副撒娇的样子:
“真是的,为什么要问这么讨厌的问题!”
当然喽,我把声音控制得很轻柔,就像一只软绵绵的小白狗,听上去没有真正“讨厌”的意思。但爱德华认为我只是没有把难听的话说出来,于是识趣地把头转了过去,开始向别的地方瞥去。他的智商实在配不上他受过的高等教育,根本听不出来别人的语音或语调。我认为,如果有一个人凶巴巴地对他说“我爱你”,他也会信。
我这才发现,我们在往市中心附近的一家法式餐厅走去。路上别的装饰,我都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走过书店时,许多人都从书店里跑出来,直愣愣地看着简,和看救星的样子差不多。我觉得,任何一个正常人如果被那种目光注视着,一定会把头骄傲地仰起来。不过,她现在已经被一层层人与摄像机围住,我怎么也看不到她那骄傲的表情。不过,边上的作者们都好像被放到醋里泡了好久,脸上那嫉妒的表情看上去简直要杀人。我们沿着路走了十几分钟后拐了个弯,又走了十几分钟,就到了那家法式餐厅。
那家店本来就很小,我们这一大堆人挤进去时,无疑会引起一些小轰动。虽然早有人为了见查尔德小姐订好了位子,可一群人像围着个刺猬一样地拥进店里,不吓人才怪呢。可当他们看到简那长长的孔雀羽毛时,也不禁站了起来,开始鼓掌。就连边上的蜡烛也讨好地摆弄着自己的身子,跳动出快乐的火花。当红才女收到的恭慕就像容貌未衰的美人,只会让人吃惊,却看不出有可能会衰退。可当时的我并没有在哪里继续多愁善感下去,而是继续挽着爱德华的胳膊,向餐厅边上,维拉丁斯和查尔斯的桌子走去。
“哟,看起来不止我一个人找到了一个帅气的同伴啊!”维拉笑着说。我不得不说,化妆之后的她真的像一个少有的美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查尔斯鲜艳的金发,还有那双让人感到踏实的黑眼睛,确实有一种查尔德家族特有的端庄气度。可爱德华那样别扭的黑睫毛卷曲在他那女人般雪白的皮肤上,让我实在看不清那和蚯蚓的区别。忽然,我有了种之前从未感觉到的嫉妒。明明我比维拉好看百倍千倍,可她却因为面部装饰,得到了一个英俊文雅的同伴!我不禁抓了抓自己的头发。
可当我碰了碰我的头发,才发现我为了扮演好自己的配角角色,连头发都是披散着的。在这种情况下,我有如何与一个妆容精致,衣着光鲜亮丽的富家小姐比呢?再加上,据我所知,查尔斯并不是一个拥有像爱德华那么大的影响力的人,唯一可以称得上有影响的身份就是自己姑姑。嫉妒这才被水冲淡了些。我又露出一个随意的笑容,以此冲淡维拉丁斯那充满怀疑的眼神。
“一张桌子上不是可以坐五个人吗,剩下一个位子会由谁坐呢?”查尔斯忽然问道。这椅子摆放并不太合理,总有一个人成为那只被排挤的猫。
“不会是查尔德小姐吧?”爱德华随口说笑道。
随口说笑算是随口说笑,查尔德小姐竟真地向我们走来了。她的步履比查尔斯还要稳重踏实,甚至让人怀疑她不是个女人。蓝色长裙在地板上摩擦出沙沙声,像沙锤一样具有节奏感。她越走越近,好像根本就没有往别的地方走的意思一样。我们实在不敢轻易移动。一方面,我们希望她的莅临。另一方面,我们又害怕她一来,就会有许多编辑跟过来,是我们不可以好好谈论小说。
一个编辑忽然站了出来,和简聊了几句,简就坐到他们那里去了。我看到维茨女士骄傲的样子,好像如果她不坐在这个位置上,别人马上会像马蜂一样把位置抢走一样。这时,我听到查尔斯说了一句:“追随势力的人。”
维拉急忙跟他说:“查利,他可是你的亲戚呀,而且我也是她的书迷。”
“哼,好个亲戚,”查尔斯忽然用一种他从未用过的轻蔑语气说,把维拉吓了一跳,“你们一定是被她的打扮迷惑了吧,以为她是一个白人女人。嘻,这个香蕉人扮得可真好。她是一个有意大利血统的中国人,一直不满足于自己的混血身份。据说她在意大利时,自十二岁就出去读书,目的是不见她那可怜的父亲。她的父母为了避免意大利的种族差异,暂居澳大利亚。谁知她嫁给了一个本地白人,就是我叔叔。哼,大家刚开始都奇怪,我叔叔那个老处女一样的六十发老人,怎么在丧妻之后很快娶一个二十岁优秀女孩。后来我们才发现,她怎么可能看得起我叔叔。她嫁给我叔叔,就是为了改掉她本来的姓氏。呸!查尔德家族是出了名的古板,向来只娶白人女人。虽然已移居到澳大利亚,但我母亲仍日日聊那愚蠢的白人法则。以至于她嫁给我叔叔后,别人都认为她是个白人女人!”
查尔斯抬起头,向四周看了看,打发开了那位端水的侍者。我趁机环视了一下桌子。维拉脸色苍白,好像一具被浸泡很久的死尸,显然被查尔斯的话吓到了。爱德华一副极不高兴的样子。我这时才记起“琴”是一个马拉西亚的华裔姓氏。他听到这种话,也一定被气得够呛的。查尔斯低下了头,盯着自己的葡萄酒。
“那么,查尔德小姐现在还是你叔叔的太太吗?”维拉轻声问道。
“她叫查尔德小姐,不叫查尔德太太,不是吗?”查尔斯生气地说,这一反他在查尔德小姐面前彬彬有礼的样子,“我那叔叔,本就有癌症,本来不应该再娶,而是好好疗养自己的病的。可你说,对于一个被凶恶的女人管了一生的人,在年近花甲时忽然有一个温柔的花季少女开始追求你,该是多么让人浮想翩翩的事啊!呵,我那叔叔很快就忘记了这近四十年的年龄差。据说刚开始,她还把他们比作罗密欧与朱丽叶。这老头子,一下子就忘了,一个年青人不会无理由地拿自己新生的火焰点燃蜡都快没了的蜡烛的……”
他沉默了,开始转动自己的的葡萄酒。我看到那深红色的酒转了一圈又一圈,一圈又一圈。那渐渐形成了一个深深的漩涡,上面泛着一层白白的泡沫,好像还漂了一层薄雾,扑朔迷离至极。难道查尔德小姐,一个大作家,真的用这种方式得到一个姓氏?
“也许,我们应该开始聊小说。”我实在受不了那种沉默,就好像除了查尔斯的调酒声以外什么也听不到。如果我继续涨泡在这些趁机里,我会出问题的。
大家无疑是为我感到惊奇,不管是因为我的冒昧还是因为我的勇敢。还是我的好友,维拉帮我解了围。“的确如此,我们来聊聊《汤姆叔叔的小屋》吧。”
“汀斯小姐,您不会是因为之前我们聊到种族矛盾才选了这本书吧?”爱德华忽然问。无疑,他对种族矛盾非常敏感,这可以说是他会问出的最冒昧的问题了。
维拉的脸红了,虽然她的妆容掩盖了一小部分的表情。我这才记起,只要有男人和她说话,她都会脸红。这使她有一种初恋女孩的天真浪漫,仅管那有时也使她显得不够大方得体,像只巨型乌龟。
查尔斯终于停止了旋转他的葡萄酒。他呡了一口酒,回到了他惯有的文雅气质。“《汤姆叔叔的小屋》是一本好书,虽然我并不特别喜欢它。维拉察小姐,你怎么看?”
“那本书让我心痛,因为我看了之后就会想起斯嘉丽在棉花地里劳作。”我回答到。我并不是真心痛,而是没读过《汤姆叔叔的小屋》。
“哦,不必担心,亲爱的维拉察小姐。如果你真的感到心痛,那你一定是极为感情丰富的。不如,我们换一本书,比如说……您来选一本吧。”爱德华说。他真的很呆板,还真以为我是心痛呢!
“我觉得《复活》是一本好书。”我说。那是我当时最喜欢的一本小说。
我们接着把《复活》中的人物按重要性排序,并一一进行人物分析,并讨论了女主角最后爱谁这个问题,并最后休论起了小说性质。
“这应该是一本爱情小说。”维拉说,“我们都聊到谁爱谁了。”
“不,这是一本革命小说,”我说。虽然我已经开始出卖自己的微笑,可听到“爱情小说”这四个字还是感觉耻辱,“她最后嫁给了一个革命者,虽然他并不是她最爱的人。这里有托尔斯泰的革命思想。”
“但我并不建议你们嫁给一个你们不爱的人。”一个声音说,“毕竟我是简奥斯丁的书迷。”
汤姆伍德正拼命地迈动自己肥胖的双腿,但走路速度仍很慢。在他说了那句话很久以后,他才得以走到我们边上。“女士们,我刚才本来想给你们一个达西般的出场式。不过好像我算错时间了。”
他很胖,胖到我们一时都不知道那相较于他的肚子来说很小的脚是怎么支撑住他那沉重的身子的。头发全秃了,却又怪里怪气地带上了一副和电影中汤姆勒弗罗伊的发型一样的假发。更恐怖的是,因为过于急促,假发掉下来了一半,剩下的光溜溜的脑门子反射着水晶灯的亮光。相貌……不说了,只记得丑得有水平。手里仅仅攥着一封信,短短的绿色西服与蓝色的大眼睛一点都不配。好吧,那和达西差距还是很大的。
“怎么了,邮递员?你戴一顶绿帽子,是要给谁呀?”我嘲讽道。虽然他是我的编辑,但如果他生气,那只会让我更加引人注目。
可他并不知道这个中国典故,只是塞给了我那封信。“唉,查尔德小姐不向我投稿,却让我给她送信。维拉察,你看完信以后可以把信纸给我吗?也许我可以到那边编辑那拍卖。”
“那是个比较无礼的称呼,至少她是一位小姐,而不是一位先生。”爱德华傻头傻脑地说。
“我姑姑是不大会给人写东西的,怎么会给她写条子呢?”查尔斯说。
“查尔德小姐好像认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反正让我的速度快一点。”汤姆伍德说。
“您的速度可真够快,先生,说了话之后过了好久才到我们边上。”维拉丁斯说。
“丁斯小姐,不要再嘲笑我的速度了。”
“说句实话,伍德,你跑步的样子真够滑稽的。”爱德华说。
“难道你们一定要如此嘲笑我吗?”
“或许一些受到高等教育过的人不应该说出这样的话,爱德华。”维拉丁斯提醒道。
“ 我那位姑姑有什么天籁之音要与你相传啊,维拉察小姐。”查尔斯说。
“她要和我一起去听音乐会。”
大家都忽然安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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