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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信息不对称

浅谈信息不对称

作者: 阿丢爱上层楼 | 来源:发表于2018-04-13 21:11 被阅读0次

    商品交换的完成离不开信息,这是一个简单的事实。随着生活的节奏变快,在同样的时间里,我们能比以往了解到更多的信息。然而,社会信息总量也更加庞大,我们能获取的信息量与之相比仍是沧海一粟。每个市场参与者所拥有的信息只能是片面的和局部的,即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影响着商品交换,为“次品”“假货”“欺诈”等提供了可能,使得经济无效率,是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之一。相对于生产者或销售者,消费者往往是分散的以个体为单位的存在,这就使得消费者更多的是被动的接受关于商品的信息。某些虚假或夸大的广告的存在,导致消费者因缺少专业知识辨别能力有限而上当受骗的案件屡见不鲜。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例子是,日本北海道的一家烤肉店卖给中国人的“松阪牛肉”实为普通牛肉,售价却比普通牛肉高20倍以上。

    次品、假货抑或是欺诈都是自古有之的。同样,信息不对称问题也不是市场经济所独有的。计划经济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否则又怎会导致资源分配效率的低下?更确切地说,在任何时候,信息不对称都是成立的。说信息是不对称的,并没有什么经济学洞见,因为这只是在陈述一个客观事实——一个人人都清楚的事实。只要人与人不一样,信息不对称问题则是永远存在的。把信息完备作为假设,应该说是为了理论分析的方便,当然,这也可能把社会科学引入歧途。

    针对信息不对称的解决途径,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的解释无疑是更有力的,其引入了“企业家”因素。“信息”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也是有价值的。既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那么企业家发现、理解、分析后,提供有助于商品交换完成服务,就能以之盈利。今天所常见的各种“中介”行为,就是这种形式。那些经纪人通过使买卖双方获得更多的确定性,促进了市场的稳步发展。正是“企业家”敏锐地觉察,发现机会,从这种机会赚钱,也使得市场正常地运转。

    正是信息不对称这一事实本身,才凸显了企业或个人行动自由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由行动是为了减少成本获取利益,从表现来看则是竞争。竞争是一个“发现的程序”。消费者需求什么样的商品,这些商品的稀缺性如何,可满足于生产需要的资源在哪里,这些资源该如何组合,怎样的价格范围是消费者可以接受的,如此等等,企业家对于这些都是未知的,有待去发现的。“一件最普通的商品或服务的供给、需求、成本、价格、技术等,都不是可以事先给定的事实,只有通过企业家——米塞斯意义上的企业家,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也是一位企业家——的猜测、探索、试错,才能够被动态地呈现出来。”

    可以说,制造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源泉就是市场本身。当市场参与者对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的供求状况愈来愈了解时,信息不对称就愈来愈淡化甚至变成公共知识的时候,利润就变少了。这时就需求企业家们重新去探寻、思考和理解信息并进行创新打破原有的态势,谋求新的利润。因此,市场中的公共知识总是不断增加的,但信息不对称却也并没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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