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策篇
经济者,国之气血,血贫则易暴,暴则迁怒,民贫将丧民之忠诚,始乱世也。血盛则易奢,奢则逐欲,民富将败民之德伦,始腐败也。故国之大事,乱世承平,易时易地,不可不察也。
商者,国之三宝,农工商是也。货殖起于民之交易所需,乏者需之,充者供之,此易法之本。故审度六事,校之以计,明辨时势风情,始以计策:
一曰誉,二曰风,三曰时,四曰地,五曰材,六曰制。
誉者,以实为本,以信为义,故各部运度不以怠忽为职,主业危殆不以己利为先;顾客需之安乐,得之足满,用之荣显也。
风者,民风、时尚、流行、急需、将需、常用也。
时者,时节、气候、时势、国策、法度、时代也。
地者,产物、资源、行业、媒体、交通、金融、权贵也。
材者,乡材、内材、外材、智材、广材、专材、庸材各司其职,勇、智、仁、信、忠、义、严各布其人也。
制者,结构、制度、产销、客服、奖惩、福利、教育、研发、週期也。
制孰有道?信誉孰坚?风情孰察?时势孰测?地利孰得?材能孰练?可以观知其盛衰荣败也。
计算已定,始策确明,铺以经纬,乃势之成形,以就商机。势者,因需利而供义也。策动于常,动策于争。常者,谋变也。争者,谋机也。见益之本,佔利之要,处机而进,是以洞机而争先也。
商者,供需交易也。互易之道起之互益,互益有道则信义犹存,故交易者,交义也。是故,谋变有常,交客有信,供需得所,客地得用。然争与夺难免,谋夺非本意也。
欲争者则虚己之的,故有利诡其他利,正争示之他争,争义示之争利。
谋夺之道,在谋计虚实,交攻争算。故利而促之,乱而夺之,实而待之,怒而激之,卑而併之,逸而烦之,强而游击之,亲而诱离之。使其形势乱于内外,就势虚实动策。是故,争夺者,互耗财力、动阴谋、费资源、损信誉耳,故谋夺不如他争也。
他争,如稻如麦如鱼如肉,民之所共食而不交攻,远交实己之友,近谋利益之地,细审民需之所需,决胜于义也。争其不察,出其不意,他争之常道。
常道,谋变也,夫始策而谋变得义者,胜算多也;始策而谋变不义者,胜算少也。算义胜长,算利胜短,商者长存之计,非一日之争,况乎不得交客之信义者乎?
二、争销篇
竞价也胜,久则崩市乱值,失利为先。欲反水平,实则愈添损义失利。夫崩市乱值,损义失利,则他人类物替代而起,委实晚矣。故争销竞价者,瞬息谋策,短争长算,务求需求变,求捷不求久,争久必失矣。故不知用争之害者,则不能尽知用争之利也。
善用销者,利不在己,谋不用久,取用于势,借势于人,故财力可足也。产物之贵于市者滥本,滥本则产物溢贵。满于市者贱卖,贱卖则惯于低利,低利则急增于量价。力屈、殚利,年收不堪一旦之溃。
故智销务谋于势,借势一百,当吾一万。用势一千,当吾十万。
故争销者,谋势也。取销之利者,互益也。故行销,得销十户以上,予其售之后益,而服其心志,户聚而群之,意善而用之,是谓愈销而愈强。
销之锋者在于言,销贵于言,言贵于意,意贵于心。夫心者意之导也,心正则意善,心不正则意不善。意者言之泉也,意足则言不绝,意不足则言寡。言者销之重也,言善者则销可使也。是故,言善顺耳,言善顺意,言善顺心,三者言人之利器也。
言之善听者,销之辅也。善听有二,其一观直,其二反测。观直为言之枢,反测为言之机,枢机并用,可化百变,依言之势态情物附之万千。
观直者,观之颜色,观之急缓,观之举止,观之因原,观之心所出处,观之心所贵贱,观之心所执迷,观之心所危殆,观之心所正邪,观其心是禽兽人物。然后可以直抵人心,引心执神,若掷湖涟漪,可动其心意之亲善也。
反测者,听人言,以观其意,以观其图,以观其用,以观其效,以观其得益。顺意可测,示图可测,予用可测,增效可测,施益可测,然后可以反测其实,以待机之应变,若马之扣辔,可掌其奔走之向也。
故,销有所争,其争先于观测,然后可言。观直反测二法,一为正,一为奇,一为阴,一为阳。千变万化可使机出,机可出者能以言而行于心矣。
争在机先,故善争者,可利不失,断时不惑。失利慢时,必倍其损。故智者虑之而不失;识者立决而不犹豫。是以迅雷疾电之势,动之若火,用之燎原。
销在知益,故善销者,如导水入田,灌溉耕耘,养其所需,供其所用,待其绿意生长。故,销之谓为供养。
物贵能销,销贵之法在于名,在于质,在于众有,在于众必需,在于时势之所趋。故,何以知名,何以质胜,何以众有
三、谋争篇
凡用争之法,有二削三全,削名为上,破名次之;削财为上,破财次之。全地为上,破地次之;全材为上,破材次之;全技为上,破技次之。是以谋全而服之也。是故争夺皆胜,非善之善者也;不争而服人之争,善之善者也。夫商之基奠,财名也,不能争者,财名皆寡者也,名利失何以争?
故善争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地,其次伐财,其下竞价。竞价之法,为不得已。
故善用争者,服人之心而非争也。故败人之地非竞也;毁人基业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名利不竭,而益可全也,此谋争之法。夫争者动之于合,合者动之于利,利者动之于益,故全其可全也。合者,整合也,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也。
故力争之法,十则纳之,五则併之,倍则削之,对则能竞之,少则能游之,不若则能他争。故小则力敏,大则力坚。
夫财者,商之气节也,财络则气力必坚,财困则气志必弱。
故商之所以患于财者三:不知财之不可以费而谓之费,不知财之不可以节而谓之节,是谓糜财;不知各部节度而施各司之职政,则财力必盗矣;不知各部之责权而就各司之职任,则气节必流矣。内政既流且盗,则他强之併必至矣,是谓乱制引胜。
故知胜有五:知可以争与不可以争者胜,识大小之用者胜,与市上下同仁者胜,以整待不整者胜,善人而用不疑者胜。此五者,知胜之道。
知己知彼,百用不费。顺利益之为合,逆利害之为争,故谋也。
势因需求之动,变生于两端之间,奇正发于两端之微。故预事不妄言,用机不多猜。且事之微者,其言不足全也。机之用者,其变不定见也。料外而往,料外而来,能卓见而不执偏者,谋争之先知也。
无谋而争者,遇闻则聚众议,见利则贪速图,贫知则困未料,多辨则无省危。故善谋者,不妄张议。善除隐患者,静理于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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