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参加完合唱演出,小妮子的爱美之心被彻底激发出来,我买件新衣服,她搂着我的脖子说:“妈妈好漂亮!”我涂个口红,她问我:“妈妈,红色的口红太好看了,可是我最喜欢彩虹的颜色,我长大想涂彩虹色的口红。”第一次穿上跳舞的练功服,在床上兴高采烈的跳了半天。昨晚看见我涂的指甲油,非要给自己的指甲也涂上,还在粉色和红色之间选择了半天,纠结到底哪个颜色好看,涂完后半天翘着手指不敢动,生怕碰坏了影响美观,今天又非让我给买一个皇冠,说我成天给她叫小公主,可没有皇冠怎么能叫公主呢?
于是猛然发现,有这小棉袄四年半了,还不知道卖皇冠的门朝哪儿,遥想当初这丫头出生的时候,自己还美美的做着梦,梦想着十八年以后走在街上,妈妈和女儿一样美,让别人分不清是母女还是姐妹,这感觉做梦都会笑醒,可现实呢?每次给女儿买衣服,第一考虑就是舒适,方不方便她奔跑,然后就是耐脏,美观永远放在最后一位,和给哥哥买衣服一个标准,本就照着男娃养的,还成天感叹这丫头像个假小子,有我这粗线条的妈妈,能养出个公主范的姑娘才怪呢?这样养下去,别说18岁,28岁依然不会有啥审美啊?得了,别成天白日梦了,罗马可不是一天建成的,气质优雅的女儿也不是一夜之间变出来的,女儿都抗议了,这不是给我敲警钟了,现在开始还不晚吧?
陪着小丫头来到头饰店里,第一次换个角度去看这些小饰品,不再单纯的为了把头发扎起来就好了,开始从美的角度去欣赏它们,我俩谈论分析 哪个最好看,哪个颜色大小适合她,在这个过程中才发现,我真给不了女儿太好的建议,怪不得每次上街买衣服,永远是买一件错一件,永远不知道哪件是适合自己的,原来审美也是一种能力,也是需要学习的,看着女儿在阿姨的巧手下,梳好头发,戴上皇冠的那一刻,那妥妥的公主范,心里又偷偷感叹,我又坑娃了,还好她小,意识不到,现在开始,赶紧补上这一课,捎带着我也把自己打扮美美的!不错,这个想法可行,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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