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别人的秘密
我有一个别人的秘密,一个他们告诉我的、“天大”的秘密,我替他们保管着它。
他们告诉我,他们喜欢的是与他们性别相同的男男女女,他们被称为“同性恋”——Homosexual。
性取向何时成了他们的秘密呢?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喜欢男人或女人,就跟一个男人喜欢女人无法改变一样,一个男同喜欢男人,女同喜欢女人,也是无法改变的,它具有先天性,无法选择无法改变。有一个非常感性的说法是:我不喜欢男人,只是我喜欢的那个人恰好是男人。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说法意思是:让我动心的人刚好是个男人,我爱的是他的灵魂。但是对于同性恋来说,确实只有同性才会让他们感兴趣,他们看待异性就像一个异性恋看待同性一样,无感。人天生就惧怕蛇和蜘蛛,对于他们来说,性向就像刻在了基因链上,就像你有一个天生厌恶猫猫狗狗的朋友一样,你会因此而和他绝交吗?跟一个人交朋友看的是他的人品、性格,真正的朋友并不会因为对方的性取向而疏远、歧视对方,真正的朋友应该是以灵魂相交,你的讨厌无法改变、也不能改变什么,你只能选择无视或者接受。
他们告诉我,这个秘密绝对不能被别人知道。一旦被别人窥到,他们会被世界抛弃,被逼得无立锥之地,孤独地死去,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甚至连陌生人都会蔑视他们。
人们不了解也无法理解他们,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与我们不同。”是的,“不同”,它可以被称为排异心理。“排异”对我们来说是与生俱来的能力:因为你和我们不同,所以我们讨厌你,反对你,甚至歧视你。从一些流传的句子便能看出这种本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种排异让我们的民族强大,让人类成为地球的霸主,但是它也让国家与国家之间充满冲突与矛盾,也让我们排斥同性恋这个小团体,无法包容他们,无法理解他们。著名的社会学家李银河说过:说同性恋是犯罪,就像说左撇子是犯罪、身为犹太人是犯罪一样。这是一种无法包容小群体的心态,我觉得它近乎是一种无理取闹。他们被迫结婚生子、被迫形婚、被迫与一个无感的男人或女人一起生活、传宗接代,只因为没法被宽容的对待。他们小心翼翼的生活,灵魂都被世俗的眼光与流言蜚语束缚,屈身于黑暗的角落,度过痛苦的一生。
他们告诉我,人们对他们有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人们总以为喜欢同性就是变态,同性恋会传染,无法治好,是不治之症。
同性恋确实是“不治之症”,他们似乎是天生带有这种喜欢同性的基因。这不是一种病态,也不是变态,更不是会传染的精神病。那些听说谁是同性恋的人,纵然只是空穴来风,却会避之如瘟疫一般:“他是同性恋呢……”换位思考一下,如果大部分人喜欢清俊、高颜值的小哥,而你却是个大叔控,并且确实找了个成熟的络腮男,别人就这样窃窃私语:“她喜欢这种人啊……重口味……”好笑之余,是不是会升起一种不满的愤怒:我喜欢这种类型的怎么了?管你什么事?碍着你眼了?有本事别看啊!是啊,你被别人这样说的时候尚会怒然反驳,那那些同性恋们呢?他们只不过喜欢同性而已,怎么了?管你什么事?碍着你眼了?有本事别看啊!如此简单的道理,为什么那么多人不懂呢?更不要说什么所谓的传染了,只是你喜欢苹果,我喜欢梨而已,实在不必要有什么歧视偏见。
他们告诉我,人们如此避他们如洪水猛兽,是因为一个误解,一个“要命”的误解,这个误解叫做艾滋病,AIDS。
这个问题实在是不想多说,因为它确实是人们的无知带来的——这倒是让我想起关于人们对于乙肝患者的回避和歧视了。它同艾滋病一样被人们视为极度回避的词语,甚至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都会被“一视同仁”,现在的大部分人仍不知道,只要你身上没有伤口,拥抱、握手等日常接触是不会感染的。但是人们的盲目与无知让这些乙肝患者和病毒携带者无处可去,他们常常责备、痛骂那些在工作中隐瞒他们病情的人,认为他们是昧着良心工作,会给他们带来疾病。可是他们从来不反思一下,一个在简历上注明了有乙肝的求职者真的会有公司要他吗?把一切摆到明面上,只会遭受到更加残忍的待遇:受到排挤,受到别人不着痕迹的拒绝,找不到工作,别人的白眼与厌恶……这种被社会选择性的遗忘与无视,被别人默契的排斥,让他们所受到的伤害比生理上更严重,也更可恶。
当然,如果你是因为知道一些关于同性群体的一些荒诞的、从三观上无法忍受的恶行而反对,实在接受不了,那我也没什么说的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保持缄默就可以,但“以小见大”在某些地方确实也是不适合。
他们将这个秘密告诉我实在是让我受宠若惊,因为在它之上是他们的生活、人际关系、工作的正常运转,没有意外的话,一旦爆出去,对他们的人生来说将会是一场疾风暴雨。但无论怎么样,爱情的发生,应该是所有人天生的权利,不应因为所爱对象的不同而受到制约。
每一场出柜,每一个深柜,是他们的勇气,也是他们的选择,我们所做的应该是微笑,并默默祝福:希望这将不再是你们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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