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我不是潘金莲》观后
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可以说是冯小刚入世最深的一部作品。作为一个有影响的导演拍这样一部作品,其引发社会的诸多议论亦在情理之中。那么这部电影到底想说什么呢?它到底想向我们传递一种什么信息呢?这也是我看后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 有人说这部电影突出反映了当前政府官员为官不为的不担当问题;有人说突出反映了一些认知水平不高的群众过分纠缠于一些“烂事”的世情民情;还有人说突出反映了我们的信访体制机制所存在的问题。细思之,这些看法似乎都有些道理,但似乎又并不完全是那么回事儿,那么我们到底应该怎么看待这样一部作品呢?大家知道,刘震云和冯小刚都是我国文艺界有成就、有影响力的大家,这部作品从小说到电影形式上朴实无华,甚至可以说基本“无技巧“,尤其是电影,从摄影、调度、色彩、语言等方面都一改“冯氏电影”的鲜明特色,其平静的、写实风格的画外音甚至让我想到情节、风格相近的《秋菊打官司》。这个作品的显著的持征是它的故事情节:李雪莲的告状理由很特别。为了房子和孩子她和她丈夫商量好离婚,待达到目的后再复婚,在她看来这无疑是假离婚,何况是和丈夫商量好的!但她却是真的通过法院办理了真离婚手续!这时问题来了,她丈夫在离婚后得到了房子,但却和别人结了婚(也许一开始就是真想和她离婚),李雪莲一气之下,孩子也流了产,找丈夫理论又被骂“你就是个潘金莲”。由此开启李雪莲波澜壮阔的告状生涯!李雪莲为这事告状很匪夷所思吗?作品似乎给了很厚实的铺垫:你看,一个女人满怀憧憬却突然遭遇这样的背判和欺骗,人财两空,身心俱摧,她这样一个认真的人如何能咽下这口气?她的告状似乎也有非常充足的理由!但她的问题政府该怎么解决呢?假离婚是他们夫妻俩的事,法院的离婚手续却是真的,何况男方还不承认假离婚!这种状况让这些当官儿的怎么作为呢?至于是不是潘金莲的问题,那些政府官员似乎也是“狗咬刺猬,没法下口”!至此我甚至突发奇想,这件事假如放在一个高度法治的社会(比如美国)会怎么样呢?别的我也想不出,但肯定不至于把市长、县长和院长都撤了吧!但在中国却真撤了!那些政府官员呀,如果说撤了以后你还不认真对待这个李雪莲,还不能让她息诉罢访,那就真是有不作为的嫌疑了,至少是能力不足!我相信对李雪莲问题政府只要超水平发挥还是足够的办法的。但遗憾的是李雪莲问题的解决却是因为秦玉河(她的原丈夫)的意外死亡(好像他也是最该死的一个人)!以至于李雪莲的告状生涯因为失去目标而自感生命变得无意义-----她要上吊自杀!这时范伟演的那个不乏光彩的小角色不忘出来添一把滋味十足的“冯氏幽默”!叙述了这么多,读者朋友要问了,你绕来绕去,说了这么多人尽皆知的剧情,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呢?是啊,我到底想说什么呢?我到底想把什么表达给亲爱的朋友们呢? 写到这里,脑子里闪着电影的画面,记忆中泛起电影的情节,我突然想动情地说一声:这就是咱的同胞,这故事就发生在咱家!这幅关于中国的民政风情画是多么地逼真啊!你看我们的李雪莲,多么认真的一个人,认真得几乎可爱!我对她没有任何的厌恶和反感,我对她甚至有一点近乎同情的欣赏!但我也必须问一声,这个李雪莲对政府、对社会,对体制,对法治,对人性的认知程度能达到小学三年级的水准吗?在中国广袤的乡村又有多少个“李雪莲”在按照自己的逻辑认真地、执拗地、纠结的、痛苦地、艰难地、无奈地生活着啊?我们大大小小的官员啊,难道说你们宁可被撒职也不能设法让那个始作俑者秦玉河就范吗?退一万步讲即使我们以某种形式明确了“李雪莲不是潘金莲”又能担多大责任呢?即使从文字游戏的角度讲李雪莲也真的不是潘金莲啊!何必费那么多自作聪明的、不伦不类的、出力不讨好的劲呢?我们的信访工作啊,假如没有访民我们为什么要设立信访局呢?老百姓进京上访,正常的该受理受理,违法的该处理处理,该哪一级解决的问题真真正正地责令哪一级解决,一而再、再而三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该问责问责!当然那些已经解决了解决好但却为了一己之私仍然缠访闹访的也要坚决让他们碰碰法治之壁!为什么一“越级”就非要“接访"不可?这应该说是信访工作链条中最糟糕的一环!殊不知“李雪莲”会越接越多啊!难道不知道对地方的无谓施压等于变相鼓励访民进京吗?我们的这种工作机制不是已经培育和正在培育出大量的“职业访民”吗?那些为了实现稳定的最高目标,不幸身居乡村的基层干部在所谓的工作中周而复始地、无可奈何地、疲于奔命地上演着一幕幕怎样的、令人啼笑皆非的“维稳活剧”啊!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中,那些被迫投入的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不是滋生出了一朵朵奇丽多姿、令人瞠目的腐败之花吗?这简单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真的不懂?啊,写到这里,千言万语似乎只能汇一声概叹:我的真真切切的同胞,我的实实在在家啊! 改变?应该会吧!毕竟我们处在一个充满变革的时代!让我们极目远眺,期待遥远、或不远的将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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