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郑华很早就知道,有的人有青春,有的人只有年轻。
他没有看过一场以青春为题材的电影,比如《后来》《匆匆那年》,因为看了也不会有同感。
他曾经在同学的软磨硬泡下去电影院看了莱昂纳多和温斯莱特的《泰坦尼克号》,同学说这是影史上最感人的电影,看了一定不会让他失望,郑华说也就那样。
事实证明,他对了。全电影院的年轻情侣哭得死去活来的时候,他睡着了。他不知道为什么杰克要去勾引一个有夫之妇,也不知道为什么罗丝能为空洞的艺术修养放弃那个多金的未婚夫。
郑华,这个名字是他的父亲所起。他的父亲是一个文化程度不算很高但好歹端上了铁饭碗的人,他把郑成功和华罗庚两个名人的名字用在了儿子身上。
郑华能不能成为这名字里的两个人物,无人能知道。他不聪明,也未能显示出其他天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郑华未能做到这一句。他既没有像故事里说的穷人的孩子那样每天好好学习报答父母,也没有能考个好成绩让父母眉开眼笑。
他能做的仅仅就是不闹事而已,也仅此而已。
他和那些成绩差的孩子王不同,他们的人缘十分好。可郑华年幼时候的朋友只有西边邻居雷德轩和东边的沈兵。在他们的童年中,共同的回忆便是互相把自己的玩具和漫画书交换了玩。他们的父母都是双职工,每到假期,白天学习,玩耍,下午等父母回家就是他们生活的全部内容。
快乐的日子终究不长久,雷德轩,孙兵都搬了家,郑华也上了初中。初中三年,郑华接触到了过去从未接触过的东西,也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生活。同学们都看不起他,他那个时候并不清楚是因为什么原因,但他从此知晓,社会上人和人不一样,有很多不一样。
因为这种心绪伴随着郑华,郑华第一次高考,理所当然地落榜了。
2.
郑华落榜后就出去打工,都是社会上最累最苦钱还最少的活儿。
比如在饭店端盘子,早上9点起床上工,干到晚上12点,来回跑酒店的楼梯成百上千次,总是在胳膊最没有力气的时候把最重的菜让他端着,而且一趟连着一趟始终不能停。
最刺激郑华的,是他在酒店打工的时候看到的一切。他端菜端得胳膊发肿发烫,在灯下都能反光,浑身上下一股怎么洗都洗不了的油腥味。
而来酒店消费的大老板们,一条烟的钱就足够他干上一星期。郑华在上课的时候不止一次看过这句话:“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他那时候觉得,无论社会怎么样,他也一定能坚守清贫,不为外界动摇。
酒店打工一个月,让他动摇,还明白了什么是“少年不识愁滋味。”
他知道钱很重要。
有了很多钱,他不必在这小厨房里日复一日干着粗重的活。吃得比猪差,睡的比狗少。可以尽情带着不同的女孩子来酒店里夜夜笙歌,不必在乎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他想赚钱,对钱的渴望就仿佛是一饿到极致的人对面包的追求。可他什么都没有,靠什么赚钱呢?
他越想赚钱,越赚不到钱。
所以他戾气十足,人人远离,是个人见人恨的“垃圾人”。
一日晚宴结束后,郑华正在收盘子,那个戴眼镜抽着烟的老板不知怎的和他搭讪起来:“你在这里打工,多少钱一天?”
“六十块钱”郑华老老实实回答。
“你和我女儿差不多大,她要高考了,你不念书了吗?”
“没有叔叔,我没考上大学,就来打工了。“说着他往外面看看,他不相信外面那个身着旗袍身材曼妙的年轻女子像是一个快要高考的人的母亲,可她和老板手中的戒指证明他们合法夫妻关系。
老板看出了他的心思:“这是我的现妻,她比我小21岁。”
没等郑华目瞪口呆,大老板继续说:“我今年45岁了,年轻的时候也不止一个人把我当作不可救药的废物。可我高考考了四次,我考上了大学。现在生意也算做的不错,想要的基本上什么都有了。我看你和别的服务生不一样,你不爱说话,还戴个眼镜,这不像是能安心在这里干的人有的表现。”
郑华没有说话,他发现自己的心思被这个素昧平生的大老板在很短时间看穿。
大老板又点燃一支烟:“你想读书吗?”
郑华没有回答,大老板看着他的眼神,知道眼神出卖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他走上前鼓励他:“想读书就去读,别怕。你不认什么命,你就不会是这个命。”
最后这句话说到了郑华的心窝里,他觉得这些大老板不像以前他在书上看过的资本家那样为富不仁压榨百姓,而很有同情心。别说大老板了,酒店里每天食客如云,多少人别说和他一个传菜工好好说话了,能正眼看他们一眼的,都堪比大熊猫了。
当天晚上,他在逼仄阴暗的酒店宿舍写日记,正经人没人写日记,可在打工没多少人陪他说话。郑华把周董的《夜曲》的歌词改了:“当眼前一切化为灰烬,我却更加期待黎明到来的盛景,我发现只有靠自己才能改变宿命。为自己藏起所有的过去,踏入未知的命运,黑夜之中看清自己,迷茫逐渐清晰。何苦求佛拜神求天地,天地之间没有宿命,普通之人也能改命运。”
第二年,郑华考上了大学,此外还有一个附赠礼品,本硕连读。
3.
郑华自从上大学后,每个月都会收到一笔数额不大但是固定的钱。他后来知道,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老板打听到了他的信息,知道他回去复读并考上大学后,便每个月给他一些钱。
看起来很不可思议的情节在现实中发生了,郑华知道这个老板姓李,而他要问李老板真实的姓名,李老板一直没有告诉他,就是说四个字:“好好努力。”他不是真正意义的寒门,父母给的生活费和自己打工的钱,不算少。
他没有女朋友,从没有。他知道自己身高170,牙齿不整齐,家庭条件极为一般,再看内在也不会有他的份。
他在大学里知道,追到一个女孩子不一定要有很多钱,有好看的脸也行。
他没有,所以那些漂亮的女生是他的过客。
别人都在朋友圈和扣扣空间晒恋人的温暖给自己带来多大的鼓励的时候,他只想到一个人,李老板,他觉得李老板能坚持复读四年,自己这点苦不算什么,
光阴荏苒,郑华毕业了。
他被无数人骂戾气重,被无数人骂垃圾男,可他都已经不在乎。
李老板继续鼓励他,他从和李老板的聊天中知道李老板又离婚再婚了,不止一个人骂李老板没有感情,只是机器,抛弃自己的发妻。
可是郑华不明白,李老板供他读书,这不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能做的事情。而且,离婚再娶只要合法,两厢情愿,外人又有什么好说三道四的呢?
郑华没有找到好的工作,他去做了外卖小哥。
好在有高四那一年打工的底子,他进入快递这份工作的状态很快。
外卖小哥的生活是残酷的,郑华经历了感受了也能理解了。在夏日一个狂风骤雨的午后,他的一个同事小唐冒着雨把三菜一汤送到一幢高档住宅楼,回来小唐就得了重感冒,有钱人在温暖的房间里动动手指,外卖小哥就得拿命来挣这份钱。
郑华在外卖队伍中,虽然偶有争吵,但是总的来说很愉快。有个年长的外卖骑手老贾,一直对他很好,吃饭的时候总是叮嘱他,让他多吃点。
郑华替生病的同事打饭的时候也会多打几块红烧肉回去。
他说不清楚为什么这些生活都够艰苦的外卖小哥们对他这么好,他只知道,这里比所谓的网上渲染的“最充满人情味的地方是大学”温暖的多。
4.
郑华不做外卖骑手了,同事们可惜归可惜,这个结果也在他们的预料之中。
毕竟,在他们眼里,郑华算是一个“有点文化”的人。
郑华穿过餐馆里充满烟火味的服务员制服,也穿过外卖小哥的黄马甲,如今他穿上了黑色西装。
光阴荏苒,35岁的郑华略有啤酒肚,瑕不掩瑜,他仍然是一副事业小有所成的模样。
他仍旧单身,茕茕孑立。
不是没有人给他介绍过,只是媒人知道他在女人方面做出的事情以后,便不再介绍了。他每个月平均要和三个不同的女人过夜。
如果十年前,有人会对这样的行为说一句“你就活该孤独终老”,对郑华还有触动。
如今,他再也不会被触动了。无非就是孤独终老而已,无非就是千夫所指而已,无非是声色犬马而已,无非是冷酷利己而已。
可所有的一切都是我该得的,我合法得到的。
如今的郑华也想过,他是不是真如外界说的那样极端利己。好像是,他先后谈了三个女朋友,都是离过婚的女人,他把她们的资源转为己用,有了如今的财富。等到牢牢掌控资源后,他便把她们一脚踢掉。
好像也不是,他有了穿上西装后的第一个月,就给李老板的女儿买了一条外国进口的白纱连衣裙,以感谢李老板的改变命运之恩。他给山区里默默捐献了25万让当地孩子可以上学;他给一个白血病患儿的账户匿名打了一大笔钱;他在豪华酒店摆下了宴席,宴请那些昔日和他一起走过的外卖员兄弟。
利己?哼,想到这里,郑华嘴角一撇,光看到我享受,我做的事情可没人看到。
时间到了,郑华打电话,他听说今晚他常去的娱乐城里又来了一些漂亮的陪唱女,他可不能错过这个新鲜。关上灯锁好门,郑华不知道,他刚刚那撇嘴的表情似乎是他进入社会后唯一变化过的表情。
他绝大部分时候的表情就像他出现在毕业照、学位证照上的表情:眉头紧锁,嘴角下垂,眼神冷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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