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习录》一二七:何谓“修道之教”
马子莘问:“‘修道之教’,旧说谓圣人品节吾性之固有,以为法于天下,若礼、乐、刑、政之属。此意如何?”
先生曰:“道即性即命。本是完完全全,增减不得,不假修饰的。何须要圣人品节?却是不完全的物件。礼、乐、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谓之教,但不是子思本旨。若如先儒之说,下面由教入道的,缘何舍了圣人礼、乐、刑、政之教,别说出一段‘戒慎恐惧’功夫?却是圣人之教为虚设矣。”
子莘请问。
先生曰:“子思性、道、教皆从本原上说。天命于人,则命便谓之性;率性而行,则性便谓之道;修道而学,则道便谓之教。率性是‘诚者’事。所谓‘自诚明,谓之性’也。修道是‘诚之者’事。所谓‘自明诚,谓之教’也。圣人率性而行即是道。圣人以下未能率性,于道未免有过不及,故须修道。修道则贤知者不得而过,愚不肯者不得而不及,都要循着这个道,则道便是个教。此‘教’字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之‘教’同。‘修道’字与‘修道以仁’同。人能修道,然后能不违于道,以复其性之本体,则亦是圣人率性之道矣。下面‘戒慎恐惧’便是修道的功夫,‘中和’便是复其性之本体。如《易》所谓‘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中和’‘位育’,便是尽性至命。”
马子莘,原名马明蘅,福建莆田人,王阳明最早的福建弟子,官至御史。
马子莘问:“按着先前朱熹的旧说,‘修道之教’是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而品节之,兼顾人天性固有的规律,颁制规则以让天下人效法,像礼、乐、刑、政等都是如此。这种说法对吗?”
先生说:“道就是性就是命。原本就是完完整整,是无法增减,也不须修饰的。哪里需要圣人另外来品评节制?对那些不完全的事物才需要品评和节制。礼、乐、刑、政是治理天下的大法,固然也可以叫作‘教’,但并非子思所讲‘修道之谓教’的‘教’本义。如果依照先儒(朱熹)的说法,那些中下之资借由教化而入圣道者,为何舍弃了圣人的礼、乐、刑、政等教化,另外说出一段‘戒慎恐惧’的功夫来?如此看圣人的教化难道是一种摆设吗?”
马子莘请教真正的“修道之教”。
先生说:“子思在‘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讲的性、道、教都是从本原上说的。天命在人而言,命也就是本性;澄明本性而行,性也就是圣道;为修养圣道而学,道也就是教。率性是至诚者的所为,就是《中庸》中所谓的‘自诚明,谓之性’——由于至诚而自然明白天理,也就是本性使然。修养圣道是那些希望达到至诚境界者的行为。就是《中庸》中所谓的‘自明诚,谓之教’——因为洞明事事学问道理而达到至诚之境,也就是教化使然。圣人澄明本性而行,就是践行圣道。圣人以下的普通人,无法澄明本性,处事难免于圣道或过之或不及,因此必须修养圣道。贤明的人修养圣道便不至于过之,才智愚钝的人修养圣道便不至于不及。修养时都要循着这个道,这里的道便是教的意思。这个‘教’与‘天道至教’、‘风雨霜露,无非教也’中的‘教’意义相同。‘修道’与‘修道以仁’中的‘修道’也意义相同。人能修养圣道,而后不违背圣道,以恢复天性的本然澄明,也就等同于圣人澄明本性而行以合天道。《中庸》后面所说‘戒慎恐惧’就是修习圣人之道的功夫,‘中和’便是恢复本然之性的澄明。正如《易经》所说‘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的‘中和’、‘位育’,就是尽性至命——充分澄明本性而行以达到天命使然之境。”
圣人缘何设教?实是返身度化。
圣人只需率性而行,便能自然合乎天道。这也是我们看身边那些了不起的人物时,总感觉他自带光芒,一举手、一投足间无不妥帖,为人处世无可挑剔,说到底就是合道而已。所谓“修道之谓教”,是圣人返其身而度化普通人,使普通人有机会通过不断地修习、体悟事事物物之理,抵达内心澄明、本性至诚的境界,从而有机会与圣人等量齐观。
回望整个人类的文明进化,今天,我们可以平等而骄傲地以一个共同的“人”的称号涵盖同类,人人享有极尽相同的文明成果,不正是一代又一代圣人返身度化、接续奋斗的结果吗?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