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

作者: 花国总统 | 来源:发表于2018-07-20 13:09 被阅读0次

                                            ——处处写死

      几乎是如饥似渴,这本早已被无数人尊为经典的作品,到我手里刚撕开封便迫不及待地啃噬起来。书很薄,只一个下午,新书独特的香气还未散尽,我已掩卷唏嘘。千头万绪一齐上涌,竟不知如何是好,呆呆地抚摩着略微粗糙的封皮坐了半晌。

      很久没有如此畅快地享受阅读了,上一次有这种酣畅的感觉还是在初中读《骆驼祥子》的时候。渐渐长大,总觉得读书是种任务,不去完成总觉得于心有愧,在这种心理的驱使下,我咬牙切齿地完成了一本又一本“任务”,毫无喜悦可言。直到昨天,发现世上居然有这样能把文字组合的如此精妙之人。这才叫文章啊!这才不辱中华文字的精深啊!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讲故事一样给你娓娓道来,平静地讲述着一位老人坎坷的一生,却觉着无比的精彩。相比之下,自己写的简直连牛粪都不如,粗鄙至极。

      余华先生在自序里说,《活着》是在听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之后有感而发的。而于我,于书中的许多极富画面感的细节,不止一次地,恍然觉得福贵就是余华本人,是作者以陌生人的口吻叙述着自己的一生。那感觉就像初中时做那些复杂艰深的阅读题时一下子领悟了文章主旨一样,随后便是自鸣得意了。

      文章的叙述方式很独特,将福贵的一生穿插到他对“我”讲述毕生经历的一个下午里来,让人有种今昔穿越的莫名的感慨。作品里还夹带着许多黑色幽默,能让人一下子笑出声来,随后便是泪眼朦胧了,那是真真地震撼呐,文字居然有如此巨大的能量,给人心以重重一击。我曾经处心积虑地斟酌词句,想着怎么把自己的观点用不那么粗劣的文字表达出来。现在才明白,原来想要表达一个观点不必加以个人的评论,只需把事情原委明白地呈现出来,读者自会去体味。好的作品在精不在多,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反复咀嚼回味,真真的精彩啊!

     

      PS. 让小孩子写读书笔记真是太难了,之前从没有人告诉我,读书之前须得独立自己的精神。阅读时是以一个灵魂去体悟另一个灵魂,两个灵魂相互碰撞才能产生奇妙的感觉,而非一味地失了魂似的被作者牵着走,好在现在清醒过来尚不为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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