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向敏中在西京(今河南洛阳市)做官时,有一天,有个和尚在天色将晚时,到村里一户人家请求留宿,但主人不同意,他只好凑合着睡在这户人家外面的一辆车上。
半夜,和尚发现,有小偷从这家的墙头上扶出一个女人,还有一袋衣物。和尚心想"这家主人人不肯收留我,等到天亮后,发现家里丢了女人和财物,肯定会怀疑我,把我抓起来。”想到这里 ,和尚只好连夜离开。
但由于天太黑,路又不熟,结果和尚一不小心掉进了一口枯井中,更巧的是,那家的女人已经被小偷杀死,而且先他一步将其扔在这枯井里。
第二天,那家主人顺看脚印追到井边,发现了井底的和尚和已经死去的女人,于是就把和尚抓住送到县府。和尚无法辩解,只得含冤承认是自己引诱那家的女人一起逃跑,因为怕人追来,所以把她了扔到井里,由于大黑没留神,自己也失足掉下去了;所偷的财物则扔在井边,不知让什么人拿走了。
案子了结了,报到府里。府里的官员都认为判得公平适当。只有向敏中因为财物还没找到,所以表示怀疑。并重新提审那个和尚,坚持要问个明白,终于得到了真实口供。
向敏中于是秘密派出一个小吏,出去搜捕真正的凶手。小吏来到一村店吃东西,店里的老太太听说他是从城里来的,就问:“和尚的案子怎么样了?”小吏骗她说:“还能怎样?昨天已经被处死了。”老太太说:“那如果现在再抓到贼会怎么样?”小吏说:“案子都已经判决,即使错了,再抓到真的盗贼也不会问罪了。”老太太听后,就对小吏说:“那我这话现在说出来也没关系了:其实那家的女人,实际上是村里的一个年轻人某甲所杀的。”说着还指着他的家给小吏看。小吏来到那个年轻人的家里,乘他没有防备,一下子就把他给抓住了。
经过审问,那个年轻人都一一招认了,并从他家里搜出了赃物。这样,和尚才得以被释放。
前代那些能够洞察事理的官员,他们之所以能成事,往往得力于手下的那些小吏。过去,这些小吏都是公开选拔出来的,所以有许多有用的人才;现在则是自己出钱做差吏,这是以差吏做金钱交易。让这些人去办案,他们当然就利用案子为自己捞钱了。况且,那些大官们的心思也和这些差吏一样。这样,老百姓怎么会不受冤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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