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篇100:2你们当乐意事奉耶和华,当来向他歌唱。
谈到事奉神,我们一般认为是在特殊的时间、地点,由特殊的人物执行的、神圣的特别使命。然而,有的圣经译本将“事奉”译成“敬拜”,意思是“敬拜神”也就是“事奉神”。有的圣经版本把这段经文翻译成:“带着你的欢笑,一起欢歌进入神的同在中”。
所以我们要问:在神面前歌唱、欢乐,也可以算是一种事奉吗?
古代教父爱任纽说:神的荣耀,就是人丰盛地活着;
改革宗的观点:人活着是为荣耀神。
因而,活出丰盛、喜乐的人生,不仅算得上是美好的见证,也是彰显神的荣耀;同时,这也就是对神的一种事奉与敬拜。
反思:
我们是如何事奉神的呢?
我们是否认为满有丰盛地、喜乐的生活,与事奉、敬拜神是息息相关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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