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陕西省榆林市第一医院绥德院区,一名28岁的足月产妇在产房内跳楼身亡。
一开始媒体给出的原因是:家属拒绝医生的剖腹产建议,产妇在忍受了11个小时的剧痛后情绪失控,跳楼身亡。后来家属又出面说是医院不同意做剖腹产手术。
在现代医学普及,医疗技术发达的今天发生这样的惨剧,而且是发生在医院的产房,实在让人心痛,也让人匪夷所思。
然而更让人心痛的是,两个生命终结了,医院和家属却互相推诿责任。
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历来看,这个孕妇的情况完全没有顺产的可能性,因为B超显示,胎儿双顶径在99毫米,一般足月胎儿的双顶径在90毫米左右,超过95毫米,顺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若坚持顺产,难产的风险会非常大,这是客观事实,没有人能改变得了。
医院已将这些情况告知了产妇和家属,可是产妇本人和家属依然不同意剖腹产,坚持要顺产,并且在知情书上签了字。
不知道是他的无知还是什么原因,想不明白这种情况他们怎么可以选择顺产?
生孩子,女人本来就要在鬼门关上走一遭,他们的这种做法,等于又把产妇向阎王殿推了一把。
第二产程,初产妇超过两小时,经产妇超过一小时尚未分娩,称为第二产程延长。
第二产程延长,对母婴都会造成一系列的影响,由于产程延长,产妇休息不好,进食少,精神与体力消耗,可出现疲乏无力,常胀气,排尿困难等,严重时可引起脱水、酸中毒、低钾血症,影响子宫收缩。
由于第二产程延长,膀胱被压迫于胎先露部,与耻骨联合之间,可导致组织缺血水肿坏死,形成膀胱阴道瘘或者尿道阴道瘘。
对胎儿来说,产程延长,手术产率高,对胎儿的产伤增加,胎儿在子宫内缺氧,容易发生胎儿窘迫,甚至胎死宫内。
鉴于以上原因,初产妇第二产程只要超过两小时,就要及时行剖宫术。
可是这个产妇,从进产房到坠楼身亡整整11个小时,期间有两次跑出来,请求家属让给她进行剖腹产。
11个小时,已完全达到及时行剖宫术的指标,但是医生没有这样做,原因是在没有家属签字的情况下不能做,在这期间,也没见她的主治医师再去跟家属沟通。
对,医生很忙,因为同时生孩子的肯定有很多人,但是,没办法,你就应该为你接诊的每一个病人负责,这是医生的职责。
家人不同意让她做手术,痛了11个小时后,医生又说她可以不用做手术,可以顺产。疼痛,孤独,无助,没有人安慰她,没有人帮助她,她绝望了,所以才会情绪失控。
但是既然当时在产房的医生和护士都已经发现她情绪失控了,怎么就不采取一些措施呢!如果及时和家属沟通,再给她一些关爱,安慰,鼓励,悲剧是不是就可以避免!
2,
我妹妹生孩子时,临床的一个产妇超过预产期已经一周了,但胎位不正,先天骨盆发育偏小。也就是说,她自身条件不适合顺产。
做完检查医生就明确的告知她和家属(她的妈妈和姐姐),不能顺产,只能刨腹产。但是,产妇自己不同意。
她说刨腹产的孩子体质不好,胆小,而且最关键的是:肚子上会留下伤疤。
她不让她妈妈和姐姐签字。他的丈夫是个边防部队的军官,一时半会儿赶不回来。
整整三天,完全是无规律的临产症状,偶尔肚子痛一下,几分钟又消失,主管医生一天给她做好几次检查,每次都苦口婆心的劝她尽快手术,告知她再拖下去的严重后果。
她还是不同意,她的妈妈和姐姐束手无策,在楼道里抱头痛哭。
第三天下午,医生做完检查说:羊水已经浑浊,再不手术,胎儿可能不保。
她的妈妈流着眼泪硬生生给她跪下了。看到这一幕,真想上去扇她一巴掌。
她总算同意手术,医生,护士,助产士,麻醉师迅速到位,最后母子平安。
事后我跟她的主管医生聊起她,医生说,遇到这样的病人,能让人少活十岁,她不配合,但是情况又很凶险,睡觉都在想着怎么说服她,紧急情况下用什么方法救治她。
这个医生让人肃然起敬!
3,
我想起我自己生孩子时的情形,进产房的时候,宫口只开了四指,护士给我输上液体,接上心电监护仪就出去了,产房只剩我一个人。
输的液体应该是缩宫素,因为在很短的时间内五六分钟一次的阵痛,转变成了无间歇的剧痛,我觉得我自己整个人都快被撕裂了,我一把撤掉心电监护仪,跳下床大喊医生。
如果医生不及时进来,我估计我也跳楼了,太痛了,仿佛有几十把铁锤同时砸向了我的骨盆。
幸好医生护士都及时赶到,我被扶上产床,三个小时后,顺利生下了儿子。
三个小时,我都想跳楼,这个孕妇整整忍受了11小时的剧痛,太可怕了。她的先生太残忍了。我想,她第二次自己跑出去请求家属的时候,已经绝望了。
记者调查说她的妈妈和姑姑也等在产房外面,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不签字让做手术。这种悲剧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呀。
当时产房内的医生和护士在干嘛呢?一般情况下,一个产床前应该有一个护士,一个助产士,一个医生,三个人拉不住一个已经被痛得筋疲力尽的孕妇?
难产,会有生命危险,这一点,她的丈夫。她的母亲和姑姑难道都不知道吗?
为什么还要纠结在是顺产对胎儿好,还是剖腹产对胎儿好这样莫名其妙的问题上呢?
一个鲜活的生命,一个还没有来得及看世界一眼的孩子,就这样没有了,两个生命啊!
就目前看来,医院和家属的说辞都不能成立,就是在互相推诿责任。
她的丈夫说,事发以后这几天他都喝不下水,吃不下饭,很痛苦。我只想说,活该!
因为你的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害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孩子,你痛苦是应该的。
她的主管医生被停职接受调查。虽然作为医生每天都要面对生老病死,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但在产房发生这样惨烈的事故,在咱们国家是首例吧。
这件事也许影响不了她的职业和未来,但她的内心估计无法平静,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呀!对病人多一点感同身受的安慰和鼓励,做做心理疏导,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
可现实是:不管是家庭还是医院,对孕妇身体的关心,远远胜过对她们心理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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