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
327-338·1并代sir回复

327-338·1并代sir回复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1-07-01 17:14 被阅读0次

    前面一讲,谈到了一个人“恍然大悟”时的语境的考察,他说“恍然大悟”时,发生了什么事情。这个句子是和什么情况相编织。
    我们对于语言的考察,语言的使用的意义,在于和语境的事情相编织。这就是说,我们始终考虑说话的现实意义。这就带来说话的根据的考虑。
    我们说“恍然大悟”时,这个表达式指出一种情况:我知道事情是怎么回事了,知道该怎么作了。但是这么说要考虑根据。凭什么说知道了。成功是一种理由。另外的,则是信心。
    在信心这里,理由的链条总有尽头。最终的理由,它本身没有理由,我们通过信心来把它用来支撑现实的解释。
    这里体现出人的生活世界不同于自然界,它奠基于信之上,而信是一种人的有意识的选择,不同于自然现象不自觉所服从的自然规律。

    考察我们所信的东西,它有其成因。但是,那成因并不为意识所察觉。
    自然现象可以追究原因:自然规律。但是我们在认知其原因之先,现象的存在就给出来了。原因的东西是一种自然法则的探究,它支配着现象的如此这般的运动。但是,自然法则不是人在推动对现象发生着作用。人对于自然现象的认知是一个客观的情况。但是在人的行动中,人难以把自身的行动和思想推给冥冥的无意识。人的行动总是基于某种根据,而根据是某种或者直观的感性的东西,或者某种遵从规则的约定,或者某种信念。根据又有根据,根据链有尽头。但是这里考虑的不是根据的根据,根据自身的合法性的基础,而是根据和行动之间的联系产生的人的行动的有意识的特质。这有意识和自然现象服从自然规律却不自觉或无意识于此(服从自然规律)相区分开来。

    我们在社会生活的社会活动中,依赖于表达和理解来达成不同人之间的社会协作。语言在社会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纽带。我们的语言游戏,说出的话是表达,我们的行动还是在作表达,表达某种遵从规则。我们从语境中领会综观统一语言游戏和行动的行为方式。
    我们在这种综观时,有一个行为方式的判断。但是这个判断不是一个填空题,而是一个选择题。(但是一个直言命题,也是一样的情况。区别只是在于概念的谓词系统或行为方式的系统的不同。)
    我们在社会活动中关注的是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语言和意义的关系不再是一种普遍逻辑的考虑(即使日常语言的语法中中没有普遍逻辑,但是毕竟还是有着一些语法的普遍原则,比如语境原则),而是我们在社会活动中所考虑的东西。我们的语言游戏在表达,我们的行动也是在表达同一个遵从规则。在这里,规则作为语境中的东西被给出来了。我们考虑的事情,就是处于遵从规则之下的东西。我们在理解时,到处是遵从规则的领会。这时,指导我们在社会活动中应该作什么,应该怎么作的,也是遵从规则。这时,意义本身就是遵从规则的东西。
    但是,这只是对于一个语言游戏的理解,以及参与如此这般一个语言游戏时的行为规范的应然。它并非产生出实践的目的来的,先于实践的应然性的伦理命题。
    语言游戏的理解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技术性的判断。是一种工具理性的运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本来就有使用工具理性的一面。

    我们考虑语言的意义,是因为语言的使用所表达的东西参与社会生活作为社会活动的构成部分。语言如何表达意义?有两个部分。一方面是看见的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在这里表达式和意义之间有一种固有的本质用法。另一方面,它还可以嵌入语境之中去考虑意义。
    我们在语言的使用中考虑的是事情,意义的东西。

    联系弗雷格的真理理论。
    命题指出一个真值函项。真值是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可以确定下来的东西。
    但是,真作为逻辑,却非语言本身,基于语言的给出方式可以指出。真作为逻辑对象,是指出我们使用句子所考虑的东西,目的的指出:我们通过句子的使用考虑的是真。我们通过一个句子考虑的是真而非假,也不是虚构的东西。这不是句子自身所表达出来的东西。真是逻辑,这是指出这个句子意谓真,是指出句子的用法,意义。而真是基于我们使用句子的用法的指出,它是语境的给出,而非蕴含于句子的表达能力之内。就此而言,弗雷格的语境原则,就是把真用作句子的意谓,这是对于句子的用法的指出。

    在w前面谈到作出一种理解/猜想的根据的时候,理解在此和真类似。真是一个思想和实在的衔接契合。思想形式能综合统一实在。而理解在于领会第一人称所表达的东西,就这种表达和理解之间的基于共同的行为方式而言,它们在于意义的客观性。意义的客观性使得社会活动中人的表达和理解得以可能。

    规则是中性的,并不含有价值判断。规则仅仅是被用来使用的东西。我们基于参与一种语言游戏而遵从一种规则。在一种游戏中相应的规则是确定的。这里有一种条件关系。我们通过使用一种规则,遵从一种规则而参与一种游戏。我们通过遵从不同的规则参与或开启不同的游戏。我们知道规则和游戏之间的相应,从而能把伦理命题落实在相应的遵从规则的行动之中。但是这里并不考虑伦理命题,不考虑一种遵从规则或一种行为方式的应然的问题。日常语言仅仅是对于做出来的事情的“是”——理解,以及基于这种理解如此这般参与。

    327
    从“焕然大悟”的语法考察转到“思想”的语法考察。
    和“疼”不同,这里直接问:什么是思想。这时不是嵌入一种用法中理解语言游戏的意义,基于此指出为“疼”安排了的逻辑上的位置。

    思想能通过观察而看到么?

    什么是思想?这里,是直接考虑“思想”的意义,考虑一件事情。这个提问,直接把我们带到事情中去。为什么这么考察“思想”?
    感觉表达式基于表达形式——名称,误会一种指谓的用法。关于“疼”的语法分析就在于消除这一重误会或误用。
    在思想的例子里,think,是一个动词,指一个过程,我们没有受到指物的用法的诱惑。那么,在这里我们自然地受到的诱惑是什么?

    我们无法深入思想内部,而只能就思想的前因后果的表现中,在语境中来考虑思想。这也就是说,思想就其目的和结果,都体现在和外部世界的接契中,使得一种思想可以被谈论。

    想这个活动,有其过程,它和语言游戏的情况有区别。语言游戏是有意识地遵从规则的活动,而想,是日用而不觉的活动。前者缺乏有意识地遵从规则。
    想大致可以看作一个判断思维。它对于思维规律的服从是普遍而不觉的。这种普遍的思维规律是基于判断这种思维方式所赋有的。

    我们可以对一个人说,想一下你要哪个。在这里,我们要求的是他想的结果。基于这个目的要求他去想。而他会基于不同的考虑的权衡作出选择。

    回到327文本
    先抛出一个问题。关于语言和思想的关系。
    语言是可见的,思想却是不可见的。进一步针对思想抛出问题。“什么是思想?”是一种指称的用法上使用“思想”。
    随后的几个句子,是顺着什么是思想,作一种指称的用法。但是,思想是可观察的么?思想是对象么,如同现象那样可以观察?这是哲学病。
    最后一句,是正面的阐述。

    328
    “疼”和“想”比较。
    感觉表达式的误用在于望文生义地用于指称一个感觉。想,则本身不是一个现象,即不是外部现象也不是内部心灵的感觉,而是一个心灵的活动。但是这里遇到和私有感觉类似的情况,从内部的描述来指出想,缺乏公共的标准。而“想”是在公共使用的,这就造成矛盾。使得这种描述缺乏抓握事实的能力。缺乏标准就难以说表达是否成功。
    但是想在和外部世界的衔接中具有标准。弗雷格说客观的思想。思想在和事实的符合时,说它是真的。后者不是弗雷格的观点。弗雷格是从语言到事物,这里则是事物的给出来作为语境的东西。
    一个人作判断时,他给出的是一个客观的思想。这个思想的涵义是可以为它人所理解的。并且,其意谓真,也可以从语境中自己断言。我们是在想的结果的东西上相互理解,而并不关心想的过程。

    最后一句,什么叫打断了思想。思想是一个活动,可以被打断。但是如果考虑到思想是基于某种概念来把捉对象,或者在语言游戏的理解时,是基于某种语境中行为方式的领会来综观看见的东西,这里就有某种逻辑结构的东西被给出来,思想无所谓被打断。所谓打断思想,是某种逻辑结构作为思想的工具,判断的工具,在注意力转移后容易忘记,回头回不到这个判断的场景来。就是说,思想过程总是围绕着客观事态,前者为后者在目的和结果上作出了规范。因此,只要抓住这个对象性的东西,客观思想,就可以看到思想不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不是一个连续的流,如同流水那样。
    思想过程是火花那样对于客观思想的唤起。客观的思想之间是离散的。
    或者说,思想的过程,用弗雷格的主观思维基于服从思维规律,表达客观的思想。服从思维规律在于达成思维的目的和结果的一个客观思想的逻辑结构。这样,思维是一个逻辑过程。逻辑是关键要素的指出,是离散的,而非连续的。逻辑要素之间不可通约化归。

    前面,“这里会有哪一种类的错误?”,楼巍指出想也有一个家族相似的种种不同的想。可能的错误也就相应各个不同。

    关于打断思想,结论和楼巍一致。但是我还没法把事情讲清楚。再想想。

    329
    正面阐述
    思想不可脱离语言被思考。思想在整体上的逻辑形式,就是句子的逻辑形式。它们之间是图示形式的相等。进而,这图示形式就是思想所要表达的整体的东西,意义。而形式是思维中的东西,逻辑结构,并非现象中的对象。现象的东西仅仅是充实逻辑结构的材料。
    按亚里士多德,形式是本体,而质料不是本体。质料只是在对于形式的召唤的意义上,是潜在的being。

    330
    这里的说包括内心独白么?

    想和说作为过程都不连续的,在于我们想和说时,体现在语言上,但我们给出一个语词时,总是作为一个句子的一部分给出来。我在说出第一个语词时,这个句子已经准备好了。想也是这样。
    这里,句子是语词的语境。而相关联的句子是这个句子的语境。
    如果说思想可以被打断,那么这个思想之过程,是一个语境中诸多句子,以及一个句子的语词之流,还是一个从准备好的thought,到一个还没有预见到的thought的演绎?

    第一句,想是一种说么?
    这是一种把想这件事情脱离语境单独作出考察的情况。对此问题的答案,并不在想这个概念自身之内给出,而是要在种种“想”的语境,在种种日常作出的想里,得到考察。

    第二段,不假语词而只想这个思想。想一个思想能不假语词么?
    随后,指出这样一个例子。

    所谓思考,思维,就是产生一个思想的过程,作一个判断。而一个客观思想,一个判断,有其固有的逻辑要素。在康德就是譬如实体和属性的关系。在弗雷格就是对象和概念之间一个处于另一个之下的关系。思维就是造就这样的客观思想的活动。而主观的思维过程如何产生客观的思想,这里并没有对于主观思维的过程的要求,只有对于这个主观过程达成的结果的东西的要求。这就是说,客观思想作为约束主观思维的目的,以及相应的结果的东西,它仅仅指出主观思维需要打卡的若干逻辑要素。从而,主观思维如果仅仅在造就客观思想的活动来看待的话,那么于此客观思想的逻辑要素的自觉思考之外的过程都是非本质的。在此,客观的思想看作主观思维在目的和结果上的标准的东西,它就是主观思维的本质概念,从而可以把主观思维看作一种实践。在实践中,目的和结果可以看作行动的本质,前者规范者后者。类似的例子是在科学的概念思维中,把事物抽象为处于概念之下的某物,从而通过概念思维来给出现象运动的先验命题。
    那些中间随意的过程,并不构成思维过程的目的和结果的东西,是无关紧要的。它们并不受到考虑,也不具有外部性特征:不体现于结果/目的的东西之中。而只有结果/目的对于一个实践而言是外显的,和外部发生联系。过程也是基于结果的东西和外部发生联系。外在标准,就是针对结果的东西的考量。

    语言和意义只是在逻辑上分开来看的不同东西,在使用中,我们说出语言,总是基于意义的表达。我们不能脱离开意义任由语言漫游,并试图让语言在某种神秘的演绎之下产生某种意义的东西。不是这样的,语言须弥不能离开我们考虑的东西而被使用。它始终在我们思考的东西之中运用,在用法之下它是我们考虑的东西的符号——影子。而用法,可以看作我们考虑的时期的逻辑成分。早期把命题看作事态的图像,命题和事态之间是逻辑形式的相等。而逻辑形式已经在命题中显现出来了。或者说,命题之中分析地包含着了逻辑形式。因此,这里是一种语言基于本质主义在表达意义。但是,在谈论本质主义的时候,忽视了句子意谓真才作为事实的图像,真是逻辑,但真并不是句子的给出方式所给出的东西。这里就是说句子在意谓上当它作为事实的谈论而言,其意谓总是真。就此而言真是逻辑。句子的意谓是逻辑,是先天可以确定的。
    真是逻辑,是什么意思?考虑亚里士多德的诸范畴。它是关于一切存在的言说,但是这样的一种关于知识的知识,它竟然是先天的范畴。或者放宽一点,是being的多重含义的划分。这个划分是先天的。真是逻辑就算在类似的意义上谈到句子意谓的先天性——真。当然这里是在一种有意义对于句子的使用而言的:谈论事物。虚构,假,以及一个句子逻辑不自洽时(一个方的圆),这时还是没有意义的。

    这里的没意义,基于的是我们把语言的运用和实在的事物作为我们考虑的东西相联系。艺术的虚构,如果回到并非看见的现象,而是看不见的生命体验来,它也就算真的了。这是对于实在的不同设定带来的意义的区别。
    在这里,有一种生命对于看见的现象的超越。考虑科学命题,也是一种看不见的自然法则对于现象的超越。在实践和运动中,总是具有这种超越性的东西在支配和决定着看见的东西。
    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的生活形式,和遵从规则,也是一种人的有意识,行动是意图对于行为的规范和支配。我们考虑的东西是目的上的东西,遵从规则则是落在行动的实处体现行动作为语言对它的表达:表达需要是恰当的,就是体现这种规则意识。
    但是,这里考虑的是一种支配性而非超越性。这里不考虑超越性的伦理判断。这里作的是把一种有意识落在行动的实处上。是从上向下的落实环节。
    超越性考虑的是自下而上对于超越自身的东西的承接。考虑的是原因,根据的东西。并启发自身,人作为主体,主动承担起这种超越性的自觉。to be。

    回到这一节开头的提问:想是一种说么?
    而不是写成:“想”表达的东西是“说”表达的东西的一种么?
    在这里,我们可以直接去掉引号,直接谈论想和说。我们谈论的是语法。但是“想”的语法不外就是各种想,“说”的语法,也是各种说,这里语言的种种用法,种种使用所表达的东西之间,有一种家族相似的情况。因此,我们直接谈论不同语境中种种想,谈论的就是“想”的种种语法。语境中的种种想,就是“想”的种种语法的使用所产生出来的东西,是实践中的显现。
    考虑命题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区别。前者的显现就是事态和命题之间逻辑形式的相等,通过给出一个句子显现事态的逻辑形式。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则和行动相交织,它达成的是人和人之间在公共的行为方式中相互的协作:
    a按照某种需要发起一个语言游戏,b领会这种行为方式,并按照这种行为方式在遵从规则中对a作为回应——通过行动。以此满足a的需求。不同人为什么会参与一个语言游戏?这取决于社会协作中的约定。类似的问题是人为什么要工作。因为人从该服务它者里获得回报。一个行为方式/生活形式一种语言游戏的设定,总是基于某种对于参与各方的需要的平衡。这里就有一个交易中的约定。一个角色有着怎样的职责,同时也约定了相应的回报。
    因此,实践可以看作遵从规则的显现,看作目的的显现:把它做出来。类比于通过一个句子把一个事态显现出来。
    由此,我们可以通过不带引号地谈论一个东西,比如这里的想和说,这是在谈论语言“想”、“说”的使用,我们通过使用它们说考虑的东西。我们通过谈论这些事情,给出这些符号的使用的语境,进而观察和分析语言的用法的情况。这是在语境中显现的东西里,在事情的实践中,考虑遵从规则的东西:语词的语法,行动的遵从规则。

    回到330文本
    这里的说,也包括了内心的独白。而非非得是有声音地说出来的句子。后面举例时就有:
    —— 也可 能在 进行 测量 的 时候, 我的 做法 会 让 看着 我 测量 的 人说: 我想 到了—— 不借 助 语词—— 两个 东西 都 和 第三 个大 小 一样, 所以 它们 两个 也就 一样。
    一个人说出不借助语词所想到的东西,就是内心独白,在内心里向自己说的话。

    因此,想和说的关系,就是想和语言的关系。说总是语言的,即使是不出声的内心独白。
    第一段第二句,把想看作对于说的伴随或参与与否的东西。
    随后,设想想作为说的伴侣,据有独立性:它还可以伴随别的东西,甚至是独自进行。
    这种思路是我们基于语言形式——“想”和“说”是独立的两个符号,所引发出来的一种本质主义的,脱离语境中的使用情况对于语言的意义的一种设想。
    语言分析,语词的语法的理解,要置于使用的语境中来看。来作出分析的考察。上面这种思路是有问题的。问题关键不在于其结论,而在于其意义考察的方式。
    语言总是不能脱离意义来考察其语法。而语言的意义不是语言的给出方式所固有的东西,而是在语境中领会和给出来的东西。因此,语言和意义是一对须弥不离的东西。不能单单考察语言本身,从而基于这种考察来得到语法和意义的知识。这里就涉及语境原则:意义是在先于语法指出的,决定着语法的理解的东西,还是反过来,语法的给出先于意义的给出,并且是语法决定着意义的内容。
    后者的问题是,即使行动在遵从规则上达成一个结果的东西,但是考虑到遵从规则本身就是基于实践的目的所决定或规范的,而行动作为有意识的事情,这里的遵从规则先于结果,还是要回到目的的规范上来。这就变成目的和结果的关系上来。而作为有意识的活动,我们总是设定结果对于目的的一致,是目的在有意识的行动里试图决定其结果。
    而在语言的意义的考察里,我们并不能把目的或我们考虑的东西置身事外:它就是我们使用和理解语言游戏,就是我们综观语言游戏的统一的生活形式。我们恰恰要基于语境中生活形式的领会来理解语言,来产生出相应的遵从规则来串起或连缀其语言游戏和行动的编织。

    但是,我们说,总是使用语言来说。我们想,也总是基于语言的想。这是先天的。或者说,语言的属性,语言的配置,作为说和想的语法,是一个先天的情况。这是一条语法配置中的普遍原则。
    说,和想,都是语言行为。只是我们在日常,在指出说这个行为时,习惯于加一个引号,说出的是话。语言的意义要基于语言的理解进一步理解。而我们指出想这个行为时,习惯于考虑所想的事情。它不加引号。
    但是语言和意义之间,类似于一张纸总是具有的两个面。我们可以在逻辑上谈论一个面,但是在实际使用中,它们总是伴随着的。只要一个行为被看作在作表达,那么无论时语言还是行动,都有看见的东西和看不见的基于领会而得以理解到的意义这两个方面的事情。
    社会生活中的行动,总是基于遵从规则受到理解。这时,它也在言说。只是,它和命题不同,它在通过某种行为方式把一件事情实现出来,是一个实践。事实上,命题作为知识的获得而言,也是一种造就思想的实践。区别只是在造成的结果是否含有对于事物作为对象的支配和安排的发生。行动的实在性还落在事物上。而思想的实在性落在统一的形式的认知上。
    思想要能落到实处,但是思想的产生是从多到一的统一形式的产生。是一种形式的生起,上升。而实践则侧重目的的实现,对于已经给出来的目的把它做出来产生复合目的的结果。行动的综观的统一的遵从规则,在于理解行动的有所表达。行动在造就某种事实中在结果中完成其目的的表达。

    回到330
    想和说的伴随。如果把说看作语言活动,那么,想和说的伴随是先天的。想不能脱离语言进行:就是这里的说。

    这里的不假思索,和思索着说的区别,大体上可以看作我们在说的时候思想的完成与否。
    331指出的只能出声地想的人,就指出了思想过程中的想和说的情况。

    330第二段先给出了两个句子的使用的例子,给出它们的使用的语境。按照第一段指出的想和说的几种情况设定了第一个句子的几种使用的场景。
    两个破折号是对于不伴随说的想的展示。我们在不说时会怎么想的,大概就是在这两个破折号中所展示的这样。外在表现。
    但是,这里看见的是想的外在表现,而非想本身。这个例子不构成对于想总是基于语言的否定:独自行进的想,并不伴随着语言的说——内心独白。

    第三个破折号继续对于独自行进的想的展示。
    这里的“第三个(东西)”指的大概是尺子的尺寸。
    这里,他基于我的做法所想到的东西,是他基于我所做的事情的一种观察——带着判断。可是,这个例子并不能否认内心的独白的思想。看到的东西,一旦看到,就已经在第一人称里产生了判断。并不能把关于事实的判断完全寄托于事实本身那里,仿佛无需判断就能够基于事实直接给出一个思想。不是的,事实作为知识的可能性,它在未经认知前,还并不成为人的知识。
    类比亚里士多德的多和一的关系,质料不是本体,形式才是本体。质料只是潜能上的存在。
    如果不是人的知识诉求,这世界就无所谓事实。就像对于一块石头而言,并不存在世界和自身。一切对象都是基于人的意识而产生的。虽然我们可以在一种客观规律中谈论它们,在这种客观规律的运动中并没有人的成分。
    知识和客观的思想(它还只是一个真值函项,而非意谓真)。
    知识/真命题,作为关于事物和事情的描述。它就要受到所描述的东西的规范。
    这个问题要进一步想,还要仔细看逻辑哲学论。

    回到文本,最后一个破折号后面的句子。
    这句话是正面的阐释。构成思想的不是某种活动。可以类比建造的情况。我们说造成的一个建筑,构成它的不是建造活动,建造活动是在基于建筑的蓝图,或一种理念的摹本的规范之下行动,才得以产生出它来。因此,构成建筑的,是一种建筑的结构的思想——蓝图——的实现。是亚里士多德那里的质料和形式的结合,在多和一的关系中产生了实体的存在。
    说出来的话是不是不假思索的,不是思想是否伴随想的活动,或主观思维的活动的点所在。可以把思想看作一个已经作出的判断,而主观思维则看作按照思维规律构造一个判断的活动。判断要有根据,因此在判断形成的过程中在思维活动中可能经历一系列的问题。问句是判断所经历的过程中的东西。只有把出现的问题解决了,才能作出判断。这也就是弗雷格指出的“断言的根据”的解决。
    弗雷格指出要区分一个判断和其断言的根据。这在康德那里就是区分经验和经验的何以可能的主客观诸环节。但是在科学的先天命题那里则有所不同:我们非得在概念思维和实证中给出根据,才能作出一个断言。没有根据地作判断在概念思维里是没有意义的。设想还不是判断。因为判断在于意谓真,而设想只是指出一个潜在的真命题,给出一个有待实证或证伪的思想。所以设想是合法的,只要不混淆为事实。

    329 当 我用 语言 思想 时, 语词 表达式 之外 并不 再有“ 含义” 向我 浮现; 而 语言 本身 就是 思想 的 载体。
    ——这句正面阐述。
    表达式的涵义是由语言的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弗雷格说句子的涵义是思想。我们可以把它看作一个真值函项,但是其意谓还是没有给出的。当语言要谈论实在的时候,就要求句子意谓真,真是逻辑。在这里,句子意谓真和它谈论实在之间是一种等价关系,或充分必要条件。
    我们用语言思想,语言和思想之间,是唯一的载体和意义之间的关系。弗雷格曾经讨论过不同表达式之间涵义相同的情况,以及不同涵义的句子之间意谓相同的情况。前者比如“a在b左边”和“b在a右边”。(意谓是基于涵义的进一步,因此,涵义相同,意谓总是相同。而涵义不同,意谓看经验情况可以相同。) 后者比如“晨星”和“暮星”涵义不同意谓相同。
    在日常语言里,我们基于行为方式的规范来表达和理解语言游戏。理解不在于命题的考虑中句子的意谓真,句子也不在于表达思想,而是遵从规则的表达,并且在行为方式中召唤社会生活中参与者的共同参与这个遵从规则的行动,来达成一种社会协作。这时,理解在于从看见的语言游戏到遵从规则的领会,这首先基于语境中生活形式的领会。而一种生活形式和一种遵从规则之间,有着类似于一个概念与其内涵之间的那种相对固定的联系。因此,在理解一个语言游戏里,要点在于达成这个语言游戏的综观统一。
    延伸到弗雷格,是考虑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里,符号和意义之间处于不同符号可以涵义相同,不通涵义可以意谓相同;并且,反过来就不是这样,相同的符号意义总是相同,相同的涵义其意谓总是相同。这是对于命题的考察的情况,作为真值函项。
    但是在日常语言里,相同的句子基于语境的区别可以表达不同的意义。这里有一个家族相似的情况。那么不同的句子可以表达相同的意义么?可以。只要想一下言辞的变通的情况。打招呼时,我们可以说“嗨!”,它和说“你好!”在表达一个问候而言是一样的。语言给我们遵从规则的表达留下了余地。

    但是在329里:
    当 我用 语言 思想 时, 语词 表达式 之外 并不 再有“ 含义” 向我 浮现; 而 语言 本身 就是 思想 的 载体。
    ——指出的是
    1 思想对于语言的不可绕开。不能撇开语言谈论思想。
    1·1 这里的思想是弗雷格意义上命题的涵义,还是w的语言游戏的意义?这两种情况对于这里谈论的事情有区分的必要么?
    2 思想不可绕开的是这个那个句子,还是表达它的表达式的不可绕开?应该是后者。这种载体依赖,是对于语言这种载体而言的,而非是对于某个表达式而言的。

    332
    句1 这里伴随着说的心灵过程是什么?不就是内心独白么?
    第一个破折号这句,说一个句子并想着这个句子。心灵过程是想着这个句子。:这和内心独白没有区别,还是说。
    第二个破折号这句,不说这个句子,只做刚才理解着它的时候用来伴随这个句子的事情。即理解或想的外部表现。但是,这里只是不说这个句子,并不否定心灵独白的情况。在作出理解着说一个句子时伴随着的想的外部表现时,并没有否定内在的想、心灵过程。

    这一节试图指出哲学病的观点中想和说能够分离的情况。

    333
    第一句,指的是有根据地断言:确信不疑。但是这对于说没有影响:真在语言表达式的系列之外。
    最后一句,这种根据记忆的确信,指出的不是确信的根据,而是确信的原因。因为记忆可能出错。而逻辑不会,外在标准和客观对象不会。

    但是这一节要指出什么?这和想与说的讨论有什么关系?

    334
    这里讨论的,就是不假思索的说和边想边说的区别。或者主观思维过程和客观思想之间的联系。
    这是在不同表达式所表达的思想之间指出一种意谓相同的关系。通过表达式来谈论思想之间的关系。这里也是基于思想基于表达式来表达。

    联系333的确信对于说的影响的谈论。确信是和想直接联系的,是想的东西。
    334把人从一种表达式引到另一种表达式的,还是想的东西。
    这里是不是有弗雷格对于作判断和断言的根据之间的区分?说出来的是一个判断/思想,但是想的过程,我们是基于某个根据或某个原因而产生一个判断/思想。
    这里,哲学病的图画:一个表达形式的意义在一种本质主义上就是另一个表达形式的意义。这里的实际情况是,根据的东西的考虑。我们是在某种根据的东西的考虑中,把一个表达式谈论的东西等同于另一个表达式谈论的东西。缺乏这种根据的认知,两个表达式谈论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就不能发生。这里指出的是think的根据对于think的规范。
    说给出的是思想,弗雷格指出的判断。想的过程,则还需要根据的据有。弗雷格说断言的根据。两者是需要作出区分的。
    语言之间的综观总是需要根据。就此而言,语言游戏所表达的遵从规则就是理解它们的根据。

    w在334随后指出数学问题的例子:考虑问题的解答和其来源之间的关系。

    w的叙述是语法阐释和例子的交织。语法阐述指出一种语法的遵从规则,而举的是运用这种语法来理解的例子。这种叙述方式,就是一种添加了画外音(语法阐释)的语言游戏。
    和一般的语言游戏在语境中去领会语法不同,这里的语法是通过语法阐释直接给出来。这并不意味着例子里缺乏语境。可以看作他所举的例子已经包括了语境。但是,w通过例子要指出的语法,并非日常生活中的遵从规则,它们谈论的也不是日常考虑的东西,而是从这种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语法中进一步分析出其中普遍的东西(普遍原则)。由于这种普遍原则并非我们日常语言游戏的语境的东西,不是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不是生活形式的东西,因此,通过语言使用的举例来阐明这种语法规则中原则性的东西时,还是有必要作出语法阐释。生活形式对于日常语言的理解,是一个选择题的诸选项。但是在这语法原则的讨论里,这原则本身在w指出它们之前,还是不为人所认知的。日用而不觉。它还不是我们理解举例的遵从规则的选项。因此,有必要在举例前后作出这种语法阐释。
    好比亚里士多德从经验概念的分析中推进到being的多重含义的划分,其中包括诸范畴,这种概念分析并非是无意义的:对于知道的人,分析命题是无意义的。但是对于不了解它的人,分析命题的指出据有基础的意义或价值。逻辑的情况也是这样。
    比如语言的语法规则要从使用它的语境中去领会和理解。这是一个语法阐释。w在种种例子中的语法分析中都会指出这一点。可以把这样的语法阐释看作语法原则的东西,它还并不是任何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因为遵从规则产生行动(包括语言游戏)。但是这样的语法规则中的普遍原则的东西还并不能产生出任何行动来。
    可以把语法阐释和语言游戏的举例看作一种冗余的关系:后者之中已经能领会到前者了。前者存在于后者的遵从规则的语法分析之中。就像本体论中先天概念作为经验概念的分析的结果。

    参考楼巍的注解。334
    关于使用圆规和直尺对一个角三等分,是一个由语言的形式产生的指谓。这个指谓并没有考虑其中的语词搭配的配置所产生的逻辑上不成立,没有指谓。就像说一个圆的方的情况。
    但是,说前者不可证明似乎过了一点。
    类似的例子时画图填色中的四色定理,它是可证明的。并非简单归于事情就是这样的,它不可证明。当然,如果有证明,那么也会归于另一个根据。而根据链有终点。那个作为根据的东西还是被看作事情就是这样的。

    此外楼巍的注解始终围绕哲学病的症状:基于语言的形式产生意义,语言的形式或给出方式就保障了意义的合法性,或者说有意义。
    望文生义。语言图解式地给出意义。

    使用圆规尺子能作出一个角一段线的二等分,这里的二等分是基于方法的给出二实现的,并非用尺子作度量时那样,能量出一段线的长度,也就意味着能量出任何倍数长度的线段的长。在方法没有给出之前,我们不能说用圆规作出若干等分。
    角的三等分和线的三等分是不同的事情。这里又有一种基于语言的误读。以为直线可以这样三等分,就以为角也可以的。直线里,直和线的结合合法,我们就以为方的圆也是一样存在,是一样的语言的理解的误会。语言的理解始终要基于具体情况。之前只考虑语境对于说出的句子的用法的不同带来意义的不同,这里进一步指出说出的句子本身也要经受这种考察。表达式自身作为标准的东西的指出,其意义在部分和整体之间也还是要基于部分的东西的语法之间的如何配合。当出现方的圆,或w指出这个角的三等分的情况时,这里考虑的是一个作为前提的判断的成立。这就算w的讨论从语法规则,转到一个句子的思想的考虑的情况来。感觉表达式的情况,还是从嵌入行为方式的遵从规则中得到了处理。而谈论思想,则进一步对于说出来的句子自身能够有意义地指出标准,指出了一种挑战。
    在遵从规则的考虑里,语言游戏嵌入生活形式之下产生意义的理解。那还是以说出来的语言游戏、句子,具有某种标准的指出而言嵌入生活形式。但是,句子能指出标准,这本身也还要经历对于受到本质主义的幻觉的引诱而错误地以为总是有意义(指出标准而言)——就是句子表达思想——的批判、有待受到一种哲学病的治疗。

    在感觉表达式里,指出的是名称并不仅仅因为它是一个名称就总有指谓的东西可以表达出来。我们不反对第一人称说“疼”时试图指谓他疼的感觉,但是这种企图有没有达成,却还不是企图本身所能决定的,还要看具体的用法和语境。但是这里没有公共的语境没有外在标准,感觉表达式并没能达成其指物的功能。它不能在社会生活中作为指称的意义上被有效使用。这样,留给它的,就只余下了语境中唤起相应行为方式的功能。
    考虑思想,则是进一步对于句子表达意义的哲学病的考察。感觉表达式考虑的是名称的指称的哲学病的考察。从名称的使用的哲学病(指称)到句子表达意义——思想——的哲学病的考察,这里已经推进一步了。

    1
    难的阅读和思考是知识和存在的捷径。正如陡直的山路总是上山的捷径。只要这路可行,只是费劲。

    2
    图示形式可以在语言中显示,但是不可说。
    这是因为:?一切言说都又是语言的东西,它还是要借助图示形式来显示。并没有一种离开语言载体的言说。语言是媒介,语言在表达。
    但是命题的特征是显示中的表达。是一种本质主义的情况:图示形式作为意义的东西的形式,同时也就是句子的形式,这形式是从句子的分析得到的东西。

    图示形式的说,how?图示形式就是语言的本质,就是语言作为载体所显现出来的东西,语言的表达意义就是通过这种显现来达成的。它是言说这件事情的逻辑的基底。言说图示形式的企图,就是类似一种循环论证的情况,一个人要揪着自己头发把自己拎起来的企图。人不能要求使用结果的东西来阐述前提的东西,这样的阐述只是一个东西对于自身的阐述,是无效的。
    这里的结果的东西,譬如f(x),它只是一个函数,而非一个值。不能用f(x)来阐述x是什么。如果f(x)给出一个值,作为一个对象,那么这里就发生一个语境的情况,给出一个代数等式。后面这种语境的情况不是这里讨论的情况。这里讨论的是一个句子的意义的分析。是作逻辑分析。这里还没有语境。我们考虑的是句子和事态之间的图示形式的相等。这是一个分析的逻辑命题,而非一个经验命题。

    3
    康德的时间是内感官。和外感官空间相对。
    没有思维,没有思维中的逻辑机能,则没有内感官时间可言。
    康德的时间还不是意识流。当然,意识流和时间有交集。康德的时间是意识得以形成的逻辑结构的东西。在数学性范畴和实体和属性的关系范畴的运用里,因为其表象杂多之间还不能自成一种对象性的意识,所以这里还谈不上一种意识流。但是从因果关系和协调性开始,其综合的表象多就已经自身作为经验的可为意识所察觉的东西了,所以,这里可以称为具有可以察觉自身的意识流了。

    但是,意识流不是这个用法。意识流的小说,是一种现场生发的思维和行为。它是做出来的。而康德的知性机能,是对于杂多表象的作出综合统一。经验是在知性概念之下得到综合统一的杂多表象。而意识流是从一个经验到另一个经验的基于主观意识的积极和有意识的运用所产生出来的实践。在这里是意识之间具有联系的流转。但是它又不是辩证。

    类似的对比。
    我之前在人的to be中自身的行动对于材料的使用使得它们处于一种形式的统一之下,以及,对于人自身的行动统一于人作为主体的统一之下,使材料性的东西(包括自身)参与一种形式的存在。是一种形式性的上升。
    和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遵从规则,嵌入生活形式之下被理解的情况。
    后者是一种认知/理解中的思辨,即使其理解的是一种实践。实践在这理解中只是对象的东西。而前者是实践本身如何产生出来。这里含有价值判断。并以价值判断为轴心或目的来推动一个实践活动。这里考虑的是把事情做出来,而非对于做出来的事情的理解。在语言游戏的理解中,这个事情是作为被给予的东西接受下来的。在参与一个语言游戏时的遵从规则,它并不考虑价值判断。这里是推动行动的驱动力的区别。
    在前者,是价值判断的驱动,作为行动的根据。在这里可以说行动的遵从规则的根据是考虑的事情,目的。而目的的根据则是一种价值判断。这里指出了人作为主体的一种价值判断的普遍原则。它可以作为价值判断或目的设定的内在的普遍根据。在后者,根据止于一个语言游戏中目的的东西,其中所考虑的东西。并不对于根据的根据作出考虑。所以,这是一种社会生活中事务性的活动。作出一种事务性的遵从规则的分析和理解。这是一种逻辑分析。而前者的行动不只是看作遵从规则,更是统一到价值判断/应然的实践上来,是人的to be。

    4
    语言的意义在于我们所考虑的东西。但是价值判断,在于我们所考虑的东西,它又有什么意义。因此,后一种意义一定是基于一种超越的准则的考虑,判断。而语言和我们考虑的东西之间,或者语言和事情之间作为语言和意义的关系,产生于人类的社会生活的不同个体之间的协调,思想的表达和理解的需要。

    当语言在谈论现象世界的东西,谈论我们的生活世界时,它所谈论的就是人的存在的生活世界。在逻辑上这是可以说清楚的。
    语言和现象之间的联系,是句子之于事态的图示形式的相等的镜像关系。日常语言和行为方式或生活形式的某件事情之间,则是综观统一的关系。前者是被综观的对象,其综观的统一的根据或轴心则是后者。是后者串起前者诸多的统一,没有于语境中的领会到的后者,前者只是散乱的,没有统一到某个综观形式上来,它们还并不是某件事情的不同构件。正式因为后者即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我们已经先行据有它们的概念,所以我们可以使用它们来综观语言游戏的统一。这是从我们据有的东西作为使用和理解语言游戏的根据。从语言游戏这种人为的行动,我们回到的是我们日常据有的东西、我们日常考虑的东西。这个目的是日常我们据有的东西。我们不是通过语言前往神秘之地。语言仅仅用来表达我们既有的东西。语言分析考察的只是既已经给出的语言现象和我们既有的东西之间的一种联系。而语境原则为一种语言游戏在其遵从规则的分析之先,就为遵从规则的材料/语言游戏,和遵从规则达成的目的/行为方式,给出了一个代数等式,这个等式意谓真。不同于弗雷格的命题分析,在那里,对象作为实体x,是有待句子意谓真的语境中得到使用概念来把捉的东西。概念词意谓概念,这是先天设定的。它不需要语境,或者说自身就是原子式的语境。
    而在w的日常语言的遵从规则的分析里:
    遵从规则作为从给出来的语言游戏作为满足的东西。遵从规则作为一种不满足的函数,一种给出语言游戏的用法的环节,在这里是有待确定的。它们的结果的东西,生活形式的东西,则是给予语境的领会而给出来的。这里有一个类似于代数等式的情况。只是这里有待确定的东西不是对象的东西,而是那个函数的逻辑结构,遵从规则。
    和自然科学中对于自然规律的探究不同在于,这里的生活形式是语境的领会中给出来的。遵从规则只是一种生活形式在语言游戏和行动中落实在具体的遵从规则里去。而生活形式本身就据有一种逻辑构造。它和遵从规则之间,类似概念词意谓概念,据有一种先天的逻辑形式的相同。它类似于实体和属性之间的关系。我们使用事物的种种属性的集合来描述这个事物。而事物的命名则为它在人类的生活世界中指出一个角色。我们一说到苹果,就知道它是一种水平,圆的,有皮肉核,酸的甜的,营养情况。同时,它作为一种水果,可以为我们所食用,以及作为圣经中的智慧果,它参与了我们的生活世界,占有一个特定的角色。苹果这个名称指出的生活世界中的角色,和它的性质之间,据有一种联系。这种联系就是一切事物的命名中都发生的。并且由于这种联系是一种相对稳定的情况,对于语言的意义而言,它是一种固定的用法。生活形式也是一种遵从规则的命名的情况。名称指出生活世界中的角色或逻辑的东西,它基于一种命名的相对稳定的传统,会在一种相对稳定的情况里联系于一种遵从规则。
    而科学探究自然规律的情况中,自然规律则没有现成的遵从规则的契机,就像遵从规则从生活形式那里取得契机那样。自然规律全凭想象力指出。给出的是现象和现象的运动,后者作为服从自然规律的结果。自然规律要凭想象力给出来。
    这里,类似于数列游戏的情况,一定有无数的规则的可能。但是,自然规律的一条原则就是基于必要性,只考虑满足自然现象的解释的最基本的最简单的自然规律。联想到奥卡姆剃刀。
    在科学的语言(自然规律)里,语境在于可以实证一个理论或证伪它,无论什么理论。

    但是,价值判断是一种主观活动。何为有价值的,没有外在根据。我们可以基于经济效果评判一个事情的价值。但是经济考量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其根据又在哪里?或者我们在反思和行动中讲究逻辑,讲究逻辑的结果和目的是把主体从行动中的经验性的遵从规则中脱身出来,主体作为一个单纯的空的东西,使得我们可以在经验生活中回到事情本身。人作为主体,就是指出一个经验事务中搁置经验的普遍的位置。它作为to be的实践中的普遍原则,或普遍逻辑。
    但是这普遍原则,也不再有自身的根据可言了。我们基于什么提出人作为主体这个普遍原则的呢?大概是使人不被物化,不作为客体置于必然律之中。我们认为人作为主体的自由意志和作为客体服从必然规律,前者的存在有着高于后者的价值。这是一种生命的唤起。
    那么,这是在生命的层面上作出价值判断,或者说生命的存在作为价值判断的普遍原则,这就是人作为主体。

    5
    语境原则在日常语言中提现为给出用法的线索。而概念命题的情况中,句子意谓真,真是逻辑。或者说意谓真就是命题的普遍用法,其语境。语境在这里是普遍的或先天的:意谓真。从而,句子的逻辑形式作为真值涵项,作为句子本身根据给出方式而给出的东西,涵义,思想,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关系,就作为一种本质的理解。句子的涵义指出句子和意义之间一种图像和事物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达成意义的承载。在此,意义要划分为涵义和意谓。句子意谓真,真理理论,真是逻辑,是用法。而句子的逻辑形式,在其涵义的思想,一个真值涵项,基于句子的给出方式而给出。可以把后者看做后期w指出的语言自身指出的规则或标准的东西。它嵌入句子的真理理论之中。

    由于命题普遍的以同一个真的逻辑作为用法,从而,句子之间得以具有一种整体的意谓真的基于逻辑关系的复合。这就是科学语言的情况。当句子看做事实或世界的的描述时,这种句子之间就能基于康德所指出的关系,协同性和因果,前者在空间形式或秩序中复合出拼接出一个空间里的整体图像,后者拼接出一个客观时间的世界图像。这里,时间不是感性形式的每感官,而是现象之间的因果相继,是客观对象或客观事实之间的相互之间由一个产生出另一个来的前后相继的关系,是客观的时间。

    因果关系在内感官时间中的主观的知性概念,它具有一种逻辑机能。但是其运用的结果,却是产生出客观的经验来。就是客观的时间现象,一个产生另一个的现象之间的相继。内感官时间中的协同性,则产生出客观的空间现象来。a在b的左边。abc构成一个三角形的三个顶点。这里ab,abc之间就有协同性关系。

    这样,命题和世界之间就是用铅笔拓印一个硬币时的情况。铅笔用什么顺序涂过纸面是随意的,只要随处都抹到,最后得到的就是一个完整的拓印。命题和世界之间就是这种关系。这个拓印的类比指出的是空间中的协调性的情况。不同命题指出不同事实,它们在协同性中处于一个空间之中。
    至于事实之间又有的联系,指出的,是事物之间一种内在的关联,这种关联叠加在协同性之上。
    否定指出的概念空间带来的可能性空间。就像数学指出的物理的可能性情况。但是可能性并非实然的事实。我们在谈论这个世界时考虑的是实然的事实。因此,在否定中相反的或多种不同的可能性之中只有一个是实然的事实。
    事实之间有关系,这种关系不是现象的存在之间的关系,而是现象的运动的根据或服从的东西,自然规律/法则。自然法则作为超越于现象的纬度,合法地产生出现象之间的关系来。

    6
    哲学的阅读,在专注于逻辑训练时,据有一种单纯。早期的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康德,其哲学的逻辑和伦理学都是分开来的。就逻辑部分而言,都是天真的气质。
    w更严峻一些。他不著书说伦理命题,而仅仅谈论语言使用的逻辑。但是,他又试图仅仅通过回到事情本身,通达一种伦理学。这是试图在逻辑和伦理之间作出一种合流的尝试。
    在逻辑中,哲学家象天真的孩子。这件事情在据有伦理判断的需要和诉求的日常生活中,也算不上丢人的事情。幼稚?若不单单基于逻辑来谈论伦理命题,那么哲学家的伦理学相较于常人的伦理观也要来的更为系统和深刻。

    7
    庸俗和不通情理之间的边界。只要给庸俗的人以权力,对于规则缺乏想象力,不通达于逻辑,使得规则在回到事情本身的目标或原则上迟钝于产生出案例——这就是庸俗的定义,就会使庸俗的人变得面目可憎。作为受支配者的无关紧要的庸俗,在作为支配者的权力加持时,便是人性爆发的场景。凸显其不讲究讲理的权力的一面。庸俗者适于作奴才,却不适于作为主体的富于人格和就事论事的判断。权力对于庸俗者是毒药。

    8
    “a”指谓a。“a”指谓a这个符号。或者说,带双引号的一个符号指谓这个符号自身。一个符号总是以其指谓的意谓或含义为我们所理解,但是在一个句子里这种指谓只发生作用一次。“a”指谓a,a又可以作为符号指谓另一个东西。带双引号的目的,是基于这种原因,把我们的考虑停留在符号本身上面,隔断我们去考虑再次基于a作为符号所指谓的东西。这是对于考虑的东西的设定或限制,而非对于a作为符号指谓某物的功能的否定。这里我们考虑a这个符号本身,而非考虑它所指谓的东西。这是语言分析时把语言和语言的意义在逻辑上作出区分时,这个区分是必须要先指出来的。由此我们才能在区分主来的语言和通过使用语言所表达的东西之间谈论一种意义的关系。意义是一种关系。

    9
    同一性为命题提供出其逻辑形式的先天合法性。一个句子只要是按照同一性展开其逻辑形式的,那么,只要其中的成分符合经验性,那么这个句子就总是真的。
    同一性在命题中其实就是康德的先验统觉的自身意识。我们在命题中指出一种实体和属性的关系时,这个命题总可以是真的:只要补充这个逻辑关系的概念,实体概念和属性概念是作为看作一个东西的经验概念,那么这个句子就总是真的。比如这个苹果是红的。如果红是这个苹果的看得到的经验,那么这个句子就总是真的。

    同一性并非语言上的重言式。1+1=2是重言式么?它是意谓的相等的指出,但是,在语言的给出方式,涵义而言,这不是重言式。
    在语言和意义的考虑里,语境原则指出的就是意谓上的重言式。但是用同一性更好。因为我们在语言分析时,在讨论事物作为语言的意谓时,说出的总是语言本身。因此在这里说意谓的相等不同于事物与自身的相等,区别在于我们总还是基于符号来谈论其意谓的东西之间的相等。因此,就看见的语言而言,在给出方式上,在涵义上,这里并没有一个重言式。
    1=1是一个重言式。因为这时,是因为同一个符号在一个句子中总是指谓同一个对象。这是一个恒等式,一个总是成立的命题。
    一个分析命题总是真的。一个经验命题则只有基于重言式而总是真的。

    在意义的谈论的句子里,又是怎么一种情况?
    “a”意谓()。补充空位的只能是a。在这里,“a”的意谓,是由“a”这个表达式的给出方式所给出的东西。我们一般说表达式的给出方式给出的是表达式的涵义,而非意谓。但是这里的情况不同。
    意谓这个关系,和系词be有区别。意谓指出的是相等的关系。be指出的是实体和属性的关系。或者说,be谈论的是多和一之间的存在关系,而意谓考虑的是语言和意义的关系。前者在根本上是思辨的内核,后者根本上是不同的东西之间在指称中的跨越,这种跨越是非思辨的。是一种用法:我把“a”用作关于a的指称,是名称和事物之间的关系。处于名称和事物之间的是一种用法的衔接,这种用法是一种约定的规则。

    10
    描述可以是带着画外音_心理活动,上帝视角的各方的意图的附带,以此作为说出来的话和做出来的行动的支撑。
    还可以是,仅仅看见的语言和行动的刻画。而理解它们的东西已经在它们自身中给出来了。不需要画外音,上帝视角。只需要一个观察入微的人的视角。这就是w指出的语境原则基于看见的东西自己去领会。一个语言游戏或社会活动的发生的根据,就在看见的东西里面。

    前者的情况,说明描写和观察不够细致。使得人的行动刻板,如同牵线木偶一样,缺乏其存在的刻画。

    11
    主观表象和客观对象之间的关系。我们对于一个客观对象可以有不同的表象。不同人对于同一个对象也是有不同的表象。
    和表达式和意义之间,不同表达式和相同意义的关系类比。
    后者是客观的东西之间的关系。前者却是主客观之间的关系。

    12
    句子中,专名以其意义参与句子的意义:思想。在思想里,专名的意谓如果还不确定,并不影响句子的意义、一个思想的给出。

    13
    观念可以更新。人性不可改造。
    但是人性可以基于自觉,有意识地加以理性限度之内的约束。譬如通过信仰产生的对于自身欲望的有限克制。或者说对于欲望的欲望的克制,或绝对约束,是理性可以试图作为目标的事情。就是理性的先验概念的先验运用的情况,w指出的理性病的情况,通过理性自身通过反思和厘清逻辑得到治疗。

    14
    强大者就自由么?狮子也为生存所困,终日或者饱食后睡觉,或者在觅食。
    自由和强大之间,没有直接的联系。自由在于思想的逻辑。

    15
    哲学阅读和思考的目的,是了解自身,了解自己的日常生活。捋清逻辑。消解很多日常的谬误,w所指哲学病的陷井、幻象或妄念。
    据有一种清明的日常生活。

    16
    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世界是否为造物主所造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世界在造就出来时,是服从自然法则的支配的。自然法则内嵌于世界之内,支配着世界的运转。或者说,世界的运转嵌入对于自然法则的服从之下。
    因此,了解自然法则,运用自然法则,就契入了世界的撬动。撬动世界需要的不是一根处于世界外部的杠杆,而是理解世界的自然法则,运用它。

    在人类社会,其运转也总是基于有意识地遵从规则。而在社会现象的遵从规则之先的,则是人何以参与社会,以何种角色参与社会的自我认知和设定。这就基于对人性在各种语境中的了解。这种了解可以深入人的潜意识和无意识。我们可以通过看见的事例对于人性作出分析判断。但是人性指出的,还是遵从规则的先导的客观条件。我们还可以在人性的分析中引出人作为主体的一面。就是说,人性包含着从肉身的生存,心理的安全感,一直到自我实现的种种层面。这就是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的模型。从这种形式性上升的需求里,最高的自我实现,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诉求,可以产生出伦理学的一种普遍原则来。

    18
    朋克,或反叛,就在于不作妥协,在形式上向美作出妥协。回到事情本身,回到冲突的火线,揭示矛盾。呈现现实先于给出统一的方案。这是一种精神强力的美。
    统一是精神的遗迹而非现场,已经错失了现实。现实在于冲突现场,在于事实正在发生的事情,在于一根撞击木头石头的钉子的顶尖所发生的事情。
    摇滚已经某种程度成为流行的一种形式。只要看看摇滚乐整体上出现协调的审美,音乐上的感官形式的审美,而不是冲突的呈现。它已经生命力颓了。

    19
    一个音符,一团色块,一根线条,一个概念,一个公式。一个数。
    语言、思想、表达的快感在于用确定而有限的工具把捉住不可入的事物。属性是人能感知的,对人敞开,实体却是自身封闭的。我们能够感知的东西,却在事物自身那里基于种种我们无知的原因为轴心发生着我们所未知的转变。事物的本质是整体的,实体是一个整体。人的存在也是一个整体。作为整体,只要关于对象还有无知,那么这个整体就始终还没有作为一个确定的对象向我们给予出来。我们对它的运动和变化就始终还是无知。
    科学的概念思维是一种普遍性命题,它预设了非个别的东西作为对象的认知。科学是条件命题:如果···那么···。我们对于个别的东西的认知,可以看作穷尽科学命题的可能性之后达成的东西。这只是理想而非现实。
    因此,现实中的任何实体都是神秘的。

    这根棍子的长度,这是一个概念,一个能指,它的所指是存在的么?它是一个无限的数。但是它是一个数。它是存在,却不能说出来的。

    20
    我能相信世界的尽头是环合的么?这就是问:真和真之间总是自洽,不相冲突。在存在的尽头,它们不是象大爆炸的宇宙趋向虚空,而是在尽头或在发散的途中不时相互穿插交织。
    前往截然不同去处的真人之间会有交集么?大艺术家和大科学家之间的交集,多过大艺术家和一个美工的交集,多过大科学家和技工的交集:就看彼此见面有多少可聊的。

    21
    劳动价值论考虑的是成本,但是现实世界中是需求和效用导向。一个东西无论成本多少,被需要,有用,就有价值,不然就没有。因此衡量价值的价格是满足我们的需要的能力为导向和标准的。消费者使用付费来支撑起价格,而非生产部门根据成本和利润推出来的。这里的一个区别是利润和价格之间哪个在先哪个在后。是消费者的出价决定着利润还是利润的匡算决定了售价。
    价格面向现在的,现在包含了对于未来的预期。它不包含过去。这样的价格是活的。
    需求导向使得人的实践具有客观性,把人的智慧和拼搏给容纳进来。而成本是沉没的,已经发生了的。以成本为导向只适用于一种生产/消费的稳固的秩序之下。这里,一切需求和技术都已经被发现,余下给人的事情只是机械劳作,没什么智力和激情的参与。这适合于社会主义对于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参与。只是在这里,没有留下创新和人对于自身需要的开拓的空间。一种死气沉沉感。

    =================================

    代老师好
    价值判断没有外在标准可循,或没有外在标准可以作为根据。
    我试图表达的,是在作价值判断时,根据的东西。这个判断一经作出,它就产生我们所考虑的东西,成为w谈到的规范我们的语言游戏的使用的轴心的东西。它具有外在标准。但是作价值判断的根据,我凭某个原则作出价值判断,这个原则的给出或选择,始终基于主观的考虑。
    固然,价值判断的根据的东西,又有其原因。但是根据的原因,并不需要在价值判断时考虑。这样,由于那原因的考虑而引入的经验情况(它有外在标准),就被排除在对根据的选择的环节里。我可以根据a产生A的诉求,根据b产生B的诉求。每个人基于自身的偏好选择自己判断的根据。这个选择本身就是一个行动,它盲目遵从规则。但是这里的情况不同于语言游戏中的遵从规则。后者的遵从规则基于语境的领会,是客观的,公共的。前者的遵从规则——根据某个标准作出价值判断,这里的标准不是公共的,而是个人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各人根据各自的标准作出价值判断,这是私人的选择和决断。虽然由此产生出来我们实践中作为目的被考虑的东西,总是公共的东西。萝卜白菜都是人所共知的,它们是公共的东西。或者说,“萝卜”、“白菜”作为名称都有公共的用法。

    (一) 对你问题的理解:你将价值问题与私人语言问题联系在一起,似乎想得出反驳私人语言论证的结论。
    (二)对你问题的诊断:1)这里涉及到两个标准问题,一个是价值标准(道德原则)、一个是语义标准(意义的正确性条件)。因此,你的问题和论述似乎是混淆了这两个标准问题。2)这里涉及到两个区分:认识论问题,分主观和客观;元语义问题,分公共和私人。你用主观反对公共,似乎是一个mismatch.
    (三)对你问题的进一步说明:
    主观考虑和外在标准不是同一个范畴的东西。主观对应客观,外在标准对应内在标准。在你所举的例子中,主观考虑不是依赖内在标准,标准还是外在的,只不过被你个人使用(不是私人使用)。从另外一个维度来看,主观考虑是认识层面的过程,外在标准是原语义规定,二者因为不是同一个范畴,因此不会出现必然的不兼容。私人标准指的是,只需要我根据我的内在私人印象就可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标准。在你的例子中,你的主观考虑本身是可以被其他人理解的,这说明它不是依赖私人标准,而是一个公共标准,比如你认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偷盗,你会认为这是主观考虑的结果,但是这个命题是可以被人理解的,并不是依赖一个私人标准。将你这个例子推向能够反驳W的方向的话,需要证明,主观考虑依赖的不是外在标准、而是私人标准(注意不是主观标准)。你的论证还没有得出这个结论。
    (四)对你问题的修正:你提的这个问题更合适的表达应该是,价值标准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这个意义上主观考虑有主观的相对性,并不依赖外在公共的价值标准。这属于个人价值和公共价值的不兼容问题,在这个问题上,W应该不会明显反对这个说法。

      对w的阅读才这么半本书,没有大致周全地阅读w,还不了解w对于伦理命题的观点。就我现在一点了解,觉得日常语言的用法,考察的就是日常使用的语言游戏。w前面大致说过脱离具体事务的使用的对语言的用法,闲暇时抽掉这种语境中用法的给出,去理解语言,是哲学病。可是这恰恰说明w局限在工具理性中使用语言。这里是我们考虑的东西,语言所要表达的东西先于语言游戏的用法,前者作为轴心规范着后者的使用。但是,如果我们考虑目的的原则性,情况就变了。我们的目的是怎么来的?这并非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以我们考虑的东西为轴心,对于这目的的东西不再考虑它的原因。日常事务中的语言的使用和理解中,由于事务/我们考虑的东西的公共性,生活形式的公共性,我们不关心它的原因(并不否定它具有原因)。语言游戏所嵌入的生活形式就是现实中给出来的,客观的。我决定参与一个语言游戏,去理解一个语言游戏时,就这个目的而言不需要考虑这个语言游戏所嵌入的这个生活形式,其存在的原因。但是,当人决定参与一个语言游戏时,总是可以作出判断:我要参与它么?这里有可以拒绝的余地。我理解一个社会活动,但是我可以不参与它。这里就有一个价值判断的环节存在。这不可以看作哲学病。
    

    Short answer: W 也不认为你这个案例是哲学病。哲学病有多重呈现方式,在你这个分析的语境中,与私人性相关的哲学病还是前面我提到的语义层面的,不是价值判断的主客观层面(价值的认知层面),也不是价值判断的绝对和相对的层面(价值本体层面)。当然,如果有人坚持价值判断的绝对客观性(柏拉图式的),W会认为这是另一种哲学病,也就是哲学病多重呈现方式的一种。

      而价值判断时(我把价值判断和伦理判断混为一谈了,我不知道它们是否有区别),我就总是具有某种原则。我根据什么下判断。这里,根据、原则,从它们产生的是价值判断,产生一个实践的目的,而非产生行动。行动是语言游戏中的遵从规则的结果,对于遵从规则的表达——把它做出来。在价值判断里,恰恰是我们考虑的东西何以产生出来的过程。所以,后者是受到原则、根据的东西所规定的。是原则在先的情况,而我们考虑的东西是在后产生出来的。后者作为结果的东西所具有的外在标准,就不能用作对于前者的规范。
    
      这种原则性,我脑子里找了一下,有哪些例子。从日常看,一个人可以使用生存原则,亲情友谊情感,以及就事论事、回到事情本身。前面两种,都可以看作特殊的原则,可以纳入回到事情本身这条原则中去。当人为生存所迫时,生存所需考虑的事情是一件现实的事情。而一般地考虑回到事情本身,就需要把人抽离出事情的经验内容里,却又总是需要这么一个我在客观地审视这一切,作为一个超越的作判断的主体。因此,它就是人作为主体这一条原则。
    

    不是很理解你这两段话的主旨,最好重新构思表述一下。

    不知道这么想是不是靠谱。

    建议:1)提出问题和论证的方式尽量简洁,比如,a先做一个澄清,问题是什么,b然后给出你的观点,你对问题的回答是什么,c然后对你的观点进行辩护,概念论证和举例论证相结合.2)对核心概念的表达最好做清晰的阐述,因为有时错误往往出现在对核心概念的误解; 3)如果针对一个哲学家的观点,最好重构你对这个问题的理解,让读者知道你理解的W究竟是不是大家认为的W的观点;4)针对哲学家的观点,最好在关键的地方用原文引文,避免过多依赖自己的“印象”;5)锻炼对读者友好型的写作方式,清晰、简洁、条理分明等等。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327-338·1并代sir回复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ysxjul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