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月初空出来,我让茆同志去做了交接,把钥匙送到了门口的壳点,这几年的房子一直放在他们家出租的,印象还可以,而且那会房客要退房的时候,中介就跟我说了,因为未满半年,所以我这里的中介费不收,我心里还是挺开心的,因为房客的押金没退,那么我就没什么损失了。
前几天一个小伙子给我打电话,说有一对研究生小情侣想租我的房子,但是他们得月底租,能不能把合同签在月底得时候,我一口气回绝了,怎么可能,那会才号左右,过了一天,中介又给我打电话说,那能不能16号签合同,我打电话和茆同志沟通了下,算了,也不想再麻烦了,那就16号吧。今天,中介给我打电话说签合同得事情,我把证件都传给他了,突然 想起来中介当初跟我说得中介费得问题,一并也给他说了,小伙子一口否认,说我们没有这个规定,说如果租客未满3个月,那么房东下一次租房不收中介费,他态度之坚决,我有点恍惚了?不对,我明明记得很清楚啊,我说那我找找,之前是谁跟我说的,我找到了截屏发给他,他才开始松口,说虽然是壳点,但是他们是链家,我们是德佑,那你打电话问问他,怎么办?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小伙他已经知道链家的规定是6个月,他们是3个月,但是他就是不说。那我就打电话问了之前给我承诺的贾,他说我们是6个月。好的,这个时候问题的答案就有了,同是在壳点,我以前问他们的时候,都说我们是一家的,现在呢,出了问题,就说我们政策不一样,你妹。
今天这个小伙子很想把我的房子租出去,其实说起来都是利益,不是么?他把中介费从900降到了650,但是我还是觉得不舒服,感觉明明是你们公司内部的问题,凭什么我来承担这个责任,我来出这个钱?感觉自己很像冤大头,对,我不想当这个冤大头。现在有两个选择,一个是不签合同,把房源给到链家,那么就不需要付中介费,但是说实话,如果按照今天650的中介费,从利益的角度去看,10天左右把房子租出去,这样才不亏,这个部分,其实是不确定的。要么就是付了650,签了这个合同,房子就租掉了。我刚才在打字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倾向于第二个选择,因为落袋为安。但是我在下午的时候,选择了第一个方案,为什么呢?因为抛开利弊得失,抛开现实层面,就是我为什么一定要计较得失,计较多少,我不舒服了,我不想付这个中介费,对,单纯的就是我觉得我不想当冤大头,我不开心。但是这时候又会有另外一个声音跳出来说:小孩子才计较对错,成年人是要权衡利弊啊。你这么做,会让自己吃亏啊,一定要利益最大化。那两个是研究生啊,素质一定很好啊,会保护好你家啊。啊,好聒噪,像极了小时候大人告诉你,你难不难受,舒不舒服,不重要,重要的是对不对。对,就是这个感觉,你要做对的事情,而不是做让自己舒服的事情。我意识到这个部分,我告诉我自己,就算是会吃亏了,但是我不想去当冤大头,我付这个钱,很不开心,所以,我宁愿亏着,我也要让自己爽了,对,我开不开心,乐不乐意,爽不爽,也很重要,远比亏不亏重要,那怕他们带来不了什么利益,什么好处,妈的,老子是缺那几百块的人吗?就算是亏了几百块,我的开心,不值几百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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