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于欢刺伤辱母者案”闹的沸沸扬扬,最初看到这则新闻报道时,我是愤慨的,明白这个社会,我们的国家(我相信任何国家都可能存在)的确是存在许多令人忿恨不平的事情,当这些事件血淋淋摆在面前时,却又格外触目惊心。仿佛那些离我们很遥远的恐怖与肮脏,可以一瞬间就发生在身边。
然后,冷静几分钟后,我相信这样的事情一定有后续曝光。在后来的几天里,各种调查报道铺天盖地砸来,我不敢轻易地对这件事情很快作出判断性评价,但其中一点是我深恶痛绝的。于欢在母亲遭受各种侮辱过程中,其实是有人报警求助的,而警察来到现场短暂询问几句后便离开了,于是后续的事件继续发生。当然,无论警察是觉得不便插手离开还是真的出去询问案情,都不应当就那样毫无措施的把双方继续放在一起。
这让我想起之前我听说过的一件事,曾有患者家属来院医闹,没找到主管医生,便随手抓了一个实习生当人质,而当时就有警察就坐在边上看着。我很气愤地将这件事情拿来与一个警察聊过,那人当时回复我:我一个月拿两三千的工资,凭什么为了你去拼命!”
当然,这只是一个人的回答,绝不能以偏概全,我看过那些缉毒警察、特警等的故事,很是崇敬的。只是,我的内心很悲哀,就像是一位患者,因为主管医生不在,突发危重病情时别的医生袖手旁观,理由是:此人不是自己的管理范围。
我的职业是我的谋生手段,但人在世上不仅仅只是为了赚钱活着而已。若是如此,那么你是称不上你的职业的。
有一期见字如面里曾经分享过一篇陈寅恪写给傅斯年的信,让当时两位拆信的教授深有所感。说现在大学里的教授,大多主要关心的是弄了什么科研项目,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晋升了什么职称,而不是课上的好不好。
科研的好处不多说,但是是否真的该回头想想,教师不授课,医生不治病,警察不锄暴安良,官员不为民为国,我们还配得上这份工作么?
感觉,又写了一篇大家都懂的道理,但是道理懂了没去做,又有何意义呢。
今日知识点推送如下:
1.于欢刺伤辱母者,被判无期徒刑,你怎么看?
2.教育不当只有西方一种声音,于是“亚洲大学联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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