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看淡生死离别,法院看淡悲欢离合。
古人云,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毁人姻缘是得招报应的。法院斩断的姻缘可谓是不胜枚举,每日里都会有些痴男怨女,一张嘴便眼泪横流,哭诉着婚姻生活的不幸。不禁让人怀疑难道忠贞坚守的爱情只存在于小说,还是小说里的幸福聪明的都止于结婚。
小A和小B都是90后,两人正直婚龄经人介绍相识,一开始犹抱琵琶半遮面,两人都保持着最好的状态,互相呈现完美的一面,热恋期中脑子发热,领证结婚。婚后一地鸡毛,可怜女儿刚刚出生一个月,便被妈妈抛下了。恋爱结婚尚不到一年,佳偶变成怨偶,互相见面就开撕。直到对簿公堂,小B首声明不要孩子,已不识孩子相貌,小A说自己无业游民,养活自己都是困难,何谈孩子,今日出门前父母表示不愿再帮自己抚养小孩。AB就孩子的抚养问题争论不休,丈母娘踹门而入,指着女婿开始大骂,被法警带出门。法官怒极反笑,你们这是都不准备要孩子了吗,乞丐尚能养活孩子,你们就养不了么,养不了你们生她干嘛。做人要有担当,结婚离婚也并非儿戏,都是为人父母的,将来子女也会记着这份恩情。
A不再辩驳,只是希望B多出抚养费,B说300每月,因为我没工作,没有收入。看着B几次来都不重样的名牌包,一身衣服至少也是生活富足,但是却急于甩脱包袱的样子,心里不禁为那个孩子感到心寒。这时A突然说难道你就想拍拍屁股,丢掉孩子,一身轻的再嫁吗,没那种好事。调解进入死循环,让他们各自回家想想清楚。
虽然这个案子我没有跟进,但是想与不想的结果也是很显然的,可怜的都是这个爹不疼娘不爱的孩子,在AB为自己的权益锱铢必较的时候,甚至双方父母加入征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考虑过孩子怎么办,没有一个人想过孩子的处境。不知将来孩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的父母曾经多么急于甩掉自己时,作何感想。恋爱虽易,婚姻不易,希望大家都能理性决定,慎重对待自己的情感。如果做父母也能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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