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
总目标
1.爱国、道德、情感、个性、审美、三观
2.中华文化、民族文化智慧、当代文化生活、多样文化性、文化品位;理解、吸收、关心、尊重、提高
3.情感、自信心、语文学习习惯,初步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
4.语言能力、思维能力、想象力、创造力。科学的思想方法,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
5.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
6.识字写字教学:
汉语拼音、普通话。3500个左右常用汉字。工整、速度。
7.阅读教学:
独立阅读的能力,多种阅读方法。丰富的积累和良好的语感,注重情感体验,感受理解。
初步阅读读物:日常的书报杂志,文学作品。
技能:利用工具书、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背诵诗文240篇。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8.写作教学:
明确、有条理地表述自己的意思。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9.口语交际教学:
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倾听、表达与交流,文明地沟通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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