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是为了什么?
比尔·布莱森在《全民疯狂的欧洲》一书中提到自己只会一门英语,却打算环游欧洲,朋友都觉得他疯了,他却说:“在我看来,这才是异国旅行真正的乐趣所在。我不想知道人们在谈论什么,还有什么能比对周围几乎所有的一切浑然不知更能激起我们童年时期所拥有的美好感觉呢?突然之间,你回到了5岁,你读不懂任何东西,你对周遭的一切只有最基本、最肤浅的感觉,就连横穿马路时,你都可能会有生命威胁。你的整个存在都变成了一系列有趣的猜测。”
回到小时候的状态,对周围一切浑然不知,听不懂,看不懂,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是问题,你的旅行就是不断地发现问题,然后猜测问题,追逐问题,充满疑惑,也充满惊喜。
旅行不是为了答案,而是为了“邂逅”。
《不死法医》里有一个情节:女警官乔被商业精英追求,精英邀请她去巴黎度假,并事先做足了功课,精确地安排了高效且“浪漫”的行程——什么时候到巴黎圣母院,什么时候到比菲尔铁塔,坐什么船穿行塞纳河,到哪里看夕阳,在哪里吃烛光晚餐,还没有等精英说完,乔就直接拒绝了他,因为她想起了亨瑞的话:巴黎的魅力就在于在不知名的街角邂逅一个小小的咖啡馆,邂逅才是巴黎的魅力。
旅行,是一本万利的事,因为旅行是在外包别人的时间。
到一个地方旅行,我们特别喜欢选择那些历史悠久的地方,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可以“一日看尽长安花”,“观古今于须臾,抚四海於一瞬”,那么多的沟沟壑壑,经历了多少宇宙洪荒、风雷霹雳,才有了这样的样貌;那么多的舞榭歌台、红瓦黑墙,是已经面目模糊的工匠的齐心之作,又经过数不清的雨打风吹洗刷的结果,可是我们用了极少的时间就拿走了几百年甚至几千年、几万年的积淀。这实在是太划算的事情。
“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人生如寄,我们本就是这世上的旅行者,也是这颗星球上的千万亿年、千山万水的欣赏者、得利者,不管你愿不愿意。
怎样在枯燥的跋涉中寻找乐趣?怎样让这一眼就能看到头的旅程多一些美好?
政治学者刘瑜老师的话,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启发——“把熟悉的事物陌生化的能力,把句号变成问号的能力,把‘此时此刻‘和无数‘它时它刻’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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