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今生是何生?
此世再无莫拾音。
莫拾音的黑白大寸照静静地躺在花丛之中。
准确地说,是莫拾音的遗像端正地挂在花丛之中。
苍白的野菊,幽紫的丁香,把那黑白照衬得格外格外清冷。
有人问,为什么莫拾音的照片都是黑白的呢?
那深邃的眸子像是一潭无声的泉,过肩的大波浪卷发,英挺的鼻梁,消瘦的脸。
这得从莫拾音的故事说起。
莫拾音是一个旧人,一个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旧人。大波浪卷发是的她标志,浓密而清秀,常常穿着一身渲墨染色的旗袍。她修长葱白二指与食指间,有淡淡地香烟熏黄的痕迹。那痕迹掩盖下,是一个小小的泛黄的茧子。
那茧子是长期写字累积下来的。莫拾音不太爱用电子产品码字。就连她的手机,也仅仅用于听些老旧的歌,偶尔联系故人。
关于老旧的歌,莫拾音尤爱邓丽君的细腻,却也痴迷于梅艳芳的粗嗓。一个来得温柔,一个来热烈。
关于旧人。
莫拾音只有两个旧人,甚至算不上旧人。从她决定走一条这一条路时,所有的人几乎都把她看作了异端。
没有人知道莫拾音为什么那么不入世,没有知道她为狂热地爱着寂寞。
―――――――――――――――――――
莫拾音静静地躺在棺木里,来祭奠的人少得可怜。她苍白的脸上已经没有任何表情。
甚至那好看的容颜已经渐渐浮肿。
昏暗的灵堂角落里,一个男人直直地站着,他没有像那几个来祭奠的人一样穿着黑色西装。上身简单的白色体桖,脚上是黑色的帆布鞋。
林琛站在角落里,肤色麦黄,拳头早已握得有些颤抖。他森冷的眸子盯着那张端正地挂在花丛中的黑白照片,脸色苍白无色。
他恨这个叫莫拾音的女人。
莫拾音走了。
甚至,没有给他留下一个字。
接到电话的那天,他欣喜若狂,那是五年来自己第一次莫拾音第一次给自己打电话。
她死在了丽江的一家无名小旅馆。
卧房里一切仿佛证明她还活着,笔盖还没有盖上,只是最新书写的纸上,的确是这个句号结尾的故事。
莫拾音伏在那张桌子上,卷发搭在肩上,仿佛睡得很安详,只是鼻翼间,已经没有气息。她那握笔写过无数文字和故事的右手腕儿上,一道深深的血痕结束了所有。
那张不大的写字桌极为简单,整个屋子也很简单。
林琛愣愣地站在这间不大的屋子里,仿佛可以看到莫拾音做的一切。
她的生活是如此的简单,看书,写字,听老歌。林琛的眼底,仿佛看到莫拾音懒懒散散地在这屋里的生活。
她一定又穿着旗袍,或靠在窗楞上抽一只香烟;又或是伏在书桌上,写一个故事。
老式的播放机在角落里静静地躺着,黑色的唱片上已经有了些浅浅的尘灰。
林琛走过去,指尖轻轻地抚摸着这老物件儿。一寸又一寸。
他打开它,黑色光盘转动起来,陈旧的声音渐渐充满了这间简单的小屋,是白光的歌――《如果没有你》
林琛的眼眸有些湿红,心尖上疼得厉害。
他看着这屋子里的一切,甚至想自己就是那些小物件儿该多好,至少可以陪莫拾音走过最后的时光。
林琛一直认为自己是这世间对懂莫拾音的人。
白光的唱片是他跑遍好多地方才淘到的。
莫拾音喜欢清静,从他认识她开始,就知道莫拾音和一般的女人不同。
她抽香烟,穿着旗袍,大波浪卷发。整个人俗气却清冷。莫拾音喜欢一切旧事物,她整个人也像那些旧事物一样,难以探寻。
唱片里,白光的声音已经不太清晰了。
林琛想起五年前,那时候的莫拾音二十二岁。
“拾音,做我女朋友吧?”
“不行。”
“为什么?”
“不喜欢”
“好吧!”
“嗯嗯”
“我带你去蹦极吧?”
“我恐高。”
“那你想去哪儿,我陪你去。”
“不想。”
那年,林琛二十六岁,一身笔挺西装,沉稳。
但刚好。莫拾音二十二岁,不热烈。
他像个少年郎,掌心捏着一把汗,简单的你问我答。莫拾音始终不属于他。
林琛记得,莫拾音想去蹦极,即便是恐高,她也想体验那种一跃生死的感觉。
莫拾音不喜欢人群,却有极其喜欢观察人群。所以,林琛想带着她走遍每一个古城,去雨巷。
林琛曾在莫拾音书里看到过,她说过,她最喜欢简单的生活,她会唱吴侬语小调,穿着旗袍,细声酥骨,风情万种,只与一人听。
只是林琛不是那个可以带她去蹦极的人,更不是那个可以坐卧木椅上听她唱小曲儿的人。
林琛和莫拾音的关系,说近也不近,说远也不远。
此刻,林琛站在灵堂的角落。
他恨莫拾音。
恨那一纸离婚协议,签着男方的名字。男方不是他林琛,他用命爱着的女人。最终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也为人妻。
林琛更恨那个男人。
莫拾音死前的那个故事,所有都是关于那个男人!
他恨不能马上杀了那个男人,嘴角却是不自觉自嘲。
他林琛愿意为莫拾音放弃这浮华世界。
到头来,莫拾音却是为了那个男人,放弃了自己半世的清冷和孤傲。
可莫拾音为什的要选择离开!
林琛拿着那份手稿,不愿去读那个属于莫拾音和那个男人的故事,却又舍不得不去了解莫拾音的一切。
一见伊人情深入骨,奈何终不得!
提子微故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