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家们、社会学家们、法律学家们写了很多经典著作,但是每次写到强奸问题,都顾左右而言他。就算是马克思恩格斯,也只是写到“剥削”这一层。从这点来看《违背我们的意愿》是第一次正视强奸问题的一本书。由女性作者写出这本书也合情合理,男性写这种问题可能会面临男权社会的排挤。正如那位军事法庭上的美军士兵所说:“如果我不参与轮奸,他们就会把我当成娘炮。”
作者曾多次被人不怀好意的询问是否遭受过强奸。我读这本书时也有这种顾虑:“别人会不会把我当成变态?”就像《大内密探凌凌发》里周星驰被鄙视的那个情节:“他选择的是妇科大夫!”关注这类问题总是很尴尬。在律师行业中专门打强奸官司的律师被歧视的不行。我倒是觉得这是很严肃的问题。即便如此,我还是很不愿意一边读书一边发朋友圈点评——就像读其他书一样。读这本书本身就需要勇气。
关于看这本书的动机是因为18年在美国被卷入强奸丑闻的那位大佬。我丝毫不关心那位大佬是否犯罪。我只是为社会那种“有钱人不可能强奸”的论调感到可怕。财富在道德上给有钱人做了背书,而我认为这两者没有关联,甚至认为金钱和权利会腐化道德。
在社会有关那位大佬引发激烈讨论时,我只在金融群的群主那里听到一句有意义的话:“有钱人其实就是喜欢那种侵犯你,而你又无可奈何的样子。他们本质上享受的权利。”和这本书的主题不谋而合,强奸的目的本质是一种有意识的威慑功能。我之前的想法是,男性的征服感是刻在基因里的。在原始社会,强奸甚至是上进心的表现,因为那代表着基因的延续。
自古以来,人类的传统就是通过强行占有而获得女性,女性那时本质是财产。现在有些落后地区仍然主张让受害者嫁给施暴者,而施暴者需要支付一笔对价作为财产交换。最初对于强奸制定的法律是以保护男性的财产收到侵害为目的而制定的。书中还提到,就算伊丽莎白女王的传记里也记录早年很害怕被大臣强奸。因为这样大臣就可以理所应当的得到女王所有财富。
随着文明的发展,虽然法律的目的转变为保护女性本身,但是权贵却很少得到惩罚。牵扯到权贵的案件人们更愿意指责受害者。所以最后被惩罚的往往是底层人士,作为底层强奸贵妇,对上层阶级是奇耻大辱——这是社会秩序的崩坏。关于受害者,法学家说到“如果她名声很臭,就得不到别人的支持。如果她受到伤害,却等了相当长时间才去报案;如果强奸地点附近有人可以听到她的喊声,但她没有呼救,那么人们明显会觉得她的证词掺有水分,或者根本就是无中生有。
强奸伴随着战争,屡禁不止。当政府鼓励杀人、把杀人者奉为英雄时,其他暴力行为就没什么大不了。军事的男性化特征又激起了男人的野性。手里握着武器本来就是一种权利,而战胜者对战败者又需要一种地位差距的侮辱。强奸作为侮辱行为在士兵眼里是一种英勇的行为。在种族之间又视为一种征服仪式。这令被征服方感到尤其屈辱。
俄罗斯当年的战争宣传口号是“每XXX,就有一个俄罗斯男人免遭杀害,一个俄罗斯女人免遭强奸。”书中举了不少例子,屈辱被作为一种宣传武器,来激发国民的爱国心。到现在南京大屠杀死的人三十万人或许只是一个数字。百岁的慰安妇倒是时常唤醒我们民族屈辱的回忆。(就作者的数据,南京大屠杀也是一战以来最严重的集体强奸事件。)
就算有妓女,在战争中也很难阻止强奸行为。书中拿美国军队举例,哪里有美军,哪里就有心甘情愿服侍他们的女人——只是想换些食物或者钱。在越南战争中还有随营军妓。但是在美军中依然常常有强奸发生。特别是战争白热化阶段,因为这时候每个士兵都是战力,军官们不太愿意因为强奸这种事处罚士兵。这些士兵强奸的风险更小。这让我想起很多人为大佬辩护的论调是:“他找女人只要给钱就好了,干嘛要来硬的。”
以上说了战争,同样的强奸还存在于宗教迫害、种族歧视和复仇。白人对印第安人和黑奴的罪行——本质也是对女性的财产化和彰显权利,都已经被美式文化所淡化——因为历史由胜利者书写。倒是3k党和对犹太人的暴行被记录了下来。到现在日本人还是抵赖二战时的强奸罪行,这实在是不光彩。不过这本书但是没有提出我国士兵的资料,不知道是不是中文版略去了。不过我对我国士兵有信心。书中有一段话耐人寻味,苏联红军第一批军队不怎么发生强奸暴行,因为他们是真正的革命老兵,心中充满荣誉。被女性误解时还会很愤怒的说:“只有德国人才会强奸!”而第二批苏联红军却和纳粹德国没什么区别,他们是之后从苏联国内征召来的。
元旦读《与法有缘》,觉得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是不一样。英美法系属于“宁愿放过一个坏人,也不错抓一个好人。”,而我国倾向于“宁愿错抓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英美法系的惩罚体系普遍宽松,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才可以定罪,而强奸案属于“最易指控最难证明”的案子。不起诉不代表着没有犯罪,可能只是证据链不完整。在这类案件的处理上我国的原则更倾向于女方态度。虽然女方态度可能在事后被钱搞定,不过总比一毛不拔要好得多。(《与法有缘》里有一个案子就是,水手A和水手B由于分赃不均。水手A用铁链砸了水手B的脑袋,砸破头后把B扔下了海。这个案子被余叔韶成功无罪辩护,理由是没有找到尸体,不能说B已经身亡。万一被其他船救了呢?)
这本书的资料表明,记录在案的强奸案只有实际发生的20%至5%。15%的强奸案警察根本就不信,在信任的案件里51%被逮捕,在逮捕的案件里只有76%被起诉,在被起诉的案子里47%被无罪释放。在某些地方,令人震惊的是拘捕后的判刑率只有3%。由于太难证明,美国法官一般采取退而求其次的方法,就是判强奸犯入室盗窃。我觉得大家没必要神化美国的司法系统和妇女平等。美国有的州法律还允许童婚。我真心觉得这点上我国比较先进,要有自信。神化美国和圣化有钱人一样,是一种可笑的暴发户崇拜。
作者着重研究了美国的强奸问题(和我国国情不同,我国女性不必担心在城市里被随便拉上车)。提到强奸大多和抢劫一样有预谋,并非一时冲动。对陌生对象实施强奸的次数多于抢劫,而跨种族的情况下抢劫多于强奸。有学者认为强奸是另一种形式的抢劫。强奸也是夺取他人财产的一个行为,即“占有”女性身体。强奸者既把女性当成仇恨对象,又把她当成求之不得的财物。敌意和占有欲都可能是动机。而轮奸则成了男子气概的竞争,轮奸多数由团队领袖带头,有着事先的计划和协调。甚至作家认为现代强奸是男性社会施加于女性有意恐慌(基于美国社会),那些美国强奸犯无意识的把自己当成男权的先锋。值得一提的是,被判刑的强奸犯觉得自己是冤枉的概率是普通犯罪的两倍。
可以看出,作者更愿意把强奸当成社会问题,更进一步把强奸当成政治问题。在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种族的黑暗时光。强奸在其中作为一个侧面反应。那时白人男子总是把白人女性和黑人男性接触当成不光彩的行为。于是对黑人的污蔑盛行,很多白人女性被强迫出面作了伪证。当时的宣传论调,说黑人男性都对白人充满怨恨,每个黑人男子都对他主人的女性亲属有些强奸幻想。等黑人一暴动就实施(这种意识形态宣传和现在针对我国一个套路)。曾今有两位白人女性和黑人在一个车厢坐火车,车一停黑人就被以强奸罪逮捕,被枪毙了八个人。可事后证明,所谓的强奸只是白人们的编造。那两位女性被强迫宣称自己被轮奸。截止作者写书时的资料黑人强奸白人的刑期是其他强奸案的四倍。对于草根阶级过于严苛本质是一种社会地位的歧视。
不可否认,在当今美国的确是有很多黑人为了实现男性气概而强奸。由于历史原因白左们对于难民的暴行采取宽容的态度也就不难理解。这些难民只是把强奸行为当成一种惩罚,这基于难民原本国家的男权文化。
如果没有女人,那男性社会会怎么样呢?监狱给了答案。根据罪犯的口述,在男子监狱里你只有两个选择。成为“好色者”或者成为“妓女”,在美国监狱里很少有人能做第三者,因为这本来就是权利地位的排行。就像原始社会里女人找一个强壮的男性保护自己一样,男子监狱里也会产生这种一对一对的保护关系,类似美剧《越狱》演的那样。鸡奸行为在军中也时有发生,这在监狱和军队维持着原始秩序。甚至卡扎菲也有被美军鸡奸的传闻,我是不觉得有人会对卡扎菲起性欲。
强奸被当成一种镇压行为。当今仅存的原始部落中,学者们发现。当一个女人被认为是“不守妇道”(原始部落的“妇道”)时,她将被整个部落轮奸做为惩罚。希腊神话中,诸神其实都是强奸犯。在之后的文学作品中,强奸也不被当做什么大不了的事,甚至被当成有男子气概的表现。所谓的男子气概,就是对弱者的欺凌。看到弱者就踩上一脚,其实也是根深蒂固的人性。
不仅施暴者的神化。受害者压迫还融入了现代文化中。所有强奸的宣传画,元素都是长的猪猡一样的男性和美丽动人的女性。就算美国黑人女孩被强奸的次数远远大于白人女孩,媒体的报道却基本都是白人女孩,还要加上美丽的修饰。以作者的视角,她8岁时并不知道强奸是种具体什么样的行为。作为小女孩,她只觉得画上被强奸的女性都很好看。所以有些小女孩竟对强奸有着些许期待的幻想。社会意识的反过来是对男性产生影响,一些男性秉持“她就是想被强奸”的念头(佛洛伊德学派也持这种看法),或许你们也听过这个段子“女人说不要就是要”。社会谚语也传达了这种意识:“如果不能摆脱强奸,那就享受它吧。”这让我想起了强奸这个词的另一种用法:“他强奸了我的作品!”在此类句子中,强奸这个词本来就是用来比喻权利压迫。
最后值得强调的是,一般熟人强奸比起陌生强奸会让美国警方更不愿意受理,警方更倾向于把熟人强奸当成“事后反悔”。而社会地位高的女性报案也要比社会地位低的女性报案受理率高的多。后来纽约让女性警察接待女性受害者之后,案件受理率又明显高于其他地区。显然女性更愿意相信女性。
到这里,这本书的读书笔记就写完了。这篇读书笔记一直处于边读边写的状态,在书看完的同时读书笔记就已经完成。我一开始只是想看看社会地位和强奸的关系。结果读到了如此深入研究的女权著作,作为男性看这本书倒是挺奇怪的,原来各方面还可以有这样一种解释。本来还有一些肤浅的想法想写,不过在作者的面前不想班门弄斧。遗憾的是这本书销量也不行,因为中文版已经绝版。
鉴于我在群里发点理财知识有时也会被保险业务员@着骂。关于大佬的问题之前就有很多争议,我只想申明我对美国检察院的不起诉没有任何异议。请不要@着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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