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打车案发生、发酵至今,基于网络正当及非正当渠道了解到的信息,引起一点思考。
一、现实网络环境恶劣、粗俗,网络暴力严重,网络对受害人亲人的伤害比案件本身带来的伤害还要严重。现在的网络充满色情、暴力,以满足人性中恶性——窥视欲,窥视别人的痛苦隐私带来变态的快感,网络上最多的就是娱乐明星的恶心八卦,配些劲爆的标题加些露骨的图片。滴滴案本是一个悲剧,受害人却被空姐的身份被网络过度消费,可恶。
二、自卑的人才会充满暴力,本案的嫌疑犯成长于单亲家庭,自己不努力,家庭条件不给力,受到鄙视时是很自卑的,又不能自我调节,只能处处显示暴力让别人以为他很强大,来掩饰自己的自卑。作为郑州旁边长大的我,能猜出来他的心理路程,其本身也是一个悲剧人物,根源在于这个社会出现了很大问题,权势人物想要实现嫌疑人的目的太简单,这个话多说有点替坏人辩护了。
三、人性是恶的,社会资源有限,都想多占有,抢夺的过程中人性中恶的一面就会不断涌现,各种手段,违背人性的做法就会出现,肮脏的社会黑暗面就会出现,社会不公就会出现。
四、刚进社会的孩子还是太单纯,只是听说社会有恶人,但以为不会这么恶,岂不知社会的恶人比她听说的还要恶,自我保护意识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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