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的许多事情,让我对“网络”这一词,不得不有了许多思考。
我妈打电话来说,她都不敢出去旅游了,细问得知,她在许多微信群里看到说某某景点索道断裂,死伤无数,并配有一段惨不忍睹的视频,看了心慌害怕。我一想,难道最近我信息封闭错过了什么大的事件。待我查证后才知道,原来是越南14年发生的一起坠桥惨案被有心之人加以利用,大肆传播,最终导致人心惶惶。不过据悉,该传播者已被逮捕,并需承担应付的刑事责任。其实这样的事件有很多,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传播消息之快速,故意编造各种造谣,旨在扰乱社会治安。再者三人成虎,恶性事件发酵,导致最后黑白难辨。还好,有法律的维护,使得那些造谣者不能够得逞,同时我们也在期待,网络体制能更加完善,法律的约束能更加到位。说到这,我还想起了前两天看到的一个微博。
一名母亲在微博上公开讨论自己与儿子发生性关系,并站在自己的观点上阐述了很多看法,后来和朋友讨论过,尽管这位母亲说的话貌似有些道理,看起来有自己的立场和想法,但看完后还是觉得自己三观炸裂。我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位母亲讨论自愿做与能够做的区别,但我想她应该要知道原则和欲望的不对等。也就是说,尽管你的说法条理清晰,令人无法辩驳,但你的做法还是打破了伦理纲常,超出了正常人能够接受的范围,或者说已经成为了常人所理解的污秽行为,毕竟母亲的责任是引导孩子而不是在两者思想达到吻合时就放纵自我,否则这无异于母子达成一致后便可杀人放火。我并不想站在道德高度上去指责这位母亲,或者假装自己是圣人去对她道德绑架,说其没责任心没道德没伦理没廉耻等等。因为毕竟如她所说,她的家务事,并没有对其他人造成什么影响。但我还是想要发声,微博毕竟是一个公共场合,人的一言一行传播很快,母子性,也许只是你自己的家务事,但是,这种事情一旦公开,便多多少少有了些炫耀、引诱等意味,甚至可以给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洗脑。假如大家对此习以为常,社会风气就会随之改变,那么整个社会秩序将混乱不堪,而我们赖以生存的伦理纲常又将置于何地?就譬如说同性恋,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们倡导自由民主,我们没有法律去禁止同性的恋爱,但我们也不会去公开提倡,有关话题的影视广电局也是不允许在网络上播放的。我们应该去理解,如果泱泱大国,人人都同性恋,或者人人都乱伦,文明社会该如何继续繁衍,而我们进化几千年后是不是意味着又回到了原始的大杂交时代?换个角度来说,这位母亲公开的这番言论,其实也是和法律打了一个擦边球。没错,我国并没有明令禁止乱伦的行为,虽然说在美国可能这位母亲的行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在中国,侥幸没有。总而言之,不管我们有多少理由,不该做的事情还是不能做。
还有一个问题,网络暴力。最近正在看一本已改编成电影的小说,《网逝》,又名《请你原谅我》。小说大致讲了一个叫叶蓝秋的女人由于被检查出身患血癌而心情忧郁所以没有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座,从而被推上网络头条受尽群众指责以致不堪重负最后惨死的故事。看客的情绪是一时的,给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却是一世的。当事情的真相像蚕茧一点点被剥开时,人们才懊悔当初的指责过于严重,而此时一条生命早已消逝。其实这不仅揭露了现在的一些新闻媒体人,为了赚噱头,为了吸引读者眼球,将很多事情片段化、渲染化,更有甚者,不断放大和炒作,用引起读者的情绪共鸣来造就卖点。同时也体现出网友们情绪的易燃和对身处高地的偏爱。网络这种东西,如果每个人都抱着无需对自己言论负责的态度,或是过于站在道德的高度去发声,那么其结果将无异于一把锋利的剑,指哪儿伤哪儿。一经成了网络热搜,尤其是负面热搜,就意味着你整个人都暴露在公众视野之下,这时铺天盖地的指责如同洪水般袭面而来,你的一时不当行为会成为许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斥责、谩骂、诅咒……我想没有多少人能承受的住如此多的心理压力。既然道德文明的错误没有触及法律底线,便不应该受到如此对待,过多的指责不仅会造成心理负担也会使人失去改正的机会。毕竟众矢之的如果没有爆发,最终可能就走向了灭亡。
以上言论,有感而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为自己的言语负责,文明网络,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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