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元浩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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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此即彼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保罗-萨特曾发出过如此呐喊:“你是自由的,所以就选择吧!”
在存在主义的哲学理论中,人被命定是自由的,自由赋予我们无限的选择权利。你可以选择成为的那类人,可以选择学习的专业,可以选择从事的职业,可以选择朋友、知己、终生伴侣……
选择凸显出我们的真实存在,进而反证出我们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个体。由此断定——萨特也始终认为:“人的自由的全部意义就在于人所进行的选择活动中。”
人生在世,无时无刻不在选择。既然选择,就表示选择一方的同时放弃另一方,得到一方的同时必然要失去另一方。如此,必然时刻伴随着两难的痛苦,而使人犹豫、彷徨、失去快乐。
大可不必的。世间的事本就没有完美的架构,鱼和熊掌永远难以兼得,取其对自身最有益的算是明智之举。如果饥饿,就选择鱼;如果需要滋补,就选择熊掌。古语有云:“两害相权,取其轻也。”
非此即彼,这是我选择的对于我在选择过程中采取的方式。
非此即彼,是一个人在主观选择时的极端两极化。也就是说,在做选择时,要么这样,要么那样;而“这样”和“那样”之间的关系是“是”与“否”的关系,是相背反的,是难以调和的绝对对立。不同于中庸之道,它不是妥协的折中主义,它是意识在选择过程中的绝对单一性的确定。
可以看到,我的选择方式是激烈的、强硬的、鲜明的;而克尔凯郭尔使用的是“或此或彼”。如果不是翻译者的误释,那他必然的显现出态度上温和与暧昧。同样是选择,实在没必要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叫嚷得那么不坚决、不彻底。
我的选择明明白白,也很决绝,不留一丝未断的藕丝,不会出现剪不断、理还乱的窘境,以徒增烦恼。是以,我对自己的选择从未有过丝毫的懊悔,毕竟那是自己的选择。事实上,非此即彼的选择方式恰恰可以令我在面临选择时,愈加谨慎,因为我们都要为自己做出的选择承担起全部的责任。
有人称我的选择方式过于极端偏激,我认同,但仅限于世俗观念的范畴之内;他们规劝我应该中和圆转,我不认同,因为这是在左右我的选择,在替我选择。选择是自为的、排他的,无人可以干预、无人可以阻挠。如果有人由此断定我是一个固执不化、极端偏激的人——这也是他的选择,是出自他对我性格认定的选择——那么我会微笑地选择承认:“没错,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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