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具有浓烈悲剧色彩的小说。年少的轻狂,蔓延出复杂的兜兜转转的矛盾,每个人都为了维护自己维护身边的人而努力,却阴差阳错终究导致了悲剧。
书中发生了三件刑事案件,犯罪的人都是出于为自己的利益和他人的利益作下的恶果,从法律层面他们都是罪犯,应该得到惩罚。从道德来看,都是由于走投无路犯下错误。然而就像书中平井律师说过的那样:“死刑很无力。”因为法律只能制裁那些心存良知的人,而往往他们也可能是受害者或者已经背负起良心债,然而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法律对他们约束的能力似乎并不多……
不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善良,不是每个人都会自省,不是每一个人想到偿还,很多人其实选择了自我保护,自我躲避。人类终究无法做出最完美的审判,世上的法律目前最高刑罚无非就是死刑了,可面对心无悔意的犯人,死刑就像打在棉花上的一拳,毫无杀伤力,更无法让受害人家属感觉到一丝安慰。
惩戒或许只是虚无的十字架,曾经犯过的错误将他们从里到外连根拔起,重新组合,用整个人生去赎罪那才是背负着的最沉重的十字架,只有人心的自我定罪才会有十字架的真实效用,而他人,司法甚至死刑,“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
有些错误不是年轻就可以推脱的,相反,犯错的时候越年轻,背负十字架的岁月越漫长,人往往在赎罪的过程中走向了另外一条折磨心智的道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放下,也无法放下,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越加深刻,心理罪愈加强烈,无论怎样都无法得到心灵的重生,那种值于内心深处直抵灵魂的罪恶感,犹如一场窒息的轮回在他们的生命里纠缠不休。
就像仁科史也那样,作为杀死自己孩子的杀人凶手,他用自己生命中大部分时间在赎罪,虽然没有遭受法律的制裁,但却实实在在背负着良心和道德的十字架;即使他是一个懂得自省的男人,并且用内疚善良的心拯救身边的一部分需要帮助的人,在遭受指责的时候敢于面对、自首,但他仍然无法摆脱心里的罪,只能继续背负虚无的十字架,来偿还年轻的过错。
犯罪发生之后如何救赎和重生,这不仅包括加害人,也包括受害人及家属。死刑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慰藉被害人家属受伤的内心、让他们越过悲伤的节点重新开始生活。再者很多时候徒刑并不能让罪犯真正受到良心的惩戒并真心忏悔,因为在现实中其实很多被判处有期乃至无期徒刑的罪犯,最终通过减刑假释再次回到社会,他们并没有收敛自己反而二次犯罪伤害更过无辜者,此类人的灵魂早已脱离自己的肉体而死亡,没有悔恨、不会忏悔,即便活着也不明白生命的意义。
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在假释后不久再次犯罪,由此证实了死刑的存在,可以在更大程度上避免这种二次犯罪的发生。而对那些无意识被迫犯罪,犯人都有着太多的无可奈何与挣扎,拥有一颗本无意作恶的心,却在莫名的强大情愫或是人类所共有的本能下走上犯罪之路,就有良知的人而言,内心的折磨以及此后对他人的帮助已经足以让他背负起真正的十字架,这样的人已经不需要用死刑来加以惩罚。
但是还是要强调一个事实就是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一切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没有灵魂忏悔的惩罚,并不是成功的惩罚,惟有真心悔过并自我救赎才有真正的价值,死亡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人主动选择死亡是在逃避自己的责任,而人被选择了死亡只会让错误无限延续永不停息。
每个人心里都会被一些不想被人知道的往事禁锢着,那是虚无的十字架,那是时间,它永不终结,永不消逝,永远停留在时间的节点上,凝聚着生命的全部秘密。心理罪是一场窒息的轮回,只要觉得自己是有罪的,那些越是觉得可以生活得幸福的心里有罪的人,便越发活得不幸福,只能靠无望的梦麻醉自己,不能去期盼一个并不存在的未来,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跋涉在噩梦般的人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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