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这诗很合我的心意,所以摘录下来。
今晚看珠江台七点钟播放的连续剧,男主为女主所受的伤害和委屈心疼地流泪,那种心疼恋人的感觉演绎得入木三分,把我感动到心猛然揪了揪。
我想,谁会为我落泪呢?谁曾经为我落过泪呢?
以前,先生总爱说我多愁善感容易代入,看个电视剧或电影也会哭得唏吧烂,我还狡辩,这是我的情商低所致。现在看来,并不是情商低这么简单。
有人曾说,他会忘记以前与人相恋的故事。我说,为什么要忘记呢?人生,爱过便不会忘,容易忘却的,只能说明他未曾爱过或未曾深爱过。
我不知道别人会怎样对待关于爱的过往,总之,我会将那份爱永远留存于心,因为除了先生之外,曾经的那个他,就是唯一。
昨晚看了一篇少男暗恋少女的文章,作者用优美的文字把自己的一段往事徐徐展开,他的情怀让我深深感动。
他将她藏在心里,一生;他将对她的爱也藏在心里,一生。最终以卑微的姿态将这份爱用文字表达出来,可见他对爱的执着。不知为何,我竟然在文字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上面那首诗我想和一下: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未来;
你将往昔,我将往昔,铭记,
留存于心的那份情愫,
历炼光阴,洗礼,
遂变成亲情”
有些情怀,虽不能言表,只能埋藏在心里铭记。我不奢望有来生,不奢望会重逢,现世,只将你轻轻放在心尖上,闲暇时拿出来放在掌心呵一呵,以抚慰自己的心灵,也以抚慰曾经的那份爱。
然后,告诉自己:嗳~原来你也曾深爱过。
足矣!
世间上,有多少人连爱都未曾爱过呢!起码自己曾深爱过,也曾被深爱过,无憾矣!
经常看到新闻,男人与女人因为情的纠缠,最后亲手杀死任何一方。这样的爱太恐怖。爱,到最后却成了恨,虽够轰烈,但却让人胆颤心惊,不爱也罢。
我很幸庆,我们最初的爱能被冰封起来,虽然留有遗憾,但却唯美。
“最好忘掉,
在这交汇时互放的光亮……”
我说,不要忘掉,要铭记,让自己有痛的感觉,这才是人生。
心,能感受那份痛楚,能感受那份由遗憾带来的唯美,这样的人生才是完美的。
对于过往的那段情,那份爱,我从来不掩饰,从不避忌,从不怕面对,心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即使内心有时会风起云涌,但也觉得,那是一种很不赖的感觉。
生命,它如绿叶一茬一茬地长,也如花朵一层一层地开;而曾经的爱,把我的生命点缀,把一份最唯美的情愫留给了我。
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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