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衣服的做工满足了个体的需求之后,那么价格就成了是否购买衣服的决定因素了。实际上,这个价格也就是彼此能否承担起爱的责任与义务,简单地说,一方面,需要考量的是自身能不能担负起这笔支出,即能否承受住这份爱;另一方面,需要衡量的是这份爱值得不值得。权衡得失觉得满意之后,这件衣服就归属于你,这份情爱也才真正属于个体。情爱发展也就进入第四阶段,即制度化阶段。通常这个阶段,处于爱中的彼此已步入婚姻殿堂,彼此之间的感情也比较稳定、和谐。
情爱关系发展到制度化阶段,一般来说,彼此之间已经形成一些固定的分工与生活模式,各自的权利、责任与义务都已比较明确。无论其表现形式与生活模式,在外人眼里,般配与否,和谐与否,一般说来,如鞋子与脚一样,舒适与否的只有脚知道。发展到制度化阶段的情爱于彼此双方来说,其收益都是平衡的,是双赢的局面,虽然这种收益或表现在物质上,或表现在心理层面上,或彼此交织。双方心里都觉得收益大于支出,至少也是收支平衡,没有谁会感觉吃亏。
一旦,在制度化阶段有一方感觉吃亏了或是亏本了,那么也就是情爱开始出现冲突与矛盾,甚至破裂的开始。要么,彼此通过重新约定,调整各自的状态,以期形成新的制度化与生活模式,要么彼此破裂,各自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一言以敝字,情爱是双赢的事,一旦感觉收大于支或收小于支,那就需要彼此审慎地分析,用心调整,使之恢复平衡,否则,就会爱情大厦将倾,甚至分崩离析。
虽然,情爱的发展有取样与评估、互惠、承诺、制度化四个阶段,但这只是理论上的模型,并不是所有的情爱发展都必须走完这四个阶段,也并非每份情爱都必须一个一个阶段地逐一发展,更多的时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彼此交织在一起,牵绊缠绕,交互影响,交互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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