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菲尼迪4S店工作,薪水不高,但有提成,卖出一辆车,就抵得上两三个月的收入了。
近来,店里进了一款英菲尼迪轿跑,银灰色,看上去沉稳而气派,车身要比同款轿车低一些,车体曲线更加流畅而唯美,这种设计,将“冲击美学”的风格推到了极致;大嘴的造型生动、时尚,再加上黑色真皮座椅、阔大的天窗……太帅了,简直就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大家看我这么痴迷,所有进店看“王子”的客户,都主动让给了我。
今天一早,进来一位客户,直奔我的“王子”。我一看就是有钱的主:南方人、精瘦,衣着看上去随意,但大牌Logo悄悄地隐匿在不起眼的地方。这种人做人低调,很少有人陪同,他们往往直奔自己喜欢的车型,很少无目的地乱逛乱看。
我打起十二分精神来接待他,从车的设计理念、发动机性能、各种车的性价比娓娓道来,他频频点头,看着我的“王子”两眼放光,种种迹象表明他非常满意。
于是,我趁热打铁:“先生,现在,您最想做的是什么呢?”每每我这样委婉一问,对方都会豪气地回答:“刷卡啦”,这单生意就算谈成了。我期望地看着这位客户,等待着他的回答。
“炸死他!”他斩钉截铁地回答。
“炸……死……他?”我失声重复着,一边问“为什么呢?”一边紧张地思索:难道我判断失误?莫非他是变态?神经病……
“因为我喜欢啊。”他拍着车身笑着对我说。
“可是,您不能因为喜欢他就炸死他啊!”我稍稍往后退了一步,不易察觉地向经理做了个请他过来的手势。经理赶忙走了过来。
客户不高兴地说:“就是因为喜欢才炸死他嘛,否则,我怎么知道他好不好呢?”
经理愉快地答应道:“没问题”,然后瞪着我说:“还不快去!”我任然不知所措。经理咬牙切齿地低声说道:“客户要驾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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