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下定决心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阳光下正活得鲜艳明媚,像怒放的玫瑰。
而地铁里一年四季都在兜售给别人的是太阳菊,掌心大小的浓浓的暗红,怎么看都快乐热情。她因这份温暖到热的爱总被感动。那时候,她已经不再迷恋红玫瑰,它很漂亮,可不够自己想要的美——在被人为的喷上香水的时候,会觉得那么得不真实,好像没有发生似的。
崇文门里下那个老太太都认识她了,每次见到就提高一个分贝地喊,姑娘,最新鲜的太阳菊,你看都还没有修剪!
她总是买花送来给自己,在地铁里灯光昏暗的地方,有时候她怀抱着刚买的的花,脸庞深埋入那份暗红色里,地面上某一束刺眼的光打进来,把她的身影拉的很长很长,缓慢的,冷冷的,寂寞的。从这个地洞里走出来呼吸一口比下面清爽一点的空气,又走向下一个地洞去。会有多想不再地洞里转来钻去,连她自己也不清楚。是不是好像鼹鼠一样?伤感什么,有多少人都在鼹鼠洞里穿梭,不止自己!这文明不是不能领会,不过不代表喜欢。
说过阳光下她正活得鲜艳明媚。恩。几年前她是如何从那个小城里出来,把自己移植到这里,变成一棵城市里生长的植物。连呼吸一口鲜艳的空气,喝一杯纯净的水都要付费。
这样想。可是,这几年,因为要呼吸要喝水,她也把自己磨尖了磨圆了的往前挤,血肉模糊了不心疼。最疼的是掉了自己的魂儿。她在这个城市里到处游荡。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再转回来,再转回来。陀螺似的,木偶人似的,蒲公英似的,飞镖飞到哪里,就在哪里扎一个浅浅的根,风一吹就没有了家,没有痕迹,连回头都不希罕。怀揣这份浅薄的有待斟酌商榷的爱,她竟然在这个城市里呆了好多年,待到牙尖齿利的,却未完成从毛毛虫到蝴蝶的蜕变。不肯变,喝糖精长大的毛毛虫会变成一只怎样的蝴蝶,不能想象。做梦都想说的一句话是——北京,我走了!
她是平凡的女子,这幢橘红色的写字楼也曾经浸满梦想,她一度想过要不就押宝押在这里,连同青春喜好快乐。可是她分明是压抑的。即使是在站在自己最初梦想的某一端,即使手握繁华,即使打开了一扇门,远景壮观。依然寂寞的好像这个城市里已写入历史的教堂,阳光下空无一人,图是庄严。
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到玫瑰?仿佛是很多年前的事情。那时候很年轻,飘在空气里的长发都会笑。那时候一味相信激烈的热情如火的生命,热情如火的爱。面对突如其来的东西,比如爱情,还以为所有的爱都是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所有的所有的都是。有一个夜晚,前门楼下的月光铺满的惊人,那是人生里见到的最大的月色,只能用大来形容。
遇见少年时候的一个朋友,人家看到惊呼,你怎么现在变成这样的?她连忙摸住自己的面庞询问,怎么了怎么了,我的变化很大吗?——你都不是原来的那个女孩了。
哦。原来的自己!
从哪里算起,算是原来的自己?何尝不更爱从前。从前不过温室里的一束花,长得好好的慢慢的,在父母羽翼的呵护下,暖的笑容红彤彤的。可是不是张扬,不是张牙舞爪的,满身是单纯的笑。在人生里,在任何角度,在感情中,好像幼儿园的孩子排队吃果果一样,不会计较前后,她知道总有一颗属于自己,安静的站着,有时候也轻挪一下脚步,前一脚或者后一脚,不计较,知道自己总能轮到。而不似今天,为了爱一个人、得到一物,甚至为了恨一个人、失去一物,连白兔一样柔和过的人都变成了狠角色,也能张扬。这份热情如火,也许承载了希望,完成了争执,却怎么不受待见的。骨子里,她一直想,给我一段路,我想站到我原来的位置上去。不打算看到镜子里狰狞的有似古代士兵的脸,不想随时战斗,不想做铿锵的玫瑰!即使结局如何滋润,依然不想活得那般铿锵。
不是玫瑰,不喜铿锵。只想站回自己原来的地方。就是这样的态度,爱上这一个人。忍受他的大男子主义的诸多缺点,爱上他一项。他藐视她自己自恃很高的俨然的坚强。他认识她很多年,他当这个丫头和从前一样,从未改变,从未离开原来的地方。可他宠她爱她,缺点也好,优点也好,对他而言,爱的就是她这个人,而她——想要的那一个人,不止站在远方静静的看着自己的悲、喜、坚强抑或执著,想要他伸出手来,握住她,和她一起分享分担,眼看着指尖上的寒意因此而消失殆尽,眼看着幸福,怀抱着欣欣然。
她只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抬眼即可见的女子,她对周围一切的判断全依直觉。感觉到温暖就握紧他,站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欢欢喜喜,喜气洋洋,捎带着离开某一个一直想要逃离的城市,怀揣不用钻地洞的窃喜,温暖的幸福的生活,让幸福像太阳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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