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工作犯懒的时候,或者在检索案例觉得不耐烦的时候,总是会想到之前在集训营里遇见的一位中年女律师。
第一次见到她,感觉不是很好。中年女性有些发福,一身正装稍微显得有些紧。头发有些油,但又被梳得很整齐,可能如果没梳那么整齐的话,还不会显得那么油。口红颜色过红,当她讲话的时候,你可以看到她牙齿上沾了一些口红。讲话的语速过快,而且讲话的内容有些重复,一直在讲自己做过的一些案子,无论其他人讲什么,她都能接着话茬将自己的事情:“对的,我最近的一个案子就是......”。
在集训课上,她是最踊跃的一个人。坐在第一排,积极问老师问题,但每次提问的时候,你可以从她的声音中听出来她的紧张,越紧张,她就越分不清楚平舌音和翘舌音,讲话就平舌音一平到底。
我不喜欢她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我觉得她没有自知之明,过于爱表现。只是我没有想到,在一起集训的那几天,我们经常会在中午一起吃饭,可能她是落单的那个,我也是。
我估计她已经快40岁了,但她告诉我,她才执业三、四年,还是属于资历比较浅的律师。她之前是做外贸的,做了很多年,后来觉得做外贸有局限,就跑到上海念了法律研究生。刚毕业的时候,找工作其实比较辛苦,因为自己年纪比较大,去律所从初级助理开始做,很多律师都不愿意带年纪这么大的律师助理。她目前在律所还是通过朋友才找到的。
我之前以为她没有自知之明,后来却发现这就是我的误解。她对自己的局限性了解得比我清楚。她知道自己用英文提问的时候,肯定会有人笑她,但是为了给自己更多的锻炼机会,她觉得不用那些笑声无所谓。
今年是她独立单干的第二年,她说自己这一路走来面对了很大的压力,但每次都会逼着自己扛下去。现在如果去外地开庭,她会在开庭之前把网上公开的承办法官的所有庭审录像全部看一遍,就问了摸清楚法官的脾气。光是这一点 ,我当时听了就觉得汗颜。
她再次给我上了一课:不要着急给一个人下结论,我以为的“油腻”、“没有自知之明”背后可能是别人敢于正视缺点的勇气与改变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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