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心素养是笼统的,抽象的
行为目标是具体的、可观测的
要想将核心素养的要求转化为可评可测的行为目标,从而促使核心素养真正落地,就需要进行表现性评价。
反思:核心素养是对学生应达成的某一能力、素养的概括性描述,是一个总体要求。一个核心素养要对应小学数学教材中的许多内容,这些内容所体现出的核心素养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以运算能力为例,低年级学习四则运算时,更多的关注“理解运算的对象和意义”,而到了中高年级关注点则是算理和算法,以及运算策略的选择。因此,针对不同的内容,要设计与之相符的表现性任务,以便于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
所谓表现性评价,就是以学生的表现作为证据来评判素养达成的情况,而进行表现性评价的路径则是根据评价目标,设计表现性任务,再根据学生在完成任务中的表现,设置评价量规。
素养导向的表现任务,重在综合运用相关知识,方法来解决具有挑战性,较复杂的问题。具有“开放性、建构性和可评估性”等特征,其特征也就决定了功能:
1、表现性任务为教学提供开放的大空间。此处的开放指的是“条件、过程和结论”的开放。
2、表现性任务鼓励学生进行丰富的建构反应。
3、表现性任务有利于教师精准评估、指导与有效反馈。
精准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精准地指向素养评估的目标,另一层含义则是指精准地指向不同学生的不同表现水平。
反思:由于教学的开放,解决问题的过程不再拘囿于统一的格式、模式,学生可以按自己的方法去表达自己的思考过程;当然解决问题的结论也不一定是统一的答案,只要学生言之有理,能够用数学的思考方式去完成对问题的分析即可。即使有些问题的答案是确定的,但学生说理的过程,学生说理时所调用的知识、方法等也不完全相同,因此这也就对教学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表现性任务必须围绕核心素养的要求去制定评估目标,学生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肯定会有不同层次的表现,针对每一个层次的表现,教师要进行深入分析,精准把握学生学习中的困难,调整教学进度和教学设计,在疑点处教、在难点处教、在思维提升处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