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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作者: 天惊天 | 来源:发表于2017-10-30 20:20 被阅读55次

    ​我常常觉得,友情也好,爱情也罢,相处舒服才是最重要的。有的人初见难得欢喜,一旦久处之后,趣意横生,让人久处不厌,也有的人,初见欢喜,而久处之后,锋芒毕露,让人避之不及。相比而言,后者的杀伤力更强,先让你收起保护伞,然后猝不及防的给你一个耳光,如此强烈的前后落差,大抵是没几人能承受得来。

    认识一个姐姐,研三毕业,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事业风生水起,为人处事头头是道,但始终没有考虑过个人问题,我曾调侃她是大龄剩女,她却始终保持“宁可高傲的单身,也不要委曲求全”的态度,其实大家都知道,她是在前一段感情里留下了阴影。他们高三同班,姐姐的暗恋始于一场球赛,之后便是老套的校园偶像剧情,暧昧,告白,大一正式宣布情侣关系,开始如她所愿,男生每天给她早午晚请安,衣服包洗,出门包接,生气包哄……在所有人看来,就是暖男人设,艳羡不及,姐姐说,她想好了未来结婚的样子,甚至想好了孩子的名字,她觉得他们一辈子都会这么幸福的在一起。

    只是,幸福来得突然,去的也快,几个月的热恋期一过,他就开始原形毕露,他有一些曾经未曾表露的坏脾气,越来越差,越来越没有耐性,曾经可以在楼下等一个小时都不嫌累,后来慢慢的多等一分钟都觉得耽误时间,他喜欢在人前体面,背地里却有着极其恶劣的生活习惯,他会给别人跑几个站买糖炒栗子,却在姐姐生理期的时候只发条消息让她多喝热水,他会耐心给别人道歉,却在他们争吵时不留情面的说分手……大约僵持了大半年,姐姐终于从中醒悟,坚决分手,刚开始他还会哭会挽留,后来他也生气了,直接赶她走,她真的走了。

    被失恋包围的那段时间,她一度情绪崩溃,常在深夜痛哭,一个人的时候经常发呆,总之各种狗血桥段她大概也都经历了。大二一年,她整个人颓靡不堪,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成了班上的“重点关注对象”,当她得知自己可能被留级的消息后,她幡然醒悟,决心痛改前非,疯狂学习,开启了超学霸模式,大三一年时间,她如开了挂的黑马,突飞猛进,令所有人刮目相看,大四,她如愿考上985高校研究生,之后凭着优秀毕业生顺理成章进入知名外企,从丑小鸭蜕变为白天鹅,她的经历足以写一本励志小说。她说,当初喜欢的那个人可能是真的喜欢,只是乍见之欢,所以她在里面走了很多弯路,殊不知,相爱容易相处难,日子久了,问题暴露得一塌糊涂,也大把的消耗了自己。

    喜欢一个人,很简单,可能是那天他穿了一件干净的衬衫,亦或是用了你喜欢的洗发水,所以你认定了那样的喜欢,自动过滤了他所有的不好,而他也暂时收敛好自己的坏脾气,时间久了,个性总是收藏不住的,锋芒毕现之时,谁靠的越近,越是遍体鳞伤。

    现在很多人都说,感情哪有那么多讲究,喜欢就追啊,这完全是不计后果的放飞自我,我见过很多快餐式的爱情,走肾而未必走心,很多女孩子在爱情里面翻了跟头,便“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说白了,是作出来的结果,怪不得别人。我记得莎士比亚的戏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里有一段经典台词:“跑得太快容易滑倒。”这是劳伦斯教父在劝诫罗密欧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在爱情里摔倒,如今看来,的确是这样,“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并非空穴来风,经得住检验的爱情必然经得起时间的考验,陪得起的人,才舍得花感情的血本,与其在一见钟情的错误里消耗自己,不如在日久生情里当一个被宠爱的小公主,最适合的爱情,就是要相处的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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