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圈圈
晚上去逛夜市。
一走进大门,便是灯光璀璨、人声鼎沸,烧、炸、煎、烤各种热气腾腾的美食发出诱人的香气,四处火光荧荧、油光四溢,加上各种金属厨具发生的“哐当”声,酸、甜、麻、辣各种调味品在操作台上乱舞,只觉眼、耳、鼻、舌都受到不小的刺激,加之油光可鉴的戴着白帽子的摊主,四处嘻嘻哈哈吃得欢天喜地的食客,胃里的馋虫情不自禁蠢蠢欲动。
但理智告诉我,这些东西都是好看不好吃的,即使尝一口好吃,多吃几口也很一般,因为油质不健康,冷链类食品也不新鲜,调味品过多,吃了之后对肠胃不好。还有卫生不达标也是可能的,即使好吃,吃起来也怕,吃了之后一定后悔。再四犹豫,看见身边正有两个美女在小花摊边安静地捏饭团,于是买了一盒寿司,应该不太刺激。
水果区的色彩更加斑斓绚丽。有十无一盆的草莓,红艳艳的,先买了一盆;接着买了荸荠、芒果。差不多可以等到下次再买了。
又看到一家露天的女装摊。挂了满满的好几杆衬衣、针织短袖、布裙子,满满的小清新,还挺好看的。女装都是订价销售,百元左右的长裙,生意也挺好的,全是青春美少女们在选购、试穿。对的,老板还准备了简易试衣间,衣服都可以试。老板进货的眼光蛮好的。
最后在一油炸虫子的小摊,称了半斤小虾米。旁边有一对夫妻正在买炸虫子,他们买了竹虫、蚕蛹、蚂蚱。见老板将我的虾米也放进炸过虫子的油锅去炸,又有些后悔买了他的虾。买是买着了,估计回去也不大敢吃。何况,今晚还有这么多草莓要吃。草莓与虾,二者不可得兼,是不是?
夜市给人带来的是人间烟火气。想起小时候夜里跟父母出门玩,总有非常美好的回忆。就是在过去,特别喜欢霓虹、彩灯,与各种灯红酒绿,为何而今意兴阑珊?似乎再璀璨的灯光再华丽的街道都无法激起我的兴趣。我的眼睛看这一些,都没有过去那么美丽,享受着真实的生活,也完全毫不新奇,快乐很难得,很短暂,烦闷和忧虑常常萦怀,难道人生一切,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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