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阅读
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叶子也不枯干。凡他所做的尽都顺利。恶人并不是这样,乃像糠秕被风吹散。因此,当审判的时候、恶人必站立不住;罪人在义人的会中也是如此。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
诗篇背景与结构
第一首诗歌是进入整部《诗篇》的大门,强调真正敬拜上帝的人必须遵守上帝的律法(或称《妥拉》),即上帝的圣约教导。本诗的创作主题取材自《箴言》等智慧书的论述,为要使诵唱的人认同诗歌中的价值观,即他们越来越喜爱并相信上帝的律法,视自己为其中的救赎和盼望故事的继承人和管家,并竭力践行上帝律法的道德要求。他们以身为“义人”而欢喜,并感到没有其他事物能与这个福分相比。本诗以持续对比的方式提醒读者,归根结底,人只有两种生活方式,人生只有两条路,两种选择。
经文结构:
A1 (1节)蒙福的道路
B1 (2节)持守神的律法
C1(3节)长青的果树
C2(4节)转瞬即逝的糠秕
B2 (5节)在神的审判面前站立不住
A2(6节)灭亡的道路
这个结构让我们清晰地看到这两条道路——蒙福的道路和遭审判的道路,这是以色列人所必须作的选择(中三十15、19)。耶稣也曾经使用过类似的意象(太七13-14)。圣经的历史似乎是朝着一种“二人观”发展:第一个亚当和未后的亚当(罗五章;林前十五45)—该隐和亚怕、以实玛利和以撒、以扫和雅各、大卫和扫罗,而圣经的历史最终将会集成在基督和敌基督身上。两个人,两条道路,两种结局。
经文释义
1、义人的道路必繁盛 1-3
v1 “这人便为有福” 福哉原是全篇的首语,因为义人的道路与罪人的行径有明显的分歧,所以蒙福的人是不从(不行不作)惡人的计谋去作惡事,不站(不采用与追随)罪人那远離 神的生活态度,不坐(不结交为伴)亵慢人议论滔滔自满自足的圈子内。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有福的人不与惡人、罪人、亵慢人为伍,免得受其影响。这些人拒绝按照圣约生活,敬虔的人拒绝跟从那些具有这种道德取向的人。
v2-3 “惟喜爱耶和华律法,昼夜思想。”是积极地将自己的人生方向集中在 神的律法上,与 神相交,默想 神的教训,以此为满足快樂。结果他的人生成为多结果子的生命:像一棵树生长在溪水边,有丰富水源的供应,不怕沙漠的热风,葉綠茂盛,定时开花结果。
2、恶人的道路终灭亡 4-6
v4惡人的结局完全相反,人生却是短暂虚空,像糠粃(谷物的外衣)被风吹散消失无踪,没有价值与意义。(旧约先知常将惡人比喻为糠粃,參赛 29:5,何 13:3 等。)
v5-6 当审判的时候,当 神在审判座前,要判断义人、惡人;义人被邀请进入圣会,享受主的福分,惡人罪人却站立不住,被摒弃门外,无份于这恩典。因为耶和华知道(有保护、引导、帮助之意)义人的道路,而惡人最终的结局,是被定罪至灭亡。
思考与回应
我的人生要何去何从?要像种植在溪水旁的树,还是要成为糠粃?理性的答案容易說;但现实生活我会否行在罪人、惡人的道路,与那些藐视 神的人为友呢?
这两条路的区别在于对“耶和华律法”的态度是顺服或是不顺服。“有福”是顺服的结果,“灭亡”则是不顺服的下场。人生决定性的终局,原來与我对耶和华律法的态度相关!究竟今天我如何将 神的话常常放在心上,昼夜思想;使圣经的教训能影响我的生活,叫我能行义人的路呢?
金句背诵
因为耶和华知道义人的道路;恶人的道路却必灭亡。(诗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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